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火(第6/29页)
3年后,角色发生了互换。在马里尼亚讷,法军建立了工事据守,进攻的是为西班牙联盟服务的瑞士军队;瑞士人打起仗来悍不畏死是出了名的,他们飞一样地冲过来,在法军的大炮还没来得及发挥威力之前就跳进了法军的工事。法军发动反击,打退了瑞士人,但他们重整旗鼓,第二天一早又卷土重来。(马里尼亚讷战役持续了不止一日,在那个历史时期非常罕见。)这次,法军的大炮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两军在工事前流血厮杀,演变成进退不得的胶着状态,只有到法国的盟友威尼斯派部队前来增援时,瑞士人才被迫无奈撤退。他们撤退也和进攻一样行动如风,一下子走得干干净净;但他们在战役中遭受的损失实在惨重,所以不久就接受了法国提出的和谈要求;这次谈判奠定了法国和瑞士关系的基础,后来的250年间,瑞士一直是法军雇佣兵的主要来源。
拉韦纳和马里尼亚讷战役的出奇之处在于交战双方在开放的战场上打的却是临时性的围城战,个中原因似乎是当时带兵的将领除了把大炮安在临时修建的工事里,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使用大炮的办法。他们认识到了炮火击退传统的骑兵和步兵方阵进攻的威力——瑞士人采取的就是传统的阵式——但尚未找出在己方进攻时利用大炮的战术。事实上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在切里尼奥拉(Cerignola)战役中(1503年),西班牙的手枪手开火击退了逼近西班牙阵地的法国军队;在比克卡(Bicocca)战役中(1522年),这一幕再次重演,法方的瑞士雇佣兵向配有强大火力防守的西班牙工事发动毫无意义的进攻,半个小时就死了3000人。尽管瑞士人以在战场上勇猛无畏而著称,但自那一次的经历后,他们再也不敢向掩藏在工事后的手枪手发动攻击了。
不过,作战不能总是躲在工事里静等对方攻击。那就把守军拴在了一个特定的地点,而敌人却可能会绕过守军的工事去抢劫破坏受守军保护的乡村,或对分散在各地的孤立堡垒各个击破。要打对阵战必须是对方接受挑战才行,如果对方采取机动作战的战术,守军也只得奉陪。因此,在机动作战中使用大炮和火器需要改变文艺复兴时期军队的文化态度。虽然他们把火药技术引进了传统的作战方式,但是他们还没有适应火药的逻辑。他们和挥舞着刀剑冲向埃及苏丹手下配备了火器的黑奴军的马穆鲁克一样,仍然遵循着过去的守则,只有骑兵和手持锋利的武器与敌人作战的步兵才得膺武士的称号。对自查理曼时代以来一直统治着欧洲战争的披甲戴盔的武士的后代来说,靠躲得远远地打枪放炮来作战向来为他们所不屑。他们想和祖父那一辈的人一样,纵马杀敌,想让配合他们作战的步兵拿出男子汉气魄来,手持长矛迎击冲上前来的敌军骑兵。如果一定要在战场上使用枪炮,就把它们安置在工事后面吧,反正发射性的武器一直是放在那个位置上的。马背上的武士不想看到身强体壮的步兵沦落到那些狡猾的雇佣十字弓手的地步,更不想从马背上下来亲自学习使用火药的邪恶技术。
马背上的贵族对火药革命的抵制有其久远的文化根源。我们前面看到,方阵战时代的希腊人是我们所知较多的最早抛弃了原始战争的躲躲闪闪,选择与敌人正面交锋的武士。部落战争中有作为初步仪式的“勇士之战”,形式各种各样;在荷马对特洛伊战争的描绘中,这种“勇士之战”是最精彩的部分;但希腊人才不去费那个工夫。古希腊人解决问题采取的是最迅捷直接的办法。共和国早期的罗马人也采取希腊的方法,他们可能是从意大利南部的希腊殖民者那里学来的。有一种猜测说,罗马人通过先是和高卢人,然后和莱茵河那边的条顿民族的接触,逐渐把面对面作战的习惯传给了他们。罗马人自己可以证明,来自北方的人用的是这样的战法,他们虽然对北方人各自为战的简单战术嗤之以鼻,却从未否认过他们近身肉搏的勇气。在恺撒率领罗马军团进行的一次战斗中,军团战士投出的投枪扎满了敌人的盾牌;恺撒注意到,“很多(赫尔维西亚)人几次想拔投枪拔不出来,于是干脆扔掉盾牌,在毫无护身之物的情况下接着战斗”。只是在“他们因负伤和战斗而疲惫不堪的时候,他们才开始撤退”。然而,如果哈尔施塔特文化的长剑可以作为凭据的话,高卢人在遇到罗马人之前就已经开始面对面近身作战了;塔西陀因其骁勇善战而赞不绝口的日耳曼人似乎于公元1世纪在莱茵河上初逢罗马人之前也是面对面作战的。鉴于希腊的方阵战是在多利安人到来之后才发展起来的,如果接受多利安人可能来自多瑙河地区这个说法,那么也许就能确定,多瑙河地区是维克托·汉森所谓的“西方的作战方法”的发源地,同时它又是这种战斗方法和大草原及近东和中东流行的避免直接交锋,保持距离的战斗方法的分界线:在大草原以东和黑海东南方,打仗时双方仍保持距离;在大草原以西和黑海西南方,作战者则不再谨慎自保,而是短兵相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