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如果这个英布,是李世民所知道的那个英布的话,那还挺合理的。
英布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能在受黥刑、被发配骊山修陵之后,率众越狱,聚啸为盗,也能从刑徒干到项羽手下第一猛将,还能叛楚归汉,最后再起兵造反,兵败生死。尸体被刘邦肢解,分葬多地。[1]
简而言之,波澜壮阔的反骨仔的一生。
“怎么?”嬴政不解。这种小事有什么可看的?
李世民低声与他说了一句:“阿父稍等,我听听是何缘故。”
李斯迅速地走完流程,把不相干的人先拨到一边,继续问:“这牛是你家私有的?”
“是我家的,不是官牛。大家都可以作证。”英布忙道。
“是啊是啊,是他家的。”有人附和。
“扰乱讯问,拉出去,笞十。”李斯眼都不眨,冷酷下令。
李世民欲言又止,有点看不下去,又不大好打扰李斯问案。
法家查案总是这样,过于严厉,仿佛都是先假设对方有罪,然后只要嫌疑对象不能证明自己无罪,那就是有罪的。
插话的人随即被拖出去笞打十下,剩下的人噤若寒蝉。
“牛的主人是你吗?可有凭证?”
“……不是。是我姨夫,我是帮他放牛的。”英布不敢撒谎,“那天我……”
“噤声,未问之事,不需你作答。”李斯警告。
英布不情不愿地闭上嘴巴。
“牛的主人不是你,那这牛是如何死的,何时何地,死于何处,可有记录?”
“有的有的,我当时就报官了,都有记录……”
李斯传讯了相关的官吏,查阅了记录档案,然后呈给嬴政。
嬴政都懒得看,直接递给太子,简洁地问:“此人有罪否?”
李斯三言两语概括了一下前因后果。两月之前,英布牵牛上山的时候,在树下打盹。那牛在坡上吃草,不慎失足摔下沟去了,四脚朝天。
养过牛的都知道,牛一旦仰翻过去,自己陷进污泥起不来,翻不过身,很快就会因为压迫内脏血管而死。
快的话,甚至只需要两三刻钟。
“摔死的?”李世民问。
“臣不能断定。”李斯却道,“也有故意为之的可能。”
“为什么这么说?”
“英布此人,轻薄游侠儿,常聚众玩乐饮酒,不是踏实干活的性子。”就这么一会,李斯已经飞快掌握了英布的情况,“他寄居在姨父家,也与家主发生过争吵,且曾经摔门而去。此黄牛之死,未必不是其蓄意报复。”
想想看,一个外地来的,妻子的外甥,年纪轻轻,不爱干活,就知道玩,整天在外面不务正业,吃的还多,还不听话,怎么可能没有矛盾呢?
在有矛盾、又贪玩的情况下,放牛把牛放死了,究竟是意外还是人为,确实有待商榷。
“有人证和凭据吗?”太子又问。
“暂且没有。”李斯摇头,“但可以把这些人一一分开,重新再问。”
“那便交由你处理。”嬴政素来相信李斯的能力,顺便把太子带走。
回去的路上,李世民闷闷不乐,韩信也跟着怏怏,嬴政的耳朵清净了一路,幽然开口:“又在思量律法的事?”
“我只是在想,修律的事若是能再快一点就好了,即便英布真的祸害了自家的牛,也不至于黥刑。”
黥在脸上或额头,打上一辈子的罪犯标记,就因为害死了自家的牛。
“那不是他的牛。”嬴政神色淡淡。
耕牛是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为了防止偷盗和私自宰杀,秦律定的是很严的。
但是有一个问题,秦律普及到六国旧地是需要时间的,齐国是最后一个归秦的国家,临淄的风气向来散漫,才三年时间,难道能指望临淄人人都能了解秦律吗?
而且因为律法正要改动,这时候再普及旧法,又给人一种白白浪费功夫的感觉。在这些地方为官的郡守县令们也很难做。
李世民把这些顾虑都说给嬴政听,父亲大人沉吟了很久。
“先等李斯。私宰耕牛这个口子不能开,效仿者会甚众。”
因为牛肉真的太好吃了!不腥不膻没有刺,随便蒸煮烤炖,怎么做都好吃,馋牛肉的人当然是很多很多的。
一旦有人钻空子,偷摸弄死一头牛,而没有得到惩罚,就必然有人效仿。
他们没有等太久,第二天李斯就来汇报结果了。
“依然没有凭证,不能确定那牛是否意外失足。”
“没有用刑吗?”李世民问。
“不敢,岂能屈打成招?”李斯回答得很快。
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就得看断案的人想怎么断了。
“可有‘开剥’的文书?”嬴政问。
就算是自然死亡的自家的牛,也是要向官府申请开剥的,不然也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