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门口的陌生人:抵抗的政治 (1842—1849)(第6/20页)
这是一次真正的市民暴动。19世纪40年代的英国蓝皮书中关于这些平民百姓暴动的记载到处可见。骚乱使他们激动,他们又激起骚乱。街头上平静的人群随时都会变成一群高声喊叫、使外国商人和地方官吏感到害怕的暴民。欧洲中南部一些工业化之前的城市也曾有过这样的暴民,在那里,城市本身没有或几乎没有工业,平民生活在住宅区、教堂或上流社会之外。这一点使罗马、那不勒斯、巴勒摩或伊斯坦布尔等城市同伦敦和法莱明的城市有明显的区别。在后者,同业公会是民众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广州虽然有一些工业,但它的行会仅仅是一种保护性的联合体,并不代表一种明确的阶级利益。所以,它的市民并没有政治化。政治行动是以城市为核心的,充满着城市的爱国主义,并不是忠于某一特定的阶级。当这种行动超越了市民“暴动”时,它就成为“正统主义”的。首先,它以皇上的名义讲话。其次,它用符合传统观念的词句,指责知府鱼肉百姓,像寄生虫一样依民为食。但是,在这些指责声中,有一种新的、令人烦扰的论调。知府之所以是寄生虫,因为他过分亲近外国人。市民们已开始把他们的父母官同外国人相提并论。在类似情况下,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同样的事:弗莱明叛乱、瓦特泰勒起义和泰波利分子[75]都认为他们的统治者与外国人站在一起、利益一致,他们强烈的仇外情绪是同不甚明确的社会不满联系在一起的。每一处,暴乱都是强烈的民族意识觉醒时期的先行者。同上述各事例相比,中国的阶级不满与“民族主义”是合二而一的,其趋向是潜在的革命。皇帝仍是至高无上的正统代表,但在这里已经有了以后革命的反满主义的开端。
这一次,绅士及市民并不满足于知府的去职。当布政使、按察使企图平息事态时,反对情绪更激烈了。1846年1月16日早晨,官员们都坚持不住了。布政使、按察使都否认他们曾企图反对“忠义的”百姓。蛮夷必将被阻挡在城外。[76]紧跟着这项声明而来的是总督耆英、巡抚黄恩彤低声下气的道歉:他们为过去被迫屈从于蛮夷的要求而深感羞愧,但是现在,他们已无意在夷人和广东人之间偏向夷人。耆英甚至推脱说他只是想测验一下公众的意见,他从没有真正打算让夷人进城:“如果百姓全都反对英国人进城,我们怎会愿意逆他们的意愿行事,屈从英国人的请求?请勿存疑虑。”[77]
广东的极端分子获得了明显的胜利。迟到的谕旨——那是12月就已答应了的,也没有使他们受到损失。皇帝给夷人的信息中充斥着惯常的说教,如“共同友谊”、“善待远人”,英国人得到的只是在广州贸易的含混不清的许诺。耆英利用这道谕旨,命令地方绅士不得再以“公义”之名行无秩序之行或张贴告示。[78]但是没有人上当。总督丢了大脸。英国人因为害怕这个温和人物被极端分子赶下台,暂时搁置了进城之事,这是耆英的唯一安慰。3月11日,英、法、美共同宣布,“皇帝陛下已经声明:经过一段时间能够确保局面稳定之后,允许外国人进城才是安全可靠的。目前中国政府不能压制广州的百姓。公使们同意此事暂时推迟,但英国女王陛下的要求并未取消”[79]。
朝廷可不能忽视南方发生的这种街上闹事。1846年3月10日,湖广道监察御史曹履泰上疏提醒皇帝。他认为,广东百姓的排外情绪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外国人的要求使百姓与他们的官员日益疏远,地方上的盗匪则利用一连串的危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更糟的是,地方官已失去了对团练的控制,绅士们不再理会官府的告示。曹的意见是,对外政策必须适应这种新的国内危机。在进城问题上应采取强硬立场,以免南部沿海的百姓起来造反。[80]
1846年5月28日,皇帝收到了耆英对御史的指责的答复。[81]他把广东的反对者分为两部分。有正直忠顺的绅士,也有专门制造混乱的人,他们利用每一次外交危机煽动暴乱。据此,应当采取三个步骤:首先,处置谣言制造者及暴民首领。其次,对英国采取强硬立场。第三,重新赢得绅士们的支持。第一步已部分地实行了,“一面饬令地方官密访严拿,务获首要各犯,置之重典,以儆效尤。当将次第妥为布置,及匪徒解散……”[82]不幸的是,百姓与官吏之间的鸿沟并不那么容易处理。双方应当一条心,虽然方法不同,目的是相同的。“但官则驭之以术,民则直行其意,其间微有不同。”[83]二者如果矛盾,就会像鹬蚌相争,最后让渔翁——英国人得利。广州人太蛮横、太排外了。“广州通商数百年,并无夷人进城之事。而民于夷,无论妇孺,皆呼为番鬼,不以齿于人类。”[84]此外,排外情绪导致了建立团练,而团练则是引起骚乱和叛乱的根源。“团练出于招募,因有壮勇之名,而无赖游手,不免杂错其间,故一旦撤退,往往流而为匪。”[85]当然,并非所有的团练都应受谴责;有一些,如升平社学就忠顺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