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第14/16页)
【直解】越字是发语辞。雊,是鸣。雉,是野鸡。史臣记高宗肜祭祢庙之日,忽有雉鸡飞来,鸣于鼎耳之上。夫雉本野鸟,而鸣于庙中,殆天以是警高宗黩祀之失也。
【原文】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直解】祖己是当时贤臣。格,是正。祖己感雊雉之异,将进戒于高宗,先自家商量说:“凡天降灾祥,必应于事,而人事得失,皆本于心。今王黩祭于祢庙,其事固为失矣,而推原其故,实自媚神求福之一念启之。我今进戒,必先格王之非心,而后正其所失之事。庶几,王心易悟,而吾言易入也。”祖己之言如此,可谓得进谏之道矣。
【原文】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
【直解】典字,解做主字。义,是行事合宜。年,是寿数。永,是长。祖己欲先格王心,乃训戒于高宗,说道:“天之监视下民,其祸福予夺,惟主于所行之义与不义。如其义,则天降之年,必然长永;如其不义,则天降之年,必然不永。故人之不获永年者,非天无故夭折其民,乃民之所行不义,而中道自绝其命耳。夫寿夭之数,皆由自致如此。然则祈天永命之道,亦惟务民之义而已,何必渎鬼神为哉!”盖人主富贵已极,其所欲者寿耳。高宗祷祠之举,未必不以祈年请命为先。故祖己言此,以破其媚神徼福之心,诚格心之第一义也。
【原文】“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
【直解】若德,是顺理。听罪,是服罪。孚字,解做信字。孚命,是以妖孽为信验而告戒之。台字,解做我字。祖己说:“斯民之中,有等不顺乎理,而肆意妄为,又不服其罪,而饰非拒谏,及天既以妖孽为信验而告戒之,欲使恐惧修省,以改正其德,于此而知所警焉。天犹未遂绝之也。乃复悍然不顾,以为妖孽之生,特出于偶然耳,其将奈我何。如此,则终陷于不义之归,而天必诛谴之。所谓民之不义而自绝者如此。然则人君于天戒之临,可不深自儆省,而自恕以为不必畏哉!”
【原文】“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
【直解】司,是主。胤字,解做嗣字。丰,是厚。昵,是亲近。祖己既格王之心,至此乃直正其所失之事,叹息说道:“天以斯民而付之王,王之职,主于敬民而已。凡重民生,恤民隐,兢兢然不敢自肆者,乃王之事也。舍此而徼福于神,岂王之事乎?况祖宗列圣,虽有亲竦远近之不同,然无非继天之统,为天之嗣。吾王承其后而主其祭,只当一体孝敬,岂可专顾私恩,而独丰厚于亲近之祢庙乎?夫不务敬民而务渎神,一失也;不并隆于祖而独丰于祢,又一失也。天心仁爱,故出灾变以告之,雊雉之异,有自来矣。王可不戒哉!”高宗此时,必是专祭于其父小乙之庙,而有越礼以用情者,故祖己戒之如此。
西伯戡黎
西伯,是周文王,当时受命为西方诸侯之长,故称西伯。戡字,解做胜字。黎,是国名。当殷纣时,有黎国无道,文王举兵伐而胜之。祖伊见周之日盛,痛殷之将亡,遂进谏于纣,欲其省改。史臣录其言语,遂以西伯戡黎名篇。
【原文】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
【直解】祖伊,是殷之贤臣。王,指纣说。史臣记说,当初西伯周文王受命于殷,得专征伐,见黎国无道,举兵而伐之。此时既胜了黎国,三分天下,将有其二矣。于是殷之贤臣有祖伊者,见周德方隆,其势日至于强大,纣恶愈甚,其势必至于危亡,惟恐戡黎之后,遂有伐殷之举。其心忧惧,乃自私邑奔走来告于纣王,庶几王之改过以图存也。
【原文】 曰:“天子!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
【直解】讫,是绝。格人,是有见识的至人。相,是助。祖伊进谏于王,先呼天子以感动之,说道:“国命修短,皆系于天,自今日而观,上天既已断绝我殷邦之命脉矣。何以知之?盖国家之兴亡,其几先见,惟至诚之人,至灵之龟,乃能前知。如今有见识的至人,与占卜的元龟,都知道凶祸必至,无敢有知其吉者。则天之绝我殷命,昭然可见矣。然我殷家的基业,自祖宗列圣,相传到今,岂不肯保佑我后世子孙,使之长守而不坠哉!盖由我王不法祖宗,不畏天命,惟淫乱戏侮,纵欲败度,以自绝于天,故虽先王在天之灵,亦不得而庇佑之耳。王可不亟思改过以回天意乎!”
【原文】“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