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神圣裁判机关”宣告文暗藏玄机(第17/17页)

[322]应夔丞在预审期间,曾与其律师爱理斯有过如下对话。爱问:“汝与刺死之宋教仁认识否?”应答:“不认识。”爱问:“从未见面否?”应答:“在南京政府时曾见过面,仅颔首而已。”爱问:“其时宋当何职?”应答:“法制局局长。”爱又问:“宋为何党?”应答:“国民党。惟在南京时,我不知其何党。”(《宋遯初先生遇害始末记》(续),《国民月刊》第1卷第2号,1913年,第4页)可见,应夔丞与宋教仁并无个人恩怨,甚至可以说对宋教仁并不十分了解。

[323]《宋遯初先生遇害始末记》(续),《国民月刊》第1卷第2号,1913年,第4页。

[324]《辛亥上海光复前后——座谈会记录》,《辛亥革命回忆录》(四),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第12页。

[325]《撤销谍报科通告》,《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390页。

[326]《工商部无汝等位置矣·沪军都督陈批示》,《神州日报》1912年4月28日,第5页。

[327]《刺宋案破获后之各方面·应夔丞之历史》,《民主报》1913年3月29日,第6页。

[328]《宋先生被刺之痛史·凶犯拿获之详情·应夔丞之历史》,《民立报》1913年4月2日,第7页。

[329]《覆应桂馨书》,海阳汪德轩编《程都督书牍》上卷,广益书局,1912,第17页。另,此函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合亟声明”之“亟”写作“即”。函末署“程德全再拜廿一日”,应为1912年6月21日,其时应夔丞正筹备成立共进会。见《江苏都督程德全致应夔丞函》(1912年6月21日),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03。

[330]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第6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