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走向新纪元(第5/6页)
这样说来,有问题的就不仅仅是当时很使革命人士厌恶的与“前清”宫廷有瓜葛的京剧了。刘半农还对戏剧改革发表了一些具体意见。例如,他主张各种戏曲都应运用“当代方言”和“白描笔墨”,使之真正成为“场上之曲”(而非“案头之曲”);他反对只重视昆剧而鄙视京剧,他认为艺术随着时代推移,不能迷信前人,昆剧应该退到“历史的艺术”的地位上去,把正位让给改良的京剧。等到以后“白话戏剧”昌盛之后,连改良后的京剧也会成为一种“历史的艺术”。(刘半农:《我之文学改良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
到了1918年,文化界对中国戏剧的讨论更加热闹。比较引人注目的,是傅斯年(1896—1950)、胡适(1891—1962)、欧阳予倩(1889—1962)的言论。
傅斯年的意见颇为激烈,也颇为系统。他认为中国传统戏曲在美学上有一系列的缺点:
首先是不够平衡、得体。乞丐女满头珠翠,囚犯满身绸缎,不能组合成一个平衡整体,处处给人以矛盾感;
第二是刺激性太强。音响求高,衣饰求花,眼花缭乱,没有节制,处处给人以疲乏感;
第三是形式太固定。不是拿角色去符合人类的自然动作,而是拿人类的自然动作去符合角色的固定形式。“齐一即丑”的规律,正适于中国戏剧;
第四是意态动作粗鄙。没有“刻意求精、情态超逸”的气概。少数演员也能处处用心,但多数演员粗率非常;
第五是音乐轻躁,乱人心脾,没有庄严流润的气韵。
这些都还是艺术形式上的问题。在戏剧的思想内容上,傅斯年认为“更该长叹”:
好文章是有的(如元“北曲”和明“南曲”之自然文学),好意思是没有的,文章的外面是有的,文章里头的哲学是没有的……就以《桃花扇》而论,题目那么大,材料那么多,时势那么重要,大可以加入哲学的见解了:然而不过写了些芳草斜阳的情景,凄凉惨淡的感慨,就是史可法临死的时候,也没什么人生的觉悟。非特结构太松,思想里也正少高尚的观念。(傅斯年:《戏剧改良各面观》(1918年9月),《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
他的全部论述可以归在这样一个中心观点上:旧戏是旧社会的照相,“当今之时,总要有创造新社会的戏剧,不当保持旧社会创造的戏剧”。
从这一中心观点出发,傅斯年对旧戏的改良和新戏的创造提了不少具体建议。例如:
一、建议剧本应取材于现实社会,不要再写历史剧;
二、建议克服“大团圆”的结尾款式,主张写没有结果或结果并不愉快的戏;
三、建议剧本反映日常生活,以期产生亲切感;
四、建议剧中人物写成平常人,而不要写好得出奇或坏得出奇的不常有的人,写平常人,才会成为一般观众的借鉴或榜样;
五、建议剧中不必善恶分明,而应该让人用一用心思,引起判断和讨论的兴趣;
六、建议编一出戏应该有一番真切的道理做主宰,不要除了戏里的动作言语之外别无意义。
胡适因他在文学革命上的建树和影响,所发表的有关戏剧改良的意见在当时具有较大的权威性。他的意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要以文学进化的观点来看待戏剧的改良。戏剧史在不断进化,一代有一代的戏剧,由昆曲的时代而变为“俗戏”的时代不是倒退,而是“中国戏剧史上一大革命”。“昆曲不能自保于道、咸之时,决不能中兴于既亡之后”,“现在主张恢复昆曲的人与崇拜皮簧的人,同是缺乏文学进化的观念”;
第二,中国戏剧缺少悲剧观念,而悲剧观念才能“意味深长,感人最烈,发人猛省”。除了曹雪芹、孔尚任等一两个例外,中国文人由于思想薄弱,“闭着眼睛不肯看天下的悲剧惨剧”,“只图说一个纸上的大快人心”,于是盛行着“团圆迷信”。“团圆快乐的文字,读完了,至多不过能使人觉得一种满意的观念,决不能叫人有深沉的感动,决不能引人到彻底的觉悟,决不能使人起根本上的思量反省”;
第三,中国戏剧在艺术处理上不够经济。戏太长,《长生殿》要演四五十个小时,《桃花扇》要演七八十个小时。外国新戏虽不严格遵守“三一律”,但却也不“从头到尾”,而是注意剪裁,讲究经济的方法。
胡适的结论是:
大凡一国的文化最忌的是“老性”;“老性”是“暮气”,一犯了这种死症,几乎无药可医;百死之中,只有一条生路:赶快用打针法,打一些新鲜的“少年血性”进去,或者还可望却老还童的功效。(胡适:《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19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