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好扎心的话
与其说李牧是想杀这个秦将,倒不如说,他得给自己一个交代。
他不想如丧家之犬一般惶惶逃窜,四处流离,终生难以归国,可是赵国却再无他立锥之地。
如此,便只能求仁得仁。
哪怕这位小将军救了他,还坦荡地归还了他的武器。
世间怎么会有如此年少却如此优秀的将领?偏偏是秦国的
李牧猛然抬起了染血的铁矛,刺向年轻的小秦将。对方不慌不忙,横刀来挡。刺耳的声音冲击着他们的心跳,彼此的呼吸俱是一紧,又都迅速镇定下来。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可不是将军你用兵的作风;明知胡人有陷阱,居然就这么硬闯进来,也不是将军你会做出来的事。”李世民悠然间,已与李牧过了几招。
“你很了解我?”
“谈不上‘很’,毕竟我从来没有见过将军,只是研究过将军过往的战术,虽未曾见,心向往之。”
“果然家学渊源。”
矛杆横扫而出,风声萧萧犹如鬼哭,荡开无形的杀意。
“按理来说,将军该有后手。”
秦国少府出品的长刀,仿照了太阿的淬炼与锻造,只不过不是剑,而是刀。马战时,刀比剑更趁手,顺着骏马奔腾时的速度,刀锋斜劈,仗着武器的坚硬,毫无顾忌地与长矛硬碰硬。
李信与蒙恬急急地赶到这个危险的小战场,秦军与赵军皆围拢过来,局势一下子更乱了。
“李将军,你真的觉得杀我比杀胡人更急迫吗?这满地赵军的尸体,可不是我造成的。我们再打下去,匈奴可就得意了。”李世民从从容容地攻心。
一支胡人的箭,向少年将军射来,李牧看到了这一幕。他的长矛不可思议地转向,打飞了那支偷袭的箭。
众人惊异地望着他,李牧也惊异地审视自己的手。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很多时候,心里想的和真正做的不是一回事,连自己也分不清到底何为心之所向。
李牧守卫赵国北境二十年,干的最多的事就是打胡人。吃饭睡觉打胡人,春夏秋冬打胡人,空闲时间修修长城、筑筑堡垒,探探胡人消息,深入草原,搞清楚胡人的聚居地和牧场,然后整备军队,出其不意打胡人
在李牧心里,秦军是敌人,但胡人不是人。
一群匈奴骑兵,一群劫掠原阳黔首、杀戮云中将士的匈奴骑兵,就这样摆在李牧面前,简直就像一群大摇大摆的老鼠在狸花猫鼻子上跳舞,他真的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想把匈奴杀光。
所以,他的武器比他自己更诚实,总忍不住冲着胡人去。
李世民看乐了,落落大方地御马而退,笑道:“将军,咱们还是先联手对敌,杀完匈奴再谈吧。”
他也不怕李牧背后袭击,单手控马掉头,随手招呼蒙恬和李信,果决地率军冲锋,弓箭开道,长刀削首,没有丝毫停顿,在刀光箭雨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势如破竹,所向披靡。
血盈于袖,洒之复战。
李牧心情复杂地看了几秒,阿巴阿巴的云中将领又来问:“客卿,我们现在打谁?”
但凡这人动点脑子,也不至于一点脑子都不动。
看看人家秦国小将军,再看看赵国的将领们,唉。
“先杀胡人。”李牧命令下去,剩下的赵军如同打了鸡血,纷纷应声,在这波忽然冒出来的精锐秦军刺激下,归零的体力条仿佛又回了半管血,顺着秦军撕烂的包围圈反攻。
两支从未见过的军队,居然还挺有默契的,诡谲得很。
李牧在默不作声观察李世民,李世民也在饶有兴趣观察李牧。
他知道李牧定然是有援军的,但这个河谷的地形,很容易被包饺子,他一路很小心地尾随,隔了三五十里,自己当斥候隐藏踪迹,根据地上的马蹄印确定李牧带着赵军追到这里,就心生不妙。
正常来说,李牧不必自己当诱饵,也不必在布兵时出现这么大的空窗期,援军一日未到,那他就可能死在匈奴手里。
也许这是李牧想要的,但这不是李世民想要的。
于是他干涉了这场鹬蚌相争,并且很丝滑地融入战场,与李牧一起携手打匈奴。
与顶级名将合作,真的非常爽快,他们甚至不需要提前沟通,不需要旗语与战鼓传信,彼此看上一眼对方的军队在何处,是什么形状,往哪个方向走,就知道对方想干什么,从而调整自己打配合。
就像打麻将的时候缺一张五万,心里正盘算的时候,对方就猜到你缺五万,马上打出五万,送你胡牌。
赵军乏力,李牧也带伤,便打得比较保守,像一条巨蟒,慢吞吞缠住猎物,死死绞住要害,逼迫对方窒息而死,分而食之。
秦军悍勇,兵强马壮,作风极其凶残锋利,像一把手术刀,飞快地割首刎颈,不仅杀伤力太强,而且杀得非常快,堪称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