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阙斋读书录卷一(第3/11页)

“凡良车散车,不在等者,其用无常”。注:“不在等者,谓若今辎车后户之属,作之有功有沽。”

按:凡曰功曰攻曰工曰坚曰致曰精曰良,皆器之善也。凡曰苦曰窳曰楛曰沽曰盬曰粗曰麤曰疏曰散,皆器之恶也。

《司常》:“通帛为。”注:“通帛谓大赤,从周正色,无饰杂帛者。”

按:九旗之帛皆用绛,特中画他色耳。此不画者即曰“通帛”。

《夏官·序官》:“环人。”注:“环,犹却也,以勇力却敌。”

按:环人掌察军慝,巡邦国,搏谍贼。盖周环巡视之意,殆如今之巡捕矣。

《羊人》:“宾客供其法羊。”

此法字义与法驾、法从、法官相同。

《司兵》:“掌五兵五盾。”注:“五盾,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司戈盾,及舍,设藩盾,行则敛之”。注:“藩盾,盾可以藩卫者,如今之扶苏与。”

《说文》:“盾,瞂也,所以捍身蔽目。”扬子《方言》:“盾,自关而东或谓之瞂,或谓之干。关西谓之盾。”《说文》:“橹,大盾也。”《玉篇》:“橹,城上守御望楼。”《韵会》:“战阵高巢车亦为橹。”《太公六韬》:“陷坚阵,败强敌,武翼大橹,提翼小橹。”是干也,盾也,橹也,其制不可得而尽见。然大抵于盾形制较小,一手执之可以卫身蔽目。藩盾则形制自大,或二三人执之不等。城上望楼之橹,则一方倚城,三方必有遮蔽。战阵巢车之橹,则一方出入,三方必有遮蔽,与盾之仅蔽一面者异矣。至《六韬》之大橹小橹,则亦仅蔽一面,差同于盾也。《通鉴》晋义熙八年,刘裕至荆州伐刘毅,军人担彭排战具。注:彭排,即今之旁排,所以扞锋矢。孙愐曰:橹,彭排。《释名》曰:彭,旁也,在旁排敌御攻也。梁普通五年,北魏将崔延伯等既破莫折天生,进击方俟丑奴于安定,别造大盾,内为锁柱,使壮士负以趋,谓之排城,置辎重于中,战士在外。唐代宗初立,仆固怀恩等破史朝义于洛阳,马璘单骑奋击,夺贼两牌,突入万众中,贼左右披靡。注:牌,古谓之楯。晋宋之间,谓之彭排。南方以编竹为之以捍敌,北人以木为之。《左传》“乐祁以杨楯贾祸”,盖北方之用木也久矣。

国藩按:刘毅之彭排、马璘之排,即古之盾也,崔延伯之排城则较大矣,殆与《周礼》之藩盾、《六韬》之大橹相类。

《田仆》:“设驱逆之车。”注:“逆衙还之,使不出围。”

衙还,谓遮列之。

《职方氏》:“其畜宜六扰。”

此即《左传》扰龙之扰。

《撢人》:“使万民和说而正王面。”

此面字与《书》之“面稽天若谋面用丕训德”,均不甚可解。

《秋官·大司寇》:“使州里任之,则宥而赦之。”

此即今令人取保,乃释放犯人也。

“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注:“邦成,若今决事比也。”

今六部皆查成案,刑部又有比案,即邦成也。《士师》“掌士之八成。”疏:“八者皆是断事成品式。”

《朝士》:“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注:“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

按:家人,即庶人也。《鲁世家》“为家人”,《晋世家》“迁为家人”,皆庶人也。

《野庐氏》:“比国郊及野之道路。”注:“比,犹校也。”

按:比,犹言展省也,今世曰稽查也。

《司仪》:“不朝不夕。”注:“不正东乡,不正西乡。”

《尔雅》:“山东曰朝阳,山西曰夕阳。”即以朝夕为山名也。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即以朝夕为祭名也。

《冬官·考工记》:“车轸四尺。”注:“轸,舆后横木。”

按:轸,当在车箱之底。舆底之轸,驾于轴上,其间惟有两伏兔贴之耳。“轵崇三尺有三寸”。注:“郑司农云:轵,也。元谓轵,毂末也。”

按:轵者,毂上众凿所以内辐者。

“加轸与焉”。注:“,谓伏兔。”

按:,即也。汉时谓之伏兔,唐时谓之车屐。在轴之上,轸之下,两头各施一,中空见光也。

“视其绠欲其蚤之正也”。注:“蚤,当为爪,谓辐入牙中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