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字最难懂(第2/3页)
明清时期,朝野认识到宋代官制过于冗杂,效率过低,于是该撤的撤、该并的并、该转正的转正,官、职、差三者逐渐统合为了“官”。但差使、差遣并未绝迹,还衍生出了新的官名。比如明朝派人“巡抚”、“总督”地方,最后这些人都成了地方实权官员,仿佛是汉代刺史、唐代节度使历史的重演。
以上说的是差使、差遣横行,冲击正常的官制,接下来谈谈普遍存在的兼职情况。
兼职,就是官员在职务之外还有职务,也称“加官”。其中,原先的官职叫作“本官”,决定着官员的等级和待遇,兼任的官职叫作“加官”或“兼职”。古装影视剧中常常有“削去某某人本兼各职”的说法,这“本兼各职”就表明古代官员兼职现象很多。
尚书一职,原先是内廷之中的小官,负责整理皇帝的书籍、文件。它和尚衣、尚膳一样,围绕着皇帝的生活需要转,并不涉及政治实权,最初由宦官担任。皇帝把朝堂上的公文、大臣们的奏章,都交给尚书保管,遇到犯懒的时候干脆就让尚书给出处理意见。如此一来,小小的尚书就有了咨询和建议的权利,开始干涉朝政。在中国历史上,皇帝权力膨胀,朝臣权益萎缩是一大趋势。皇帝们在和外朝大臣(主要是丞相)的争斗中,越来越仰仗尚书们的行政支持。他们更喜欢尚书这类在自己身边、被动接受指令、不会反抗、没有威胁的职位。到汉朝时,尚书俨然扩充为可以与朝廷相抗衡的一个“小朝廷”了,分门别类,为皇帝出谋划策,经手政务,变为了事实上的政务中枢。外朝大臣开始取代宦官,担任尚书,并且有“尚书令”一职统管所有尚书。尚书令的实权超过了丞相。于是丞相们反过来争着要兼任尚书令——虽然尚书令依然是小官。只有兼任了尚书令的丞相才被视为真丞相,否则就被视为“假相”、“虚相”。之后,又有“录尚书事”(总领尚书们处理的事情)一职,更成为权臣们争抢的新兼职。两汉及魏晋时期,老皇帝要死了,新皇帝年幼,老皇帝就会给儿子指定辅政大臣。这些辅政大臣可能现有地位不高,老皇帝通常让他们“录尚书事”,不做假相做真丞相。
可见,古代的兼职、加官现象大抵出于权力需要。比如三国时期,蜀汉诸葛亮以丞相之尊兼任益州牧(正式名称是“领益州牧”),因为当时蜀汉就只有益州这块地盘,诸葛亮要抓在手里,便于集权。唐末,丞相还不惜兼任户部“三司”(户部司、盐铁司、度支司)的郎中,也是为了把财权抓在手里,方便办事。
魏晋南北朝时期,多个政权对峙,战事不断。当时地方最高长官刺史往往兼任军职,加官“都督某州某州军事”。比如,荆州是南朝重镇,人口密集经济发达,还承担着长江中游的防务,荆州刺史一般至少加官“都督荆州军事”,意思是他同时是荆州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很多时候,荆州刺史还都督邻近州的军事,比如加官“都督荆、雍、司、信、湘五州军事”的,就拥有了五个州的最高指挥权。此外,刺史还加有将军号,比如辅国将军、武卫将军等;获封爵位,比如王、公、侯等(此二项参见阶、爵的内容)。如果一个刺史既没有将军号和爵位,又没有加上“都督某州军事”的官职,那他的权限非常有限,只能简单地治民,被讥讽为“白纸刺史”、“单车刺史”。
唐朝确立了三省制,中书省有决策权、门下省有审核权,二省的长官中书令和门下侍中在政事堂商议决定朝政大政方针,然后交给尚书省执行。中书令和门下侍中的权力大于尚书令,被视为丞相。于是,尚书省的领导:尚书令、尚书仆射们就千方百计地希望能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参知机务”,也就是能够参加政事堂的决策会议。如果他们带有这样的头衔,也能跻身丞相行列。发展到后来,“同平章事”、“参知政事”成了丞相的正式称号。
明朝时,皇帝厌恶了三省六部制,觉得尚书们也不能满足专制需要,于是在身边建立内阁,让一批读书人担任大学士,出谋划策、经手政务。于是,朝堂上的尚书、侍郎们争抢着兼任内阁大学士——尽管一直到明朝灭亡,内阁大学士都只是五品小官。清朝虽然继承了内阁,可觉得跪听圣旨的军机大臣们更听话、更好用,又将实权转移到军机处。于是乎,内阁大学士、尚书、侍郎们又争着要挤入军机处,谋得一份兼职。在明清地方上,总督、巡抚们都有兼职,不是兼任都察院的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兵部尚书(兵部侍郎),就是兼管了盐务、提督、操江等事务。不然,孤孤单单的一个总督或者巡抚,也是“单车总督”、“白纸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