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一(第4/15页)

以上直讲后历官及卒葬

将葬,其子师讷与其门人姜潜、杜默、徐遁等来告曰:“谤焰息矣,可以发先生之光矣!敢请铭。”某曰:“吾诗不云乎子道自能久也,何必吾铭?”遁等曰:“虽然,鲁人之欲也。”乃为之铭曰:

徂徕之岩岩,与子之德兮,鲁人之所瞻。汶水之汤汤,与子之道兮,逾远而弥长。道之难行兮,孔、孟亦云其遑遑。一世之屯兮,万世之光,曰吾不有命兮,安在夫桓魋与臧仓?自古圣贤皆然兮,噫,子虽毁其何伤!

欧阳修/孙明复先生墓志铭

先生讳复,字明复,姓孙氏,晋州平阳人也。少举进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阳,学《春秋》,著《尊王发微》。鲁多学者,其尤贤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弟子事之。先生年逾四十,家贫不娶。李丞相迪将以其弟之女妻之,先生疑焉,介与群弟子进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贫贱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义也。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贤名。”于是乃许。孔给事道辅,为人刚直严重,不妄与人,闻先生之风,就见之。介执杖屦侍左右,先生坐则立,升降拜则扶之,及其往谢也亦然。鲁人既素高此两人,由是始识师弟子之礼,莫不叹嗟之,而李丞相、孔给事亦以此见称于士大夫。

以上著其绝学高风

其后,介为学官,语于朝曰:“先生非隐者也,欲仕而未得其方也。”庆历二年,枢密副使范仲淹、资政殿学士富弼,言其道德经术宜在朝廷,召拜校书郎国子监直讲。尝召见迩英阁说诗,将以为侍讲,而嫉之者言其讲说多异先儒,遂止。七年,徐州人孔直温以狂谋捕治,索其家得诗,有先生姓名,坐贬监处州商税,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长水县,签署应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上言:“孙某行为世法,经为人师,不宜弃之远方。”乃复为国子监直讲。

以上仕止

居三岁,以嘉祜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丞。先生在太学时,为大理评事,天子临幸,赐以绯衣银鱼。及闻其丧,恻然,予其家钱十万。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学之诸生,相与吊哭,赙治其丧。于是以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于郓州须城县卢泉乡之北扈原。

以上卒葬

先生治《春秋》,不惑传注、不为曲说以乱经;其言简易,明于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于经之本义为多。方其病时,枢密使韩琦言之天子,选书吏给纸笔,命其门人祖无择就其家,得其书十有五篇,录之藏于秘阁。

以上专表其有功《春秋》

先生一子大年,尚幼。铭曰:

圣既殁经更战焚,逃藏脱乱仅传存,众说乘之汩其原,怪迂百出杂伪真。后生牵卑习前闻,有欲患之寡攻群,往往止燎以膏薪。有勇夫子辟浮云,刮磨蔽蚀相吐吞,日月卒复光破昏。博哉功利无穷垠,有考其不在斯文。

欧阳修/太常博士尹君墓志铭

君讳源,字子渐,姓尹氏。与其弟洙师鲁,俱有名于当世。其论议文章,博学强记,皆有以过人。而师鲁好辩,果于有为;子渐为人,刚简不矜饰,能自晦藏。与人居,久而莫知,至其一有所发,则人必惊伏。其视世事,若不干其意,已而搉其情伪,计其成败,后多如其言。其性不能容常人,而善与人交,久而益笃。自天圣、明道之间,予与其兄弟交,其得于子渐者如此。

以上状其性情器识

其曾祖讳谊,赠光禄少卿。祖讳文化,官至都官郎中,赠刑部侍郎。父讳仲宣,官至虞部员外郎,赠工部郎中。子渐初以祖荫补三班借职,稍迁左班殿直。天圣八年,举进士及第,为奉礼郎。累迁太常博士,历知芮城、河阳二县,签署孟州判官事。又知新郑县,通判泾州、庆州,知怀州。以庆历五年三月十四日卒于官。

以上先世及历官卒日

赵元昊寇边,围定川堡,大将葛怀敏发泾原兵救之,君遗怀敏书曰:“贼举其国而来,其利不在城堡,而兵法有不得而救者。且吾军畏法,见敌必赴,而不计利害。此其所以数败也。宜驻兵瓦亭,见利而后动。”怀敏不能用其言,遂以败死。刘涣知沧州,杖一卒,不服,涣命斩之以闻,坐专杀降知密州,君上书为涣论直,得复知沧州。范文正公常荐君材可以居馆阁,召试不用,遂知怀州,至期月大治。

以上在官事迹

是时,天子用范文正公与今观文殿学士富公、武康军节度使韩公,欲更置天下事。而权幸小人不便,三公皆罢去。而师鲁与时贤士多被诬枉得罪,君叹息忧悲发愤,以谓生可厌而死可乐也,往往被酒哀歌泣下,朋友皆窃怪之。已而以疾卒,享年五十。至和元年十有二月十三日,其子材葬君于河南府寿安县甘泉乡龙涧里。其平时所为文章六十篇,皆行于世。男四人,日材、植、机、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