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2/3页)

《旧唐书》记载:

显庆四年(659)冬十月二日,“皇太子加元服”。

这一年李弘八岁,八岁及冠。

“闰十月戊寅,幸东都,皇太子监国”。

也就是李弘八岁及冠,一个月后就开始监国,虽然应该只是象征意义上的监国,但这也很离谱。

据此可见唐高宗和武则天这两口子有多爱李弘,但爱得实在太过了。

大约只有被宠到这种地步,李弘才会连《春秋》都不忍读,见不得半点黑暗。

【秦念:你猜李弘在后世的名声不怎么好听,有没有你的一份功劳?】

【李治:……朕不会再行此事。】

李治现在才明白秦念对弘儿的评价为何那般刻薄。

原来是受他的牵连。

………

武曌无奈。

此时恭陵已经建好,木已成舟。

若想为弘儿改善名声,只能是以弘儿的名义做利民之事。

兴修……

佛观肯定不能再修。

那就水利。

【秦念: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为母服丧三年的问题。】

上元元年,武则天上表:“窃谓子之于母,慈爱特深,非母不生,非母不育,推燥居湿,咽苦吐甘,生养劳瘁,恩斯极矣。所以禽兽之情,犹知其母,三年在懹,理宜崇报……今请父在为母终三年之服。”

在此之前,父在世时只需为亡母服丧一年,自此以后父在时母丧也是三年。

秦念知道这是为了提升女子的地位,但她觉得不管给谁服丧都不该服太久。

比如士族出身的张说,在家服丧多耽误事?

【武曌:你觉得不妥?】

武曌皱起眉头。

周礼之下,父在世时,只需为亡母服丧一年。

而母在世,却依旧要为亡夫服丧三年。

这是“家无二尊”的礼法。

武曌对此极为不喜。

故而在上元元年向雉奴提议延长为母服的丧期。

秦念身为女帝,怎会不知她的用心?

【秦念:不妥。能给你打工的臣民,却为了周礼的形式主义需要不断服丧,父母皆死就是丧期六年,加上其他零零碎碎的丧期,这也太长了。】

【武曌:……?】

武曌疑惑。

她觉得她好像误解了秦念什么。

但又不是很确定。

……服丧是“周礼的形式主义”?

【秦念:服丧时间应当全部缩短,且越短越好。】

【朱元璋:这是不孝!】

【秦念:朕跟武曌说话,你跳出来是想找骂?你喜欢丧期你就延长,最好延到一辈子在家服丧最孝了。】

【朱元璋:……】

“父皇,秦念此前就说过她不重孝道。”

太子朱棣连忙阻止父皇继续找秦念理论。

朱元璋冷哼一声。

固执如他,完全不能接受秦念这般大逆不道的言论。

但他又不得不想起秦念之言:

“子女应有独立的思想,应胜于父母,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他虽常说秦念是个疯子,却让史官将秦念之言逐一记录,多次翻阅。

服丧期过久,是否也会有碍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武曌:如此恐怕有碍民心。】

【秦念:朕的治下,除去路程上必需的来回时间,丧期一律十日,这影响朕的民心吗?】

【武曌:……】

看着秦念稳居榜首、丝毫不见波动的民心,武曌无言以对。

群里恐怕没人比秦念更懂民心。

………

新入群的三朝儒生却是都在怒骂秦念此举违背孝道,有悖天伦。

他们也就能在此刻怒骂。

待到天幕放出此前四次的群聊内容,面对秦念对儒家乃至周礼的鄙夷,就只能如其他朝代的儒生那般受着。

至于万民——

有能力服丧数年而不饿死的百姓,能有多少?

【秦念:若是某些臣民极力阻拦,那也很好处理:喜欢服丧的就让他们继续服丧,超出十日的丧期不给俸禄,且必须严格按周礼的要求服丧,否则就以不孝处置。接受丧期缩短的臣民,那是被你夺情,不能算不孝。】

【武曌:……受教。】

严格按周礼服丧?

服斩衰者,丧期三年。需要居简陋棚屋、睡草席、枕土块、禁酒肉、饮食粗粝、哭无定时。

武曌不得不惊叹于秦念思维之灵活。

………

嬴政对秦念的缩短丧期之议接受得最快。

在他看来,臣民就应当为他“打工”。

丧期过长,确实影响他征收赋税。

………

刘彻不觉得服丧有什么好与不好。

他想用的人,服丧期间也得回来为他办事。

不想用的人,不在丧期也能将其免官。

俸禄?

大汉从来就没有要给服丧的官员俸禄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