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37/40页)
[156] 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45页。
[157] 1902年11月15日前何穗田、王觉任、邝寿民《致贵埠列位同志书》,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147页。
[158] 《康梁与保皇会》,第304页。
[159] 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147—148页。
[160] 同上书,第306页。
[161] 1902年12月—1903年1月李福基等《致贵埠列位同志义长书》,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308页。第17条原文“如股东不欲将股份卖与别人”,应为“如股东有欲将股份卖与别人”。
[162] 《康梁与保皇会》,第49页。
[163]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1页。
[164] 《康梁与保皇会》,第311页。
[165]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66—286页。
[166] 1903年2月14日《何廷光等致叶惠伯李福基书》,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1—212页。
[167] 1903年2月16日《高山致康有为书》,上海市文化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6—217页。高山,即罗孝高。是函云:“雅斋信来言,罗掞东荐弟子在京师大学堂为助教,此亦为一要着,所教者为京官新进士,或可于此别开一得人之道。”(前引书,第219页)1903年4月14日梁启超函告域多利保皇会:“孝高本欲辞北京之席,惟张、荣两管学手书殷勤劝驾,不得已乃许之,已电复言四月北京上[上北京](按:京当为衍字)云云。……孝高者,罗君名普,顺德人,康会长之门生,弟之老友也。……去年管学大臣张百熙尚书聘罗君为北京大学堂政治科教习,罗君辞未就。今彼亲来书劝驾,故罗君亦往矣。”(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107页)
[168]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3—216页。
[169] 1903年4月1日梁启超《与勉兄书》,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315—316页。
[170] 1903年2月16日《高山致康有为书》,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9页。
[171] 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51—52页。
[172]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21页。
[173] 1903年2月16日《高山致康有为书》,《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4—215页。
[174] 1901年梁启超《致李福基董谦泰书》:“前寄上译书局招股章程想已收到。尊处约集股几何,祈早日回示。”(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97页)关于广智书局,参见张朋园《广智书局——维新派宣传机构之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集刊》1971年第2期。
[175] 1901年9月19日梁启超《致李济骞书》,《康梁与保皇会》,第99页。
[176] 1901年8月25日岑子安、黄卓惺、陈文邨等《致罗省埠本会诸志义先生书》,《康梁与保皇会》,第296页。
[177] 1901年8月26日董谦泰李福基等《致谭张孝书》:“书局之举,现本会同志仅认捐百余,邀[缴]日或多不谅。”(《康梁与保皇会》,第300页)
[178] 1901年9月19日梁启超《致李济骞书》,《康梁与保皇会》,第99页。
[179] 1902年6月7日黄慧之《致罗省技利埠列位同志仁兄书》,《康梁与保皇会》,第363页。
[180] 1902年8月14日梁启超《致叶恩李福基等书》,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101页。
[181] 1902年6月7日黄慧之《致罗省技利埠列位同志仁兄书》,《康梁与保皇会》,第363—364页。
[182] 1902年10—11月前梁启超《致贵埠保皇会列位同志义兄书》:“制纸实为现今第一大利权,非二十万元以上不能开办。现袁制军委我同志高君办理,自愿附股四万两,惟高君不欲收官股,若商会能成,以吾党之力自办之,则妙矣。”(《康梁与保皇会》,第105页)
[183] 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100—103页。
[184] 1902年10—11月前梁启超《致贵埠保皇会列位同志义兄书》,《康梁与保皇会》,第105页。
[185] 1903年2月25日《朱锦礼致康有为书》,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