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宗教审判庭(第6/6页)

更难以想象的是,已经死去五六十年的男男女女,也会被人从坟墓里挖出来“缺席”定罪。以这种方式被判有罪的人,死后50年他们的后代还要被剥夺世俗财产。

但是实际情况就是如此,由于宗教法庭主要靠没收的财产来维持他们的存在,所以这样的荒唐之举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怀疑祖辈几十年前做了什么事,就把孙辈逼得上街乞讨,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凡是读过20年前俄国沙皇权力全盛时期报纸的人,都记得什么是“密探”。通常这些密探都是些洗手不干的小偷或者赌徒,他们都比较引人注意,而且带着一副“悲伤”的样子。他会悄悄地告诉别人,不幸的经历让他自己参加了革命,这样常常能够换取到那些真心反对帝国政府的人的信任。但是一旦他知道了自己新朋友的秘密,就会把他们出卖给警察,口袋里装着赏金,奔赴另外一个城市去重操这一卑鄙的伎俩。

在13世纪、14世纪和15世纪,西欧和南欧到处游荡着这种穷凶极恶的密探,他们靠告发那些批评教会或者对教义中的某些观点提出疑问的人来谋生。

假如实在找不出异端分子,那就要靠这些密探人为地凭空捏造几个出来。

因为他们完全有把握,不论被捕者如何清白无辜,在酷刑之下都必定会屈打成招,所以他们不必冒任何风险,可以把这个行当继续做下去,无休无止。

在很多国家,允许人们匿名告发他人思想不端,这就在人们的头上笼罩了一层恐怖的阴影。结果,没有人敢信任自己最亲近的朋友,就连一家人之间也不得不心怀戒意。

那些执掌着大量宗教裁判工作的托钵僧人,充分地利用了他们这种办法造成的惊恐,依靠搜刮民脂民膏过活,几乎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我们可以有理有据地说,宗教改革的主要原因就是大批人民群众对这些盛气凌人的“乞丐”已经痛恨到了极点。他们披着虔诚的僧袍,随意闯进安分守己的人家里,要睡最舒服的床,吃最好的饭菜,还口口声声说自己应该被当做贵宾对待。他们会威胁说,如果得不到自己理所应当享用的这些,就向宗教法庭告发他们的施主,于是没有人敢对他们说半个不字。

对此,教会当然可以解释说,宗教法庭只是起着精神健康检察官的作用,其职责就是防止错误思想在群众中蔓延开来。它还可以指出自己对那些由于无知而误入歧途的异教徒是多么宽宏大量,还会说除了叛教者和屡教屡犯者以外,没有人被判处过死刑。

但是即使如此,又能怎么样呢?

同样一种手段,既可以把一个无辜的人变为死囚,也能够使他表面上悔过自新。

密探与造假者从来是一丘之貉。

对于在奸细的行当中,几份伪造的文件又算得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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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什一税”,欧洲中世纪基督教会向居民征收的一种宗教捐税。6世纪欧洲基督教会利用《圣经》中的“农牧产品1/10属于上帝”的说法,向居民征收什一税,教会法上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779年查理大帝也规定,缴纳什一税是法兰克王国每个居民的义务。直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西欧各国才陆续废除,英国一直征收到1936年。

(2) 意大利西北部的一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