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先锋派已死1950年后的艺术(第9/12页)
因此,“后现代主义”攻击的对象,便包括那自信自满的一帮,也包括那江郎才尽的一门。换句话说,自信自满者,即那势必继续进行的活动——不论风格如何变换——例如建筑、公共工程。而江郎才尽者,则属于在本质上并非不可或缺之流,例如匠人式的大批制造画作,以便单张售卖。这两项都遭到后现代的攻击反对。因此,若误以为后现代的风气仅限于艺术界,如同较早的先锋派一样,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我们知道,所谓“后现代”一词已经广布各界,其中有许多根本就与艺术毫无关系。到90年代,世上已经出现了“后现代”哲学家、“后现代”社会科学家、“后现代”人类学家、“后现代”史学家,以及在过去始终无意向先锋派艺术术语借鉴——就算恰好与其有些瓜葛——的其他各行各业。文学批评对其热烈采用,自是当然反应,不足为奇。事实上“后现代”这股时尚,在法语知识圈中曾以各式各样名目打过先锋——如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ralism)等等——然后一路推销到美国院校的文学科系,最终并打进其余人文和社会科学。
所有的“后现代主义”都有一个共同特色,就是对客观性现实的存在存疑;或可说,对以理性方法达成共识的可能性,极表怀疑。它们都倾向于一种激进的“相对观点”(relativism),因此,它们也都对一个建立在相反假定之上的世界的本质,提出挑战——换句话说,它们质疑的对象,就是这个被以此为出发点的科技所转型的世界,以及反映其本质的所谓进步的意识形态。在下一章里,我们将进一步讨论这奇特但并非完全不能预料的矛盾现象。至于范围比较限定的高雅艺术界,其中矛盾就没有这么严重,因为正如我们所知(参见《帝国的年代》第九章),现代派的先锋艺术家们,已经将所谓“艺术”的局限发挥到了极致(至少,凡是可以做出成品,并或售或赁,或以任何方式,以“艺术”之名,离开创作人之手的获利活动,都可以包括在内)。可是“后现代主义”造成的效应,却是一道鸿沟(主要是代沟)。深隔在两岸的人,一边对眼中所见的新风格的虚无无聊,感到恶心之至;一边却认为把世界看得太过“严肃认真”,正是已成荒废之过去遗留下的又一陈俗。“文明的垃圾堆积场上……盖着塑胶伪饰”,曾如此激怒了著名法兰克福学派(Frankfurt School)最后的中流砥柱——社会学家与哲学家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可是后现代主义者却认为,这又有什么大不了(Hughes,1988,p.146)?
因此“后现代主义”并不只限于艺术一门。不过,这个名词之所以首先出于艺术,恐怕却有几个很好的理由。因为先锋派艺术的核心本质,即在寻求崭新的方式,用以表达那些不再能以过去旧辞令表达的事物,即20世纪的新现实。这个愿望,是20世纪伟大梦想中的一个;而另外一个,即在为这个现实寻求出激烈的转变。两者在不同的意义上同具有革命意义,可是它们处理的对象却又是同一世界。它们在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曾有某种程度的配合;其后在1914年至击溃法西斯之间的岁月里,又再度相随出现。因这两个时代的创作人才,往往都在这两方面带有革命色彩,至少颇为激进——通常均属左派,不过绝非人人如此。然而,两股理想都遭梦断。但是在事实上,它们对两千年世界造成的改变如此深远,以致两个留下的痕迹自然也不可能轻易抹去。
如今回溯起来,先锋派革命的大业,从一开始便注定了失败的命运:一是由于其理性上的恣意专断,另一则出于自由主义资产阶级社会在制作模式上的艺术创作本质。在过去数百年里,前卫的艺术家所做的任何意图性宣示,论其目的与手段,也即目标和方法,几乎都缺乏必然的一贯性。某种特定的创新形式,并不一定便是拒斥旧形式的必然结果。刻意回避音调的音乐,不见得就是勋伯格的序列音乐(serial music)——勋伯格序列音乐,是建立于半音阶上十二个音符排列而成——而且,这也不是序列音乐的唯一途径;反过来说,序列音乐也不一定就是无调之乐。至于立体主义,不管它多么富于吸引力,更毫无理论基础可言。事实上,就连放弃传统程序规则的决定本身,也与某种特殊新方法的选择一般,纯是一种极为武断随意的作为。“后现代”移植到棋术之上,所谓20年代时“超高现代”(hyper-modern)的棋论——这一类棋手包括雷蒂(Réti)、格朗菲德(Grünfeld)、尼姆佐维茨基(Nimzowitsch)等等——其实并没有改变棋赛本身的规则。他们只不过充分利用证伪法,与传统的棋路唱反调——塔拉什(Tarrasch)的“古典”棋派——故意以不寻常的手法开棋,并注意观察中央地带,而不一举占领。多数作家,尤其诗人,采取的也是同样做法。他们继续接受传统设定的程序,比如在合适之处,就遵守格律韵脚,却在他处以其他方式,刻意推陈出新。因此卡夫卡便不及乔伊斯“现代”,因为他的文字没有后者大胆。更有甚者,现代派人士虽然自诩其风格有知识上的理性基础,比如说表达机器时代(或其后的电脑时代)的时代精神,但是事实上两者之间,却仅限于暗喻关系。总而言之,一方是“在这个纪元里,具有‘科技复制性’的‘艺术所为’”(Benjamin,1967),另一方却是只知道艺术家个人灵感为何物的旧有创作模式;两者之间,若企图产生任何同化,自然只有失败一条路。创作,如今基本上已经变成合作而非个人,科技而非手工。50年代时,法国一批年轻的影评人曾发展出一套电影理论,认为电影是独一创作者(auteur)的作品,即导演一人的成就(这个理论的基础,来自他们对三四十年代好莱坞B级电影的热爱)。可是此说根本不通;因为协调妥善的分工合作方式,不但在过去是并且在现在也是影视业和报章杂志业的不二法则。20世纪创作的典型模式,往往是应大众市场而生的产品(或副产品)。进入这些行业的创作人才,绝不比古典19世纪资产阶级模式的人才为差,可是却再也没有古典艺术家孤人独行的那份奢侈。他们与古典前辈之间,唯一尚存的环节,只有通过古典“高雅艺术”的有限部门。而这个部门的运作,即使在过去,也一直在集体的方式下,通过舞台进行。如果黑泽明、维斯孔蒂(Lucchino Visconti,1906—1976)、爱森斯坦——试举3名绝对可以名列20世纪最伟大艺术家的大师,3人都有剧院经验——如希望以福楼拜、库尔贝(Courbet),甚至狄更斯等艺术家独自营造的方式创造,恐怕没有一位能取得什么成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