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2/3页)
《旧唐书》记载:
显庆四年(659)冬十月二日,“皇太子加元服”。
这一年李弘八岁,八岁及冠。
“闰十月戊寅,幸东都,皇太子监国”。
也就是李弘八岁及冠,一个月后就开始监国,虽然应该只是象征意义上的监国,但这也很离谱。
据此可见唐高宗和武则天这两口子有多爱李弘,但爱得实在太过了。
大约只有被宠到这种地步,李弘才会连《春秋》都不忍读,见不得半点黑暗。
【秦念:你猜李弘在后世的名声不怎么好听,有没有你的一份功劳?】
【李治:……朕不会再行此事。】
李治现在才明白秦念对弘儿的评价为何那般刻薄。
原来是受他的牵连。
………
武曌无奈。
此时恭陵已经建好,木已成舟。
若想为弘儿改善名声,只能是以弘儿的名义做利民之事。
兴修……
佛观肯定不能再修。
那就水利。
【秦念: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为母服丧三年的问题。】
上元元年,武则天上表:“窃谓子之于母,慈爱特深,非母不生,非母不育,推燥居湿,咽苦吐甘,生养劳瘁,恩斯极矣。所以禽兽之情,犹知其母,三年在懹,理宜崇报……今请父在为母终三年之服。”
在此之前,父在世时只需为亡母服丧一年,自此以后父在时母丧也是三年。
秦念知道这是为了提升女子的地位,但她觉得不管给谁服丧都不该服太久。
比如士族出身的张说,在家服丧多耽误事?
【武曌:你觉得不妥?】
武曌皱起眉头。
周礼之下,父在世时,只需为亡母服丧一年。
而母在世,却依旧要为亡夫服丧三年。
这是“家无二尊”的礼法。
武曌对此极为不喜。
故而在上元元年向雉奴提议延长为母服的丧期。
秦念身为女帝,怎会不知她的用心?
【秦念:不妥。能给你打工的臣民,却为了周礼的形式主义需要不断服丧,父母皆死就是丧期六年,加上其他零零碎碎的丧期,这也太长了。】
【武曌:……?】
武曌疑惑。
她觉得她好像误解了秦念什么。
但又不是很确定。
……服丧是“周礼的形式主义”?
【秦念:服丧时间应当全部缩短,且越短越好。】
【朱元璋:这是不孝!】
【秦念:朕跟武曌说话,你跳出来是想找骂?你喜欢丧期你就延长,最好延到一辈子在家服丧最孝了。】
【朱元璋:……】
“父皇,秦念此前就说过她不重孝道。”
太子朱棣连忙阻止父皇继续找秦念理论。
朱元璋冷哼一声。
固执如他,完全不能接受秦念这般大逆不道的言论。
但他又不得不想起秦念之言:
“子女应有独立的思想,应胜于父母,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他虽常说秦念是个疯子,却让史官将秦念之言逐一记录,多次翻阅。
服丧期过久,是否也会有碍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武曌:如此恐怕有碍民心。】
【秦念:朕的治下,除去路程上必需的来回时间,丧期一律十日,这影响朕的民心吗?】
【武曌:……】
看着秦念稳居榜首、丝毫不见波动的民心,武曌无言以对。
群里恐怕没人比秦念更懂民心。
………
新入群的三朝儒生却是都在怒骂秦念此举违背孝道,有悖天伦。
他们也就能在此刻怒骂。
待到天幕放出此前四次的群聊内容,面对秦念对儒家乃至周礼的鄙夷,就只能如其他朝代的儒生那般受着。
至于万民——
有能力服丧数年而不饿死的百姓,能有多少?
【秦念:若是某些臣民极力阻拦,那也很好处理:喜欢服丧的就让他们继续服丧,超出十日的丧期不给俸禄,且必须严格按周礼的要求服丧,否则就以不孝处置。接受丧期缩短的臣民,那是被你夺情,不能算不孝。】
【武曌:……受教。】
严格按周礼服丧?
服斩衰者,丧期三年。需要居简陋棚屋、睡草席、枕土块、禁酒肉、饮食粗粝、哭无定时。
武曌不得不惊叹于秦念思维之灵活。
………
嬴政对秦念的缩短丧期之议接受得最快。
在他看来,臣民就应当为他“打工”。
丧期过长,确实影响他征收赋税。
………
刘彻不觉得服丧有什么好与不好。
他想用的人,服丧期间也得回来为他办事。
不想用的人,不在丧期也能将其免官。
俸禄?
大汉从来就没有要给服丧的官员俸禄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