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3/3页)

但是杨蔓娘却不打算再住了。

她知道,合适的房子是不等人的,虽然大宋的公租房很多,很多都没有租出去。

但是也分什么地方。

御街,甜水巷,潘楼南街,保康门街这些地方附近的公租房是真的不愁租。

狼多肉少,一个萝卜一个坑儿。

若是自己不抓紧,被别人占了先,想再找这么合适的,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只要自己节省下早晚的通勤时间。

多写一点小说,也就把那点儿房租的损失赚回来了。

所以。

杨蔓娘没有多耽搁什么,当即便跟店宅务签了租房契约。

按着朝廷的规定,她可以在契约签订之日起,享有免缴五天房租的权利,从第六天才开始收租金。

等于是第一个月,一两银子的房租可以住三十六天。

签好契约。

之后的事情,她也就顾不上管了。

搬家的事儿,都是杨盼娘和杨士林在做,两个小家伙雇了一辆牛车,几乎把家里的所有锅碗瓢盆儿,米面粮油,被子褥子,火盆儿,还有杂物间剩余的炭火都一并带来了。

唯一让老三杨盼娘觉得比较可惜的,就是家里刚给张嫂子交了一个月的房租钱。

如今不住了,那钱只能退一半儿。

不过。

很快她便顾不上纠结这些了。

东摸摸西看看。

这宽敞干净的院子,崭新明亮的堂屋,和每个人单独的卧室和床。

以及房子附近热闹的瓦子和夜市。

简直就像是做梦一般!

跟这里一比,原来南熏门住的旧房子,简直比猪圈好不了多少。

反正。

杨盼娘是打定主意。

再也不要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