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第2/3页)

“你怎么不去明堂?”

“在你旁边写,我文思泉涌。”

嬴政冷笑:“离我远点,别把你那堆东西,跟奏疏弄混了。”

“不会,我们隔了十步呢。”

十步很远吗?蒙毅瞅瞅超大的麒麟殿,不吱声。

“都写了什么?”

“你要看吗?”李世民把一叠厚厚的、还没有粘连在一起、也没有加装成卷轴的草稿递过去。

“怎么不写篆书?”嬴政挑剔。

“不想写,不如隶书看着容易。”

“车同轨,书同文,已经在推行了。”秦国每打下一片土地,就迅速开始改郡推文字,当年巴蜀就是如此,如今早就被同化了。

“但篆书再怎么推广,也不如写隶书的人多。”

简化文字,方便传播和书写,是普罗大众的一致选择,篆书最多成为官方字体,底下人依然爱用隶书。

嬴政坚持认为篆书好看,让李斯把大篆简化成小篆,而后推行。太子不反对这种模棱两可的事,但不妨碍他带头私底下写隶书。

他旌旗上还写的行书呢,飘逸得都快飞了,才不管楚人看不看得懂。不过就算看不懂,光那华丽丽的风格,也猜得到是谁了。

嬴政无视了这字体,着重看内容。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1]

秦王皱了皱眉,没有说话,继续往下看。

开篇是《名例律》,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原则,相当于一整套律法的总则,也相当于长篇小说的大纲,这玩意是最难写的,李世民修修改改好多遍,才完成了这个相对完整的手稿。

“只有五刑?”

“对,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其他的都废除了。”

太子风轻云淡,蒙毅奋笔疾书,一边写一边比对他所知的秦法,计算着到底废了多少种酷刑。

嬴政仔仔细细了看了几页,眉头深锁:“是不是太宽松了?”

“阿父以为,让黔首们自己选,他们会更喜欢哪种律法?”

“六国之人,岂不生乱?”

“这边有‘十恶’,谋反、谋叛、不道之类的罪行,是不赦的,自然按律处置。”[2]

嬴政看得更专注了些,问:“具体如何处置?”

“我还没写。”李世民无辜道。

嬴政很想把手里的稿子摔他脑门上,但最后只是幽幽地盯着他:“总该想好了吧?”

“想是想的差不多了。”李世民笑笑,“像谋反谋逆谋叛,不论首从皆斩。”

嬴政等了一等,见他竟然说完了,惊讶道:“仅仅如此?”

“也可以绞刑。”李世民补充了句,“尸体更完整,比斩刑宽容些,适用于还没造成恶果的。”

大多数人还是比较在意这个尸体完整的。

“既不连坐邻里,也不株连亲族?”嬴政追问。

“至亲多会受牵连,如其父、妻、子等,至于是斩还是流放,得看罪行多大。连坐全废除了,不关邻里的事,只要他们没参与和包庇。”

嬴政没有说同意还是不同意,只是沉吟道:“楚巫可算‘不道’?”

“算。”李世民知道他想问什么了,“造畜蛊毒、厌魅害人,都算‘不道’。”

“如何处置?”

“当斩。”

“我觉得还是轻了。”嬴政不满道,“五马分尸更好。”

以严刑酷法来震慑宵小,从来不是李世民的作风,死都死了,又何必非要分尸呢?

很多年前,荀子和韩非来秦的时候,嬴政就答应李世民,天下一统之后,再商议修律的事。李世民就这么准备着,不紧不慢地吃透秦法,参考他的《贞观律》,琢磨新的律法。

李世民不着急,草稿先慢慢写着,就在嬴政边上写,引他来看,来问,来沟通。

嬴政逐句看完,信手还给他。

李世民双手接过,笑问:“阿父觉得如何?”

嬴政沉默很久,忽然道出一句:“我现在明白,为何当年那么多人,反对商君变法了。”

李世民忍俊不禁,安慰道:“秦法里可用的部分,还是会保留的,只是轻罪重罚、肉刑、连坐之类改动比较大。制定需要时间,推行也需要时间,对你,对秦国,都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阿父尽可放心。”

嬴政看着他,轻微地一叹。

太子的能力摆在这儿,秦王有什么不放心的?别说嬴政了,满朝上下,但凡认识太子的,不管喜不喜欢他,都没有人能产生怀疑之心。

秦王喜欢法家,但法家本身就推崇变法,他也逐渐意识到,秦国是该变了。

“那你先写着吧。需要谁帮忙就自己去找,别把明堂的典籍弄乱了。”

“多谢阿父,我会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