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第14/28页)
必可在这一个行业中大放异采,成为一株奇葩,倒没有存太多的心思。
可是英奴出落得越发丽,文思敏捷,才调无双,才使得丁婉卿心中久蛰的愿望又抬头了。
尤其是今夜,把英奴初次介绍给长沙市上的闻人,居然能造成如此的轰动,使可婉卿益发认为自己的愿望可行,于是,在席终人散后,她立刻就提出了自己的心愿。
其实这只是一次正式而完整的表示而已,在以前,她零零碎碎的谈话中,多少也已流露出自己的心愿,在意哥的心里,也多少有了个底子。
今夜,她只是把计划提得更完整,更具体而已,但最重要的是她揭露了自己不想嫁人的原因与秘辛,使得英奴确定了她这番心愿的肯定性。
口口口口口口
谭意哥一个人把这些零碎的思绪整理了一下,在床上翻来覆丢,难以入眠,一则是兴奋,一则是恐惧,因为从明天起,也可以说从今天晚上已经开始了,她将开始一个新的生活,一种完全陌生的生活。
像是一株生长在深谷的幽兰,被匠人发现了,移植在盆中,放在花园里,却将受到很多人的鉴赏与赞美,固然不负姿色,但是也将从此染了一身俗尘,灭却几分灵秀。
唯有坚定心志,谨慎处世,才能保持住自己的一身玉洁冰清,存我一片天真。
口口口口口口
丁婉卿别开生面的手法,谭意哥的绝代风华与出口成章的才情,果然使得英奴在曲巷中红了起来。
包因为有了大名士陆象翁的呵护与吹捧,使得谭意哥的身份在群芳中别具一格。
一般的歌妓都是仗看声色以娱人,除了能吹弹歌唱之外,色艺也要占一半。
艺以娱君子,色则悦小人,到歌楼来寻欢的不完全都是雅士,而且绝大部份都是俗人。
近雅士可以提高身价,亲俗人则可以捞足缠头,风尘中的歌场女子,对这两种客人都是不敢得罪的。
一个歌妓如果太自抬身价,不肯轻易假人颜色,那么在闺中走动的只是一些斯文雅客,他们虽不可厌,却没有一掷千金的豪放手笔,最多只能遇过清淡的苦日子。
如果只能以打情骂俏、荐枕席来招徕客人,却又会被人认为太俗,格调太低,同样的也不容易混出头。
所以要想在软红十丈中创出名气,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但是只有谭意哥是例外。
她的缠头之资订得很高,依然门庭若市,她陪客人只作清谈,最多是斟两盅酒,唱一曲歌,很少再假人辞色,连摸摸她的手,揽揽她的香肩都不可得。但是她的生意好得出奇,清客雅士固多,俗不可耐的客人也不少。
这些人在谭意哥面前都变得很乖,从没有一个人对她有非分之想,这就是奇迹了。
然而,这种奇迹却不是人为的,而是上天赋与的,任何男人,见了谭意哥,都不敢生出冒渎之心。
她像是一尊极为细致的玉琢美人,而且是由巧匠妙手刻意加工,雕琢而成的珍品,使得每个人一见到就喜爱万分,但是却又不敢拿在手中把玩,唯恐会一不小心弄损了,因为那些雕工太细致了,轨给人那种一碰就会断的感觉,只有在一个适当的距离去欣赏它。
谭意哥就是如此,她在声色场中,居然扮演了一个圣女的身份,而且极其成功。
于是谭意哥成了长沙城里最红的歌妓了,只要是可以召妓助兴的酬酢场合,如果没有谭意哥,宴会就会逊色,主人也会感到很失面子。
初到长沙的人,如果不到谭意哥的香闺中去结识一番,当引为极大的憾事,甚至于到了别的地方让人知道了还会被讥为村俗。
这当然是大家人为哄抬的结果,但也可见到谭意哥受人欢迎与锺爱。
还有一点,谭意哥与其他歌妓们不同,有些男人家有悍妻,只敢偷偷地上曲巷去寻欢,回到家里去,还要百般掩饰。
只有说到可人小去,最会吃醋的娘子也不会嗔怪,反而会感到兴奋骄傲,逢人夸说。
谁家丈夫如果一个月中,能够去上三次可人小与谭意哥相晤,连做妻子的都感到骄傲,因为这证明了它的丈夫不俗,可以跟这位才女谈得来,也证明自己的丈夫在外面兜得转罩得住。因为可人小整日门庭若市,等候看跟她一亲芳泽的人太多了。
这所谓一亲芳泽,是毫无磕施的风光的,最多是素手敬上一盏香茗。对坐陪着清谈片刻,吟几句诗,对两付对子,或是理一曲琴。然后小丫头就来相请,说别的厢房中又来了那一位客人。
谭意哥万分抱歉地告罪暂时失陪,让客人坐一会儿,她过去打个招呼就过来……。
千万则以为这是真话,那只是一番客套而已,这暂时一去,就是今天不会再来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