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伤在该死的胸口(第9/10页)
“花二十五美元在一家旧货店买的。”他说,一面揪起衣领转了一圈,炫耀着他滑稽的新行头。
“你为什么穿西装?”我说。他的脸上现出一丝困惑。
“你说过要带我去耶鲁俱乐部。”
我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自己的确说过这话。那已是三年前的事。人的记忆真是奇妙。
“你不会想去那儿的,”我说,“你也不会想去这附近的任何地方。”我摊开双臂对着中央车站:川流不息的旅客、大教堂般的瑰丽、天花板鎏金的星图,以及东侧楼梯顶层低调中彰显品位的苹果零售店。“中城区不是人待的地方。这儿只有十七美元一杯的酒和那些喝得起的混蛋。”
“你很快就是那种混蛋了,‘十六万先生’。”
“现在还不是,”我说,“何况今晚的酒是我买单——天啊,是我买单——咱们还是离开这鬼地方吧。”
我们乘六号线到阿斯特站,找到一家通宵营业的潜水吧[89]。只需五美元,就能买到一罐蓝带啤酒或是一杯他们自称的“美醇威士忌”。估计我俩喝到昏迷也花不到八十美元。我们进了门,坐在吧台前。我点了第一轮酒,博伊兰解开衬衫纽扣,松开领带。
“很高兴……”我开口说道。我想说很高兴看见他还活着,但即便那是真心话也显得过于多愁善感,所以我把后半句改为“……见到你。”他笑了。等到酒端上来,他举起威士忌和我碰杯,我俩一饮而尽。
“你为什么不留在陆战队,兄弟?”他说。
我开始意识到博伊兰已经有点醉了,不知他刚和谁喝过——如果不是一个人自斟自饮的话。大多数车站附近都有人卖塑料瓶装的酒,以方便乘客在火车上把自己灌醉。如果那就是他刚干的事,他绝不是唯一一个。
“为什么不留下呢,兄弟?”他说,“你很棒。每个人都说你很棒。”
“因为我是个胆小鬼,”我说,“你什么时候升到少校?”
“升不上去了。我酒驾被抓了。”他难为情地笑了笑。没等我开口,他继续说道,“我知道,我知道,我是个白痴。我再也不酒驾了。”然后他开始问我法学院的事,问我在和谁约会,诸如此类的无聊话题。我意识到正如我希望听他讲战争故事,他也希望听听平民的琐事。
于是我们聊起平民的那些事。我提到我的那个女孩,说性爱很棒,其他都很糟,但我希望她一切顺利。然后我告诉他我准备从事公司法,之后再把人生想明白,因为在目前这种状态下理不出头绪。“有很多人,他们在政府机构与大律所之间跳来跳去。花一段时间做自我感觉良好的事,再回去挣些钱。然后再做自我感觉良好的事。再回大律所挣钱。就像放纵堕落与心灵净化间的因果循环。”
我俩醉意渐浓,最终博伊兰说:“想不想看个把戏?”他没等我回答,就把蓝带啤酒罐的边缘往门牙上一挤,直到门牙切入铝皮。然后他飞快地转动啤酒罐,用牙齿切出一个完美的圆。酒大口地洒出来,溅在他的西装上。
“哈!”他说,两手各握着半个罐子对着我,“怎么样?”
“厉害。”我说。我注意到他的领带不见了,多半他自己也不知道放哪儿了。
酒吧侍者走过来说:“别这么干。”博伊兰告诉他干他娘的。然后他望着我,像是在说:“你站在我这边吧?”
长话短说,我们回到我的公寓,喝起威士忌。酒过三巡,我们终于谈到了战争。
我提起在军官基础学校里他们放的空袭录像,那些模糊不清的热点地区,然后,嘭,遍地死尸。尽管爆炸并没你想象中那么剧烈。他妈的好莱坞已经洗了你的脑。
我告诉博伊兰:“就像电脑游戏。”他兴奋起来。
“没错,没错,”他说,“你看过头盔摄像机的录像吗?”
我没看过。于是他打开我的电脑,摇摇晃晃地站在桌前,试图使用Youtube搜索。他粗壮的手指砸在键盘上,一次敲下好几个键。
“哥们,这酷毙了。”他说。
他终于找到了,是一段主观视角的录像,摄于阿富汗的一次战斗中。摄像机绑在一名陆战队员的头上。
“就像电子游戏。”他说。录像放到一半,我意识到他是对的。那名陆战队员在一堵墙后躬身躲避,我能看到他的步枪枪管划过镜头,和《决战时刻》里一模一样。然后他闪出来,射出几发子弹,就像《决战时刻》。难怪陆战队员们那么喜欢那个游戏。
录像里有许多呼喊声。我听到几句命令,却无法分辨。结尾处一名士兵中弹,但不算严重。
“所以就是这个样子。”我说。
“啊?”
“你参加过战斗。就是这个样子?”
博伊兰盯着屏幕看了一秒钟。“不太一样。”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