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第3/5页)

“没有。”

但是太子一点也不着急,慢慢悠悠地干完手里的事,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瞅着嬴政。

“为何非要叫上我?浮丘伯他们,你一叫就跟你走了。”

“我昨日看了一场非常精彩的蹋鞠赛,想分享给你。”

“我对蹋鞠并不感兴趣。”

“旁边就是卖鱼脍的店。大家都说,那女店主的手艺一绝,鱼片能切得晶莹透光,非常新鲜,吃起来很美味……”

“你还没去?”嬴政问。

“我想等你一起去。”

“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不要总是等我。”

“可是你这么忙,我怕你忙着忙着,就错过了。离开了这里,也许就吃不到这么好吃的鱼脍了。所有好的东西,我都想与你一起赏。”

太子的话说到这里,嬴政便很难拒绝了。

他总是很难拒绝爱。

临淄宫什么也不缺,嬴政挑剔,享用的东西自然都是最好的,他不觉得吵吵闹闹的蹋鞠有什么可看的,也不觉得坊市店里的鱼能好吃到让他和太子都惊艳的程度。

但是太子就这么眼巴巴地看着他,比起蹋鞠或者鱼脍,更倾向于只是想拉嬴政出去玩。

不管出去玩什么,先出去再说。

这么多年了,竟然一点都没变,玩心还是这么大。

最后嬴政经不住他啰嗦,定了三日后,耳根是暂时清净了,也算给自己提前做了心里准备。

有了这几日缓冲,似乎就有了计划,嬴政就可以按计划出宫了。

“好像要下雨了。”事到临头,李世民反而踌躇了。

“不是你想去的吗?”嬴政向外走去。

“你向来爱干净,雨天总不免弄脏……”

“走吧,我答应了你的。”嬴政不愿失约。

“希望别下。不然蹋鞠可能看不了了。”李世民嘀嘀咕咕。

临淄的市集真的很热闹,比咸阳更上一层楼。咸阳到底是咸阳宫所在,几代秦王经营下来,就算太子再努力,那种秦国的底色和风味还是太浓。

宫殿是肃穆的,行人是拘束的,做生意的看到卫尉心里都一哆嗦,要是看到廷尉府来查什么,就算什么坏事也没干,都能吓得当场晕过去一半。

为什么是一半?因为三魂七魄得留一半下来,配合廷尉府调查,不然更糟糕。

当然现在比十几年前宽松许多了,咸阳的外地人越来越多,坊市的小贩也胆大了些,值得常去逛逛了。

然而临淄开放的风气,绝不是如今的咸阳可以比的。

夸张到什么程度呢?左边一个女子在表演抛珍珠,那几颗珠子上下翻飞,灵巧秀异,吸引了一群人观看;右边十几个人围成一大圈,呼喝叫喊,各自为自己押注的雄鸡喝彩,在鸡飞鸡跳中,决出胜负。

没走几步,就是一个乐台,乐师们拨动琴弦,琴瑟与笙竽,在这里不分彼此,都是为歌者作配的旋律。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2]

“听不懂。”韩信努力听啊听,还是听不出这口音在唱什么。

“是《齐风》。”嬴政居然回答他了。

韩信有点受宠若惊,但不好意思再继续追问了。

李世民就把这首诗,完整而缓慢地给他念了一遍,还补充道:“荀师说这诗写的是齐国女子成婚时的场景,毛亨师兄注释则写,这是在讽刺很多贵族成亲时,不去亲迎新妇,而派使者代劳。[3]”

韩信似懂非懂道:“可是这女子唱得很欢喜,并无讽刺。”

李世民失笑:“她只是把它当成歌儿来唱,也未尝不可啊。”

临淄就是这么松弛而洋溢着欢乐的地方。

甚至能看到妇人的发髻上同时插着鱼骨簪和鲜艳的紫薇花,惊呆了没见过世面的所有客人。

“那是鱼的骨头吧?!”韩信目瞪口呆。

“显然。”李世民给予肯定回答。

轺车在乐师和歌者的台下停留了许久,那悦耳悠扬的曲乐好像一贯如此,有没有齐王,都不影响歌者唱歌。

嬴政欣赏这乐曲,李世民喜欢这风气。

好心情的皇帝陛下打赏丰厚,乐得众人喜上眉梢,忙问道:“尊客可有什么想听的?”

“孔子当年在齐闻韶乐,曾言三月不知肉味。[4]可否一闻?”嬴政温和而刁钻地问。

他偶尔也会有这样“开朗”的时刻,除了李世民和蒙毅,少不得惊掉不少熟人的眼眶和下巴。

“韶乐?”乐师们面面相觑,有人弱弱道,“那是宫里的乐师才能演奏的,与(齐国的)国君祭祀朝会有关,我等身份卑微,奏不出……”

李世民笑吟吟地丢下一个敦实的锦囊,五铢钱哗哗啦啦的饱满声响落在乐师手边,清清脆脆,别提多好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