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队的编成及其使用(第6/8页)
在规模巨大的海战中,海军往往能够获得空军的支援,而驻守岸防工事内的部队可以作战或掩护舰队出海。
在空战中,双方航空部队有时会获得陆军或海军高炮部队的支援。
三军作战的最终目的是:消灭敌人,获取胜利。
在陆上、海上和空中,为进行会战,每个军种的部队都要分别进行长途行军、远距离航行或飞行,并派遣疏散开来的保障部队。为了让各种武器发挥最大效力,为了获得决战的胜利,部队要对兵力和兵器进行分组,这种区分能够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随着技术的发展,空军速度快可以执行侦察任务,陆军则组建了摩托化部队,海军则装备了快速侦察舰,以及其他侦察、间谍勤务,为侦察敌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
所有这些都让指挥部队的难度大大降低。但是,我方所具有的手段,敌人也能拥有,他们也能了解我方的军事行动,所以,从另外一个层面上讲,这些措施也给指挥带来困难。所以,作战行动一定要更加速战速决,攻势凌厉,一举将敌人的海陆空三军击溃,并让敌人没有时间采取反制措施。
部队通过急行军接近敌人并以强大的火力展开战斗,是极为必要的。火力战斗一旦开始,战争就不会像开始前那样“仓促”结束。军舰和飞机可以借助提高速度,加速火力战斗的进程,这是由其本性所决定的。
在陆战中,行军纵队要保持在20公里以上,行军速度每小时4~5公里,每天前进20~30公里。摩托化部队的速度虽然提高很快,但是并不能提高整支部队的行军速度。事实上,双方是以这种缓慢的速度,不停地在长达数百公里宽的战线上[12]相向运动着。
如果作战的情况不是一方进攻而另一方防御,那么双方展开的将是一场规模巨大的遭遇战。
倘若准备进行决战,那么对担负决战任务的部队进行重新编组,编成正面窄、纵深长、间隔小的行军纵队,或者进行梯次配置,把主力放在决定性方向上。如果不打算进行决战,那么每支部队的间距就要大一些,纵深小一些。
不管行军时所采取的形式是哪一种,都不过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罢了。目的是决战,歼灭敌军、摘取胜利的果实。对于敌人的行军纵队,另一方可以进行空中突袭,破坏其行军纵队。
一个坚定果敢的防御者通常会紧盯进攻者的薄弱部位,然后集中优势兵力,发动进攻,并取得决定性胜利。
陆战中,部队的行动非常缓慢,而海军和空军则由于飞机和军舰的快速度,行动非常迅速。不过,在和平时期,为了节省燃料,飞机和军舰往往不是全速飞行或航行,它们只有在作战时才发挥最快速度的优势。但是,尽管如此,飞机的最低时速也已达到125公里,军舰最低时速为20~25公里。
虽然海军和空军具有速度快的特性,但是它们要经过远距离机动和在战前展开部署,并要遵守和陆军一样的原则:在战场的关键地段集中优势兵力。当然,海战和空战只有进攻,没有所谓的“防御”,而且因为双方飞机的高速度,其战斗进程要比陆战快得多。至于海军,可以在远距离进行迟滞作战,也不违背这个观点。
通信器材性能的改善对大部队的作战及其统一指挥提供了便利条件,指挥官通过通信器材能够和军队取得联系、下达命令。在陆战、空战和海战中都可以使用无线电报和飞机;陆军可使用电报、电话、汽车;海军可使用信号;等等。但是,使用无线电报可能会造成上级指令被敌人窃取的局面。所以,使用密码迫在眉睫[13]。
不管陆上还是海上和空中,只要进攻获得胜利,就应当马上进行追击战,让敌人的失败变成溃逃。这是我们需要反复强调的真理。虽然,“追击到最后一个人,最后一口气”的指令是正确的,但是在实践上往往难以实现。
事实上,迄今为止,在陆地上,战败方逃跑的速度往往比战胜者的速度快,战败方可以借助少量器材来阻滞追击方的追击,为其主力撤退争取时间。跟以往相比,现在的军事装备条件非常有利于追击方采取追击行动,飞机可以轰炸战败方的部队,摩托化部队和装甲部队可以超越敌人,从翼侧或正面攻打敌人。
当然,战败方也可以设置障碍,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动用摩托化部队,甚至在国内展开人民战争,最终迫使胜利者没有办法彻底享受胜利的果实。
也因为这样,想要通过追击战而取得全面胜利,就要投入更加巨大的人力、物力,直到摘取胜利果实为止。
对海上和空中而言,要发挥军舰和飞机的最大速度的优势,歼灭敌人,为决战获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