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黎明前的黑暗(第8/14页)

他们不该为躲避专制而逃走,因为人民已经开始反抗专制。现在人民追求的已不止恢复法律的秩序,甚至不止废除主教制,有个大党派正在策划这种双重改革。四面八方都有从教会分离出来的小集团,以对某一教义做出解释来作为它们的标志。有以拒绝某某仪式为表征的,也有以打倒整个主教制、主张信徒们绝对独立并且只信赖圣灵为特点的。尽管劳德的异端裁判法庭很活跃,但各种小教派还是在市镇的地窖、乡间的粮仓或森林中集会。那些因聚会而招致的危险与困难,都更激励牧师及听讲人的想象力。他们在聚会的地方一待就是好几个钟头,甚至通宵达旦,祈祷、唱圣诗、求上帝启示、诅咒敌人。他们受到全国人民的荫庇与保护。不久之后,人们对那些不奉国教的人,不问名字、信条,也不问他们有什么想法,都统统另眼相看,给予最大的信任。因此,他们索性将自己的服饰举止与别人区分开来,即使在迫害他们的人面前,也敢于公开表示意见。他们穿黑衣裳,剪很短的头发,戴高顶宽边帽子,无论走到哪里,群众总是敬重他们,称他们为圣者。尽管到处受到迫害,但他们声誉日高,甚至连伪君子之流也宣称站在他们一边。破产的商人、失业的工匠,甚至因沉湎酒色而为众人所不齿的人,但凡想抬高自己的身价,无不仿效圣者的服饰举止、说话腔调,通过人民对圣者的信任来取得欢迎和保护。在政治事务中,这样的风气也日益扩大,不过没有那么混乱。在较低阶级的人民中,前所未有的平等观念开始流行,这是他们受到生活条件改善或者是宗教见解的影响;在较高的社会阶层,一些自视甚高又坦诚直率的人士开始鄙视宫廷,看不起无用的旧法律。他们思潮高涨,慷慨激昂。他们常在静坐读书或私会密友时,想象更为简单有效的社会制度。还有很多人动机不那么纯洁,平时对各种信仰都淡然处之,行为上也一向放荡。他们很想出现无政府状态,以便大显身手,实现野心,至少也可以不再受束手束脚的麻烦。狂热与放荡,真诚与诈伪,敬重古法与蔑视旧制,合法的愿望与图谋不轨的期望,这一切会合起来,酿成了泛滥于整个国家的愤怒。大家聚集起来反对这个权利,它的专制暴政在不同阶级、不同见解的人们中间激起了同样的深仇大恨。同时,君权的鲁莽行事和软弱无力,也给地位低下的党派和胆量最大的梦想家带来活力和希望。

在一段时期内,国王与内阁竟没有察觉出群众中正日益增长的不满情绪。政府与国民疏远,又不曾遇到强烈的反抗,因此虽有一些困阻,但国王仍充满自信。为替自己的行为辩护,政府曾多次声明,流行在各处的思想很不妥当。但是暂时的怀疑并未使它谨慎起来,它一方面畏惧仇敌,另一方面却又轻视仇敌。政府觉得有必要加强压迫,但这并未让它认清形势,相反凭着一股十分愚蠢的骄气,使政府将采取严厉措施镇压这些与日俱增的危险错当作是自己强大力量的表现。

1636年间,各种小册子在英格兰满天飞,它们反对宠信天主教徒,反对宫廷的乱象,特别反对劳德与主教们的独裁苛政。虽然星法院严禁这样的小册子出版,但是现在小册子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多,而且传播得十分广泛,人们还急于先睹为快。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能看到这种小册子,大胆的走私商人甚至从荷兰运来成千上万册,大发横财;教堂里也在评论这些小册子,劳德虽然霸道,却还无法完全清除教堂里的清教徒。内阁看到使用平常的严厉手段毫无效果,更加怒气冲天,便决心试用其他方法,于是将律师普林、神学家伯顿、医生巴斯特威克拘捕到星法院受审。

被告被传到庭,法庭要他们当场辩护,不然就判他们已经招认罪行。被告答称,因为法庭没有提供纸笔墨水,他们不能写辩护书。于是供给他们纸笔墨水,但规定须有一个律师在辩护书上签名。他们选了一个律师,但法庭拖了几天都不许律师进牢与他们见面;律师终于进牢了,却不肯签字,因为怕得罪法庭。没有别的律师肯担任这件事,犯人们就请法庭允许他们在辩护书上签自己的名字。法庭不准,恐吓说,没有律师签字的辩护书是无效的。普林说道:“大人呀,你们是叫我们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法庭只是把说过的话又重复一遍。最后开堂审讯,一来便对其中一个犯人大施侮辱。四年前,普林曾因另一本小册子被判割去两耳的刑罚。法官芬奇看着他说:“我过去以为普林先生没有耳朵,不过现在看来他还是有耳朵的。”于是好几个裁判官都仔细观察他,法庭的纠察员为使法官们满意,就拉起犯人的头发,露出两耳来。他们看见普林的耳朵没被割去就很不高兴地责备他。普林说道:“我希望大人们不要见怪,我祈求上帝赐给你们耳朵,以便能听见人民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