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34/40页)

[63] 1900年6月20日前《致徐勤等书(五)》,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13页。黄泽生,黄忠浩。

[64] 1900年6月20日前《致徐勤等书(一)》,《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05页。

[65] 《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34—137页。

[66] 1900年7月《致办事诸子书(一)》,《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52页。

[67]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37页。

[68] 同上书,第153页。

[69] 关于保皇会各地分会的数目,迄今未见完整确实的分期统计。1900年初制定的《保皇会草略章程》称:“本会已有百四十余埠”,显然有所夸大。1903年制定的《中国商务公司缘起附章程》称:“吾会既遍八十余埠”(《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64、277页),则又嫌小。是年梁启超游新大陆,据称仅美洲大陆即有分会86所(梁启超:《新大陆游记》,第142页)。保皇会成立之初,“开会者凡数十埠地”(《公请光绪复辟还舆京师折》,《康有为与保皇会》,第5页),到1902年底,“现计开会者九十余埠”(1902年12月14日《致贵埠保皇会列位同志义兄书》,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304页)。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庚子以后梁启超和徐勤等人奔赴全球各地开新埠的结果。如此,康有为先后称海外各埠反对立储、要求归政达46处(1900年初)、60余处(1900年6月,《续对支回顾录》下卷,第652页),很可能是保皇会分会数。若这一推断不误,《保皇会草略章程》所说或为“四十余埠”之误。后来康有为撰《唐烈士才常墓志铭》,即称己亥建储时保皇会立分会凡四十地(《自立会史料集》,第220页)。而保皇会最盛时分会达160余处(1905年5月1日谭良《敬告各埠同志书》,《康梁与保皇会》,第227页。参见蔡惠尧:《关于保皇会几个问题的探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未刊硕士学位论文)。

[70] 《保皇会草略章程》,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64—265页。

[71] 康有为一行赴新加坡者共六人,除康有为在诗中屡次提及的梁铁君、汤叡、康同富外,另外两人当为董津和李棠。1900年6月27日康有为致叶湘南书称:“此间每发一电,及发诸书,铁、觉、津、棠四人为之,绝无它客,犹费半日夜力。”1900年3月23日《与同薇同璧书》谓:“此间寄还港澳十八书,而澳中云不收,则我寄还香港家中之书(除津带者不计)三封收乎?……董津可急催其还(因出游,译电皆无人)。李棠何日娶妇,娶毕可饬其早来。……前嘱汝将三叔书札寄数封整齐者来,以便叫觉顿模仿,可交津、棠妥寄。”6月8日《与同薇书》:“二月廿八棠既不来,薇应有书告我,三月四日可收我一电还,棠可同来,省尽无限事矣。而乃使棠来问,不用信问,安有此理耶?”1901年4月5日《与同薇书》:“李棠归,行李全失,又闻李棠有不欲还之意(闻其告寿文等皆言不还),不可不以恩抚之,可在拨支江叔项下拨廿元与棠(江叔家用已在此支矣),以沾补之,并时常催令还庇。祖母信来谓我疑棠,我何有疑之,用之十年,亲同患难,安有疑之之理。汝母可叫棠来,力解之,并嘱其早来便是。”(《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36、165—166、171、191页)则二人应为康家近人。

[72] 1900年4月20日《致知新同人书》,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26页。

[73] 1900年4月23日《致南海夫子大人书》,《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28页。

[74] 《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26—227页。

[75] 同上书,第241页。

[76] 1900年5月19日《致湘曼孺孝诸兄弟书》,《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26页。

[77] 1900年6月2日《致徐勤等书》,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98—99页。

[78] 1900年6月20日前《致徐勤书(四)》,《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10页。

[79] 1900年6月20日前《致徐勤书(一)》,《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04页。

[80] 1900年6月20日前《致徐勤书(四)》,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10页。

[81] 1900年6月5日《致徐勤等书》,《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02页。

[82] 《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34、1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