PART ONE 多伦多与本地治里 Toronto and Pondicherry(第2/34页)

〔1〕有一天对我大加垂青,那么牛津是我转到来世之前想去的第五座城市,前四座是麦加、瓦拉纳西、耶路撒冷和巴黎。

对于我的上班生活,我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想说领带就是一个套索,虽然是倒过来的,但还是能吊死人,如果他不小心的话。

我爱加拿大。我想念印度炎热的天气,那里的食物,墙上的四脚蛇,银幕上的音乐剧,大街上闲逛的牛群,呱呱叫的乌鸦,甚至关于斗蟋蟀的闲话,但是我爱加拿大。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家,这里太冷了,让人无法拥有良好的判断力,住在这里的人富有同情心,头脑聪明,留着糟糕的发式。不管怎样,本地治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回家的东西了。

理查德·帕克仍然和我在一起。我一直没有忘记他。我敢说自己想他吗?我敢这么说。我想他。我仍然在梦里见到他。大多是噩梦,但却是带着爱的气息的噩梦。这就是人心的奇怪之处。我仍然无法理解他怎么能如此随便地抛下我,不用任何方式说再见,甚至不回头看一眼。那种痛就像一把利斧在砍我的心。

墨西哥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们对我好极了。病人也是。癌症病人或是因车祸受伤的人一旦听说我的故事,就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或是摇着轮椅过来看我,他们的家人也来了,尽管他们都不会说英语,而我也不会说西班牙语。他们对我笑,握我的手,拍我的头,把送给我的食物和衣服放在我床上。他们令我感动得无法控制自己,爆发出一阵阵大笑,一阵阵大哭。

几天后我就能站起来了,甚至能走上两三步,尽管我仍感到恶心、头晕、浑身乏力。验血结果表明我贫血,钠水平非常高,而钾水平却很低。我的体内有积液,腿肿得厉害。我看上去就像被移植了一双大象腿。我的小便是接近棕色的很深的暗黄色。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我能正常走动了,而且还能穿上鞋,如果不系鞋带的话。我皮肤上的伤痊愈了,但肩上和背上还有疤。

我第一次拧开水龙头的时候,哗哗哗喷涌而出的大量的水让我吓了一大跳,我变得慌乱起来,两腿一软,晕在了护士怀里。

我第一次去加拿大的一家印度餐馆,是用手指拿东西吃。侍者用批评的眼光看着我说:“你是刚下船的吧?”我的脸色变得苍白。一秒钟之前我的手指还是先于嘴巴品尝食物的味蕾,现在在他的注视下却变得肮脏,像罪犯被逮个正着一样僵住了。我不敢去舔手指。我带着负罪感在餐巾上擦了擦手。他不知道这句话伤我有多深。一个个字就像一枚枚钉子钉进我的肉里。我拿起刀叉。我以前几乎从来没有用过这些器具。我的双手在颤抖。浓味小扁豆肉汤变得索然无味。

2

他住在斯卡伯勒。他身材矮小、瘦削——只有5英尺5英寸高。黑头发,黑眼睛。两鬓的头发已经开始发白了。年龄不会超过40岁。脸色是讨喜的咖啡色。正是温暖的秋天,他却穿了一件冬天穿的带镶毛边风帽的毛皮风雪大衣走去吃饭。表情丰富的脸。说话很快,边说话边轻快地挥动着双手。没有闲聊。他精力充沛地开始了。

3

我的名字是根据一座游泳池的名字取的。这很奇怪,因为我父母从来不喜欢水。父亲最早的商业伙伴之一是弗朗西斯·阿迪鲁巴萨米。他成了我们家的好朋友。我叫他玛玛吉。“玛玛”在泰米尔语里是“叔叔”的意思,“吉”是一个后缀,在印度表示尊敬和喜爱。早在我出生之前,在玛玛吉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他是个很有实力的游泳冠军,是整个印度南部的冠军。他一辈子看上去都像个冠军的样子。我哥哥拉维有一次告诉我说,玛玛吉出生时,他不愿意放弃呼吸水,于是,为了救他的命,医生不得不抓住他的两条腿,把他提起来,头朝下转了一圈又一圈。

“这一招真管用!”拉维说,同时一只手在头顶上飞快地绕着圈。“他把水咳了出来,开始呼吸空气,但这把他所有的肌肉和血液都挤压到了上半身。所以他的胸脯才这么厚实,而他的腿却那么细。”

我信了他。(拉维取笑起人来毫不留情。他第一次当着我的面叫玛玛吉“鱼先生”的时候,我在他床上放了一根香蕉皮。)甚至到了六十几岁,玛玛吉的背已经有些驼了,一辈子不断起作用的反科学的重力已经开始将他的肌肉往下拉,这时他仍然每天早晨在奥罗宾多静修处的游泳池游十五个来回。

他试图教我父母游泳,但他们最多只能在沙滩上走进齐膝深的水里,用胳膊可笑地划着圆圈。如果他们在练习蛙泳,那动作就会让他们看上去好像在走过一片丛林,边走边分开前面高高的草;如果他们在练习自由泳,那动作就会让他们看上去好像正跑下一座山坡,边跑边挥动着手臂,以防止跌倒。拉维对游泳同样没什么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