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重回现场(第19/24页)
在广岛的多数阁员联名电说:“目下实行休战,对我国不利,请再加考虑。”26日,伊藤博文来到广岛,召开有内阁重要成员及军政界元老参加的重臣会议。会上,伊藤强调指出了如果不停战将会造成的危害性。经过讨论,就停战取得一致意见,并报明治天皇裁决。27日夜,他将停战决定及主要条件电告在马关的陆奥宗光。
3月28日,陆奥宗光受伊藤博文全权委托,来到中国使团驻地,向还在养伤中的李鸿章陈述日本政府应允无条件停战之意。李鸿章的半边脸还缠着绷带,仅露一眼在外。他听此消息后露出喜悦的神情:“本人负伤未愈,不能躬赴会所商议,然就病榻谈判,随时皆可。”当日下午,他派李经方前赴会议厅进行协商。李鸿章本人躺在床上,与日本外务书记官井上围绕具体停战条款,进行商讨。双方经过多次修正,最后折中达成协议。3月30日,中日双方缔结了停战协定:1.中日两国所有在奉天、直隶、山东地方水陆军,均遵照停战条款;2.中日两国军队各自驻守现在屯扎地方,停战期间不得互为前进;3.所有两国前敌军队,无论攻守,各部增加前进,并不添派援兵;4.停战期限到4月20日。
在此期间,日军于3月26日攻占澎湖马公城,并在城内设澎湖行政厅,实现了对澎湖的实际占领,为日本政府在谈判桌上增加了砝码。
议和
伊藤博文对李经方进行恫吓:“若谈判破裂,我一声令下,六七十艘运输船搭载大军开赴战地,北京安危就难说了。”
总理衙门复电“让北地以海城为止,赔款以一万万为止。”
4月1日上午10时,第四次会谈在春帆楼举行。双方主要围绕“是日方提一条、商讨一条还是日方提出全部议和条款再商定”进行争论。
陆奥宗光表示,可以先行提出全部条款,但要求中方必须在三日内答复。李经方表示,必须先提出全部条款主张,但对三日答复的意见则不置可否。日方最后同意在限期答复的前提下,将条约内容全部提出后,再逐条逐项依次议定。11时45分,会谈结束。
李经方回到住地后,立即向父亲汇报了会谈情况。李鸿章立即照会陆奥宗光:同意日方条件。日方收到李鸿章的照会后,当日下午2时,派外务大臣书记官、秘书官前往引接寺,将日方拟讲和条约稿本日文、中文、英文各一份,面交李鸿章,并声明限4日内答复。李鸿章戴上眼镜,坐在病床上读了数行,感觉力不从心,就让李经方代读。条约底稿主要内容是:1.承认朝鲜独立;2.割让东北三省、台湾及澎湖列岛;3.赔款3亿两白银;4.开放北京、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等。
李鸿章听后,吓出一身冷汗,立即请美国顾问科士达来商量。按照科士达的建议,当日晚分两次将合约底稿内容电告总理衙门。
4月3日晚,电文到达北京。军机处次日上奏光绪帝。朝中大臣翁同龢坚决反对割让台湾,礼亲王世铎、庆亲王奕劻对割台不以为然,双方争论不休。军机大臣们于是一同到当时卧病在床、主管总理衙门的恭亲王奕府中商讨对策。奕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会商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几乎就在军机大臣们一筹莫展的同时,陆奥宗光向驻俄公使、驻美公使、驻英公使、驻法公使等发出将媾和条件秘密提示给各国政府的训令。
同日,日本外务次官林董先后约见英、俄、法、美等国驻该国公使,向他们通报了日本的媾和条件。次日,又秘密地通知了德国公使。显然,日本在防止中国争取列强支持方面,又走在了前面。
4月5日,日方规定的最后期限已到,但清政府却依旧没有商讨出任何结果。不得已,李鸿章派伍廷芳向中田秘书官送交对日方和约底稿的答复说帖。说帖内容分朝鲜自主、让地、军费、通商权利四部分。除了承认朝鲜独立外,对其他三部分都提出了长篇驳辩。
由于中方的驳辩有理有据,陆奥宗光阅后认为说帖“笔意精到,仔细周详,将其所欲言者详尽地说了出来,不失为一篇文章”。伊藤主张彻底反驳。陆奥则认为:“论驳之端不可开,与其空论,不如在事实面前使他们就范。”
4月6日,伊藤派秘书官中田向李鸿章面交了日方对中方说帖的反驳照会:“或全案、或按条,是否应诺,予以明确答复。”8日下午,伊藤派人请李经方到其住处梅坊谈话,当面质问李经方:“我们一周前就提出约案,为什么中方至今还没有明确答复?”并对李进行恫吓,“若谈判破裂,我一声令下,六七十艘运输船搭载大军开赴战地,北京安危就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