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张横渠及二程(第10/10页)

能修养至与万物为一体之最高境界,则吾人之性,即得其至大之发展。是谓尽性。明道云:

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三事一时并了,元无次序。不可将穷理作知之事。若实穷得理,则性命亦可了。(《遗书》卷二上页三)

“若实穷得理,则性命亦可了”者,明道谓:“学者须先识仁。”“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存之不已,而达到与万物为一体之境界。此即所谓穷理,亦即所谓尽性,至命。故“若实穷得理,则性命亦可了”也。故“不可将穷理作知之事”也。

(八)伊川所说之修养方法

伊川所说之修养法,注重穷理;而其所讲穷理,则近于“知之事”。伊川云:

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遗书》卷十八页七)

伊川言用敬之功效云:

敬以直内,有主于内则虚,自然无非僻之心,如是则安得不虚。必有事焉,须把敬来做件事著。此道最是简,最是易,又省工夫,为此语虽近似常人所论,然持之久必别。(《遗书》卷十五页七)

又云:

(吕与叔尝问为思虑纷扰,某答以)但为心无主。若主于敬,则自然不纷扰。譬如以一壶水,投于水中。壶中既实,虽江湖之水,不能入矣。(《遗书》卷十八页十)

敬则心中虚,亦可谓心中实。总之,敬即孟子所谓“必有事焉”之工夫也。

濂溪主静,二程主敬;敬与静不同。伊川云:

敬则自虚静,不可把虚静唤做敬。(《遗书》卷十五页十五)

又云:

才说静,便入于释氏之说也。不用静字,只用敬字。才说著静字,便是忘也。孟子曰:“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必有事焉”便是“心勿忘”,“勿正”便是“勿助长”。(《遗书》卷十八页八)

明道《定性书》亦言定不言静。盖定可统动静而言,而静则不能也。

伊川又论致知之义云:

(或问进修之术何先?曰:)莫先于正心诚意。诚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格,至也,如祖考来格之格。凡一物上有一理,须是穷致其理。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事接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或问格物须物物格之,还只格一物而万理皆知?曰:怎生便会该通。若只格一物,便通众理,虽颜子亦不敢如此道。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久,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遗书》卷十八页七)

格物之工夫,使吾人对于事物真知其理。有真知者必能行。伊川云:

实理者,实见得是,实见非。凡实理得之于心自别。若耳闻口道者,心实不见。若见得,必不肯安于所不安。……蹈水火则人皆避之,是实见得。须有近不善如探汤之心,则自然别。昔若经伤于虎者,他人语虎,则虽三尺童子,皆知虎之可畏,终不似曾经伤者,神色慑惧,至诚畏之,是实见得也。(《遗书》卷十五页五)

格物之工夫,即所以使吾人见事物之实理也。伊川又云:

知至则当至之,知终则当遂终之。须以知为本。知之深则行之必至。无有知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饥而不食乌喙,人而不蹈水火,只是知。人为不善,只为不知。(同上页二十二)

此伊川知行合一之说也。

格物既久,所以能“脱然自有贯通处”者,因吾人之心中,本具众理。故穷理者,穷物之理,亦即穷吾人心中之理也。伊川云:

(问观物察己,还因见物反求诸身否?曰:)不必如此说,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合内外之道也。(《遗书》卷十八页十二)

惟其如此,故能穷理者,工夫之极,亦可脱然而悟吾心之全体也。吾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伊川云:

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一日之运即一岁之运。(《遗书》卷二上页一)

故伊川亦云:

穷理尽性至命,只是一事。才穷理便尽性;才尽性便至命。(《遗书》卷十八页十二)

此言与明道同,但其含义则异,因明道所谓穷理,与伊川不同也。

由上可知,就修养方法言,程氏兄弟亦为以后理学心学二派之前驱。涵养须用敬,明道亦如此说。但明道须先“识得此理”,然后以诚敬存之。此即后来心学一派所说“先立乎其大者”者也。伊川则一方面用敬涵养,勿使非僻之心生,一方面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以求“脱然自有贯通处”。此说朱子发挥之。当于下章更加详论。


[1] 朱子《文集》卷六十七有《明道论性说》,以此为明道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