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老娘就是王法(第4/5页)
“敢问,你吴安允嘴里所谓的家法,究竟是什么家法,逼得吴珍要自残投河?
“一个还未及笄的女郎,在你吴家被关押禁足,打骂挨饿,并用自残和投河保命,这不是虐待又是什么?!”
声声质问震得围观的百姓纷纷拍手叫好,曲云河热泪盈眶,吴珍亦是泪眼模糊。
林晓兰大喊冤枉,说她没有指使王婆子辱骂责打吴珍,都是她自作主张擅自而为。
虞妙书见她还要嘴硬,冷酷抽出令签掷地,大声道:“来人,杖刑伺候!”
两侧差役同时用杀威棒敲地,嘴里直呼“威——武——”以示震慑。
林晓兰被拖了下去,她心中不服,大声呼喊冤枉,然而等待她的是五十大板子。
同样挨板子的还有王婆子。
很快外头传来惨叫声,唬得围观的众人眼皮子狂跳。
公堂里的吴安允心里头发憷,仍旧死口咬定没有虐待吴珍,是她性子野,用家法管束,是母女故意坑害他。
他的辩解引得围观者义愤填膺,纷纷替吴珍打抱不平。
一个还未及笄的少女,被关押不准见生母,被所谓的家法处罚,还被逼嫁给大二十岁的屠夫做填房继母,为了保命不惜自伤,甚至投河,到底是谁坑害谁?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纷纷大骂吴安允狼心狗肺,为了拿曹家的酿酒配方,造下这等孽来,当该受罚。
虞妙书毫不客气投掷令签,杖打一百大板。吴安允情急之下高声大叫,说她草菅人命,没有王法。
虞妙书厉声道:“什么王法?!我大周律令就是王法!本官就是王法!
“来人!拖下去杖刑伺候!”
差役纷纷上前把吴安允强行拖拽出去,他再无先前的体面,失态大骂曲氏母女,言词不堪入耳。
外头挨了板子的王婆子年纪大,经不起打,已经晕厥过去。
林晓兰痛得脸色惨白,也近晕厥。
但这还没完,杂役将她抬进公堂,听候宣判。按大周律令,虐待未成年人视情节轻重判处,挨五十板不说,还得拘役三个月。
林晓兰被吓坏了,她被打得半死,若继续在牢里待三月,只怕命都没了。
录好的口供摆到她跟前,让她签字画押,若是不服还得挨板子。她迫不得已按手印,受下这份罪,欲哭无泪。
先前吴安允嘴有多硬,现在就叫唤得有多凶。要达到伤筋动骨,差役下手自要狠些,每一板都要落到实处。
公堂上的母女冷眼看他挨板子,曲云河心中快慰至极,若那男人能有点怜悯心,她何至于拼得鱼死网破。
观望的人们没有一个同情,嘴里皆是落井下石的叫好一片,纷纷夸赞明府英明。
公案前的虞妙书听着那些叫好声,第一次感受到了权力带来的快感,只要她坐在这儿,就是奉县的土皇帝。
什么王法,老娘就是王法!
纵使吴安允有冤屈,她也会想办法让他闭嘴。
待一百杖打完,吴安允的屁股上浸出大片血迹,早已血肉模糊。
他被差役抬进公堂,虞妙书没有一句废话,命笔吏把口供摆到他跟前,问道:“吴安允,你可知罪?”
吴安允额上冷汗淋漓,几近虚脱。他也算能扛事儿的,居然没晕厥,只咬牙不语。
虞妙书没空跟他耗,一拍惊堂木,大声道:“被告,你可知罪?!”
面对上头不可侵犯的权威,吴安允咬碎牙服了软,颤声道:“草民、草民知罪。”
笔吏道:“那就签字画押。”
吴安允被迫按了手印。
虞妙书当场宣读判决书,按大周律令第七十六条,吴安允夫妻虐待未成年人吴珍,致其自伤投河,行为恶劣,判林晓兰杖打五十,吴安允杖打一百,拘役三月。
又因吴安允失职,不能庇护继女吴珍,判处吴珍由生母曲氏带走照料看管,要求吴安允执行放妾书,还曲氏自由身。
那份放妾书已由笔吏写好,亲自把放妾书当众读了一遍,内容有吴安允自知失职,不配作父,自愿归还曲氏嫁妆,放母女离开吴家自立门户。
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放妾书有三份,一份给吴安允,一份给曲云河,还有一份则在衙门备案。
曲云河不识字,但拿到那份签字画押的放妾书,笑容再次回到脸上,整个人仿佛年轻许多。
宣判结果后,这场案子算是正式完结,虞妙书一行人退堂,曲氏母女跪地磕头,嘴里直呼青天大老爷,菩萨开眼。
有人祝贺母女讨回公道,二人起身,激动之下抱头痛哭,总算苦尽甘来,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