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火(第9/29页)
在地中海以外,军舰在海上的较量表现为另一种形式;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船头安装的火炮和船上战士手中的武器,而是装满了整艘军舰的排炮。在那以前,商船被认为不适合用来作战,因为它们没有桨,即使张着帆航行速度也很慢,体型笨重,在海战中无法和桨帆船配合行动。在有限的水面上,它们只有挨打的份儿,或是被别的船冲撞,或是遭到从它们因风向不对而转不过去的方向发出的炮击。但是,到了无垠的海洋上,优劣顿易。桨帆船船身太长,吃水太浅,无法适应海涌的长浪;而且,船上人员太多,隔不久就必须回港重新补给;这意味着即使天气条件允许,它一次也只能在海上航行几天的时间。在北方水域航行的货船本就是为了应付波涛汹涌的大海,它完全没有桨帆船的不利之处,因为它的船舱很深,可以容载供大批船员吃喝几个月的食物和饮用水。它的不足在另一个方面:如果在船头安装火炮,那么只有逆风时才能使用火炮,所以火炮必须安在船的两侧,通过在船身上开的炮眼发射;这种设计需要相关的技术,即发明掣动机制以吸收后坐力,还需要新的驾船作战的方法。
正如工事建筑师在陆上显示了高超的适应形势变化的能力,造船师几乎立即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15世纪的火炮较小,装在船头和船艏的“炮塔”里。16世纪初出现了“大炮”,它们安装在甲板下面,用索具固定,以防开炮时炮身乱转;炮口面向舷侧,开炮时舷侧的所有大炮“齐放”。一般认为,第一艘如此设计的船是1513年下水的英国“玛丽·罗斯”号;到1545年,像英国的“伟大的哈里”号这样的船在上下两层甲板上都安装了大炮;到1588年,如此装备的舰队在英吉利海峡打了一场长达七天七夜的战役。
那次战役中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败北对16世纪新教和天主教之间宗教战争的力量对比可说是一锤定音,但它并不能证明载炮风帆船的重要性,这方面更能说明问题的是自15世纪末起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英国人和荷兰人前往美洲、非洲、西印度群岛和太平洋的海上远航。正是去除了对桨的依赖,只靠风帆的力量前进的北欧类型的帆船在1492年把哥伦布带到了美洲,后来又载着西班牙征服者去摧毁了墨西哥的阿兹特克文明、尤卡坦的玛雅文明和秘鲁的印加文明。对西班牙征服者来说,马匹比火炮在征服战中更重要。1517年,科尔特斯运到墨西哥17匹马;1527年,蒙特霍去尤加坦时带了50匹;1531年,皮萨罗带到秘鲁27匹;因为马这个物种在12000年前被西半球最早的狩猎民族杀绝了种,所以当地人见到马惊骇莫名。他们程式性的作战方法无法和欧洲人对抗,因为欧洲人作战是为了赢得胜利,不是为了抓俘虏去做祭献品;但在侵略者的几百人对当地的几千人的作战中,使侵略者占据决定性优势的还是战马。
在世界其他地方,火炮是欧洲人海上冒险活动的关键武器。1517年,葡萄牙人驾船绕过好望角来到红海边的吉达,他们发现,与有岸上火力支持的舰队(马穆鲁克的舰队)交战几无胜算,只得放弃阻断向西通往伊斯兰地区的海上香料之路的企图。然而,他们通过在霍尔木兹海峡(1507年)——今天海湾石油运输的咽喉要道——和印度西海岸的第乌(1509年)打的胜仗,已经赢得了印度洋的海上霸权。很快,他们又继续向东,在东印度群岛(1511年)和中国(1557年)建立了基地,接着开始与西班牙争夺菲律宾。到16世纪末,伊比利亚半岛这两个航海国家在世界各大洋的岸边建起了一座座有火炮防守的要塞,为后来300年间发展壮大的帝国树立了界标。
第一批欧洲航海家所到之处,先是要求贸易权,然后是要土地建造贸易站,最后是要求得到对贸易的垄断权并以军事手段予以实行;对这些要求,当地的社会均无力拒绝。对于非洲沿岸的各个王国,欧洲人因害怕罹患当地的各种疾病而未加染指,使它们得以完好无损地维持到19世纪,但它们也成了欧洲人的帮凶,参与了去内地抢掠人口卖为奴隶这种规模不断扩大,造成极大破坏的奴隶贸易。日本关闭了海上边界,以日本武士的强悍顶住欧洲人的试探,以此保全了他们的传统社会。中国的广袤领土和官僚制度的高度一致性保护了它免于肢解。不过在世界大部分其他地方,欧洲人都是予取予求。在美洲,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殖民而来。那里的土著人没有有效的抵抗手段,就连反对他们军事力量的思想意识都没有。东印度群岛上的小苏丹国被轻而易举地打败,西班牙人在菲律宾遇到的大多是一些农耕部落。只有印度有比较像样的国家制度,可以拒绝欧洲人插足;然而,就连莫卧儿帝国也无法完全把欧洲人拒之门外,因为莫卧儿帝国征服印度的时间不久,对边缘地区控制得不够严密。而且,莫卧儿王朝没有一个皇帝成功地组建起配备火炮的海上舰队,而那是抗击欧洲国家,保证海岸线安全的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