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队的编成及其使用(第8/8页)
虽然人民战争也和陆战法规和惯例相符合,但是就像世界大战所表现的那样,人们并未重视这些法规和惯例。在这里,强权政治起着决定性作用,强权政治就是“法规和惯例”。
不过,如果人民战争是在战胜国部队背后,由一支经过军事训练、佩戴军队标志、有军事指挥的队伍进行的,那么它就是符合国际法和惯例的人民战争。
在民族饱受战争之苦时,它是需要这样的人民战争的。不过,只有人民团结一致和拥有强烈的为维护民族生存而战的愿望时,这种人民战争才有可能出现。世界大战期间,俄国好像预计到德国会进行人民战争,所以,它将它所占领的东普鲁士领土上的拥有作战能力的男性迁到别处。也因为这样,1914年秋季,我在波森城堡时,便将适合服兵役的年轻人和男人从被俄国军队威胁的领土里撤出。这是因为我担心,战胜的敌人可能会不遵循国际法,那么人民战争所涉地区的全体民众都会遭受巨大的灾难。
军队的种类名目繁多,其组织形式和使用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两军决战,有关民族存亡,部队风餐露宿,长途跋涉,而各项战争工作错综复杂,人民也要遭受各种苦难。也许就在明天,军队便会领命出征,而人民会应召效命。军队和人民一定要时刻做好准备,为民族生存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1] 对一国无设防城市的居民进行轰炸,是不符合国际法所规定的战争法规和战争惯例的。按国际法规定,只许对要塞的居民实施轰炸,但在生死存亡的斗争中,任何国家都不会放弃使用敌国所使用的作战手段。此外,以各种作战手段干扰敌国军事经济,是国际法所容许的行动。在这种干扰行动中,敌国居民受到伤害在所难免。在轰炸居民住地或营房中的敌军时,敌国居民也不免遭受损失。
[2] 海军舰队无法在雾中以及强大风暴中航行和作战。
[3] 我在这里和下面所谈到的陆军及其下属部队的编制,只为说明本书之用。还有许多新编制尚在探索之中,比如炮兵的摩托化,步兵分队还要装备步兵伴随火炮和反坦克炮等。
[4] 加农炮的弹道平直,榴弹炮的弹道弯曲。前者多从正面命中目标,后者多从上方命中目标。
[5] 装甲车辆的设计五花八门,即使在一个国家中,其设计也不尽相同。
[6] 即在弹体内填满火药,装上引信,当榴弹撞击地面、墙壁或船体时发生爆炸,将弹体炸成碎片,起到毁伤附近人员和物体的作用,有些榴弹还可击穿遮蔽物和装甲。
[7] 陆军师重型火炮的发射距离为10多公里,轻型火炮则低于10公里。步枪和机枪的最大发射程是2000米,迫击炮射程则不到100米,鱼雷射程10多公里,炸弹自然可以从任何高度投掷,以上情况仅就一般情况而言。需要补充的是,手榴弹仅能投掷数步之远,火焰喷射器的作用距离也不甚远。毒气在顺风时作用距离可达数公里。
[8] 1海里=1.852千米。
[9] 关于这一观点,我在《坦嫩贝格》《受世界大战审判的“低贱的战史”》《战争中的违命》等书籍中从不同角度作过阐述。
[10] 飞机发动机和潜艇发动机的噪声现在已能得到较大改善——译者注。
[11] 在世界大战中,坦克之所以能跨越阵地,是由于它的异常强大,也由于当时还没有像今天这样精良的反坦克武器。
[12] 1914年,德国军队在从亚琛北部至斯特拉斯堡的300多公里宽的正面上向前开进。另一次,在从布鲁塞尔至梅斯的正面上开进,宽度与此差不多。
[13] 世界大战中,破译密码已成为一门专门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