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神圣裁判机关”宣告文暗藏玄机(第15/17页)

[271]《应夔丞致洪述祖密电》(1913年3月21日),见《宋案证据之披露》,《民立报临时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3页。

[272]《应夔丞致洪述祖密电》(1913年3月21日),见《宋案证据之披露》,《民立报临时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3页。

[273]《委任本署探访员虞震寰、蒋瑞森、陈□□承缉行刺本党宋遯初君之凶手信牌稿》(1913年3月21日),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13。

[274]按应夔丞被捕后,虞震寰、蒋瑞森二人亦被抓。租界公堂第一次预审时,有“虞震槐”(即虞震寰)一人受审,据供:“嘉兴人,向在汉口某铁厂办事,光复时在沪军政府谍报科长应桂馨处当科员……问与武相识否,答并未相识,惟知其是售花瓶之人。应家住十余天,应曾嘱我侦缉此案,我因关系重大,未允。”又有蒋瑞森受审,据供:“无锡人,前在北京探访局当差,光复后回无锡,由应桂馨派充侦探只三个月。后应奉委巡查长,于阳历十四日(3月14日——引者)到申,由应给我牌票,令我侦缉九龙山匪党及宋教仁一案,与武复民、陈玉生等均不识。此次往应宅领取薪水,致被拘拿。”见《刺宋案会审记·法公堂讯究应桂馨羽党》,《顺天时报》1913年4月6日,第4页。

[275]《第五十件 应夔丞令朱荫榛稿一纸》(1913年3月20日送稿),《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7页。

[276]《第四十九件 应夔丞寄金台旅馆信一纸信封一个》(1913年3月20日亥正),《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6页。

[277]黄远庸:《闷葫芦之政局》(1913年4月7日),《远生遗著》卷3,商务印书馆,1984年影印版,第98页。

[278]吴叔班笔记、张树勇整理《吴景濂口述自传辑要》,《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2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第60页。

[279]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四续),《民立报》1913年5月6日,第2页。

[280]《举国同声一哭之宋先生·言敦源之鬼话》,《民立报》1913年4月23日,第6页。

[281]《第九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三纸》(1912年11月29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2页。

[282]《第三十四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一纸信封一个》(1913年2月11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7页。

[283]《第三十五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三纸》(1913年2月22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8页。

[284]《第三十六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二纸附一纸》(1913年3月6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9页。

[285]《孙宝琦致盛宣怀函五十》,王尔敏、吴伦霓霞主编《盛宣怀实业朋僚函稿》,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7,第1495页。

[286]《欢迎国会团与洪述祖》,《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29日,第2页。

[287]《举国同声一哭之宋先生·言敦源之鬼话》,《民立报》1913年4月23日,第6页。按此则材料为《民立报》记者采访言敦源的报道,言在谈到洪述祖之为人时称:“洪素来招摇撞骗,其特性在善窥人意,以为媚上之术。今举一例。一日,赵总理闲话,谓国事棘手,真欲入山,言次叹息。旋谓欲嘱人绘一山居图,门前立强盗二人,以示入山亦不能安居之意。此时在座者数人,均未留心。越数日而洪述祖忽偕一画师来,云是常州人,名张诚,荐之总理。此人寓赵邸月余始去,赵厌之而亦不便谢绝也。其善于逢迎如此。”

[288]《专电·北京电》,《申报》1913年4月17日,第2页。

[289]《宋案旁征(五)·赵总理私邸之一席话》,《神州日报》1913年4月18日,第4页。

[290]《青岛洪述祖来电》(5月3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291]《大总统与某政客之谈话》,《神州日报》1913年3月2日,第5页。

[292]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六续),《民立报》1913年5月8日,第2页。

[293]捄炎:《宋案勘言》,《民立报》1913年5月3日,第2页。

[294]《第二十二件 应夔丞呈制定宪法稿三纸附原稿一纸》(1913年1月30日),《第二十三件 王博谦章佩乙信七纸》,《第二十七件 应夔丞寄国务院东电稿一纸》(1913年2月1日午刻发四等电),《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0,21、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