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5/8页)

他的音色明亮通透,气息稳定绵长,每个韵母都被他拉得又长又柔,收尾的时候轻轻地往回收,不留痕迹。

卫教授三人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讶与惊喜,他们忍不住坐直了身子,重新看向台上。

台上的余水生跟几分钟前走上舞台的余水生完全是两个人,之前的余水生是木讷的、僵硬的、缩在自己壳子里的,眉头拧着,肩膀端着,整个人绷得死紧。

开口唱歌之后,他闭着的右眼松弛了下来,眉头也舒展了,嘴角微微上扬,脸上的线条全都柔和了。

他的身体轻轻地跟着旋律摇晃,幅度很小,是身体对音乐的本能回应,他的右手从身侧抬了起来,五根手指头在空中缓缓地张合,跟着旋律的起伏描画着什么。

卫教授的手指不自觉地在桌面上轻轻叩着节拍,他教了十几年声乐,听过上千个学生唱歌,训练有素的、科班出身的、天赋平平靠苦练的,各种各样都听过。

余水生的唱法跟他听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没有任何科班训练的痕迹,发声位置不标准,共鸣腔的运用完全是野路子,可偏偏他的音色干净得让人心惊。

每个音符从他嘴里出来都是圆润饱满的,气息的支撑稳得离谱,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字虚掉或者抖掉,纯粹的天赋。

主歌的第二段旋律线开始爬升,“门前的老槐树啊,你还记不记得我”,余水生的声音跟着旋律往上走,中音区到中高音区的过渡衔接得无缝无痕,音色没有任何突变和割裂,光滑完整如绸缎。

唱到“你还记不记得我”的“我”字,他把这个音拉了很长,气息从肺腑深处缓缓推出来,推了整整四拍,音准丝毫没有漂移,稳稳当当地悬在那里,然后轻轻收住,干净利落。

广场二楼的回廊上,有个正在逛服装店的年轻女人被这歌声吸引住了,她忍不住提着购物袋走到栏杆边往下看了看,看到了舞台上站着一个穿工装的黝黑汉子在唱歌。

她本来打算看两眼就走,可脚步在栏杆前停住了,动不了了,这嗓音太好听了,她说不出好在哪里,就是好听,听着听着鼻子就酸了。

一楼大厅里逛柜台的顾客也陆续停了下来,一个中年男人原本在皮鞋柜台前试鞋,右脚套着一只新皮鞋左脚还是旧鞋,听到歌声愣在了原地,手里攥着另一只新鞋忘了穿,卖鞋的售货员也从柜台后面探出脑袋,伸着脖子往舞台方向看。

有个抱着孩子的大嫂从日用品区走出来,听到这歌声拐了个弯,抱着孩子往舞台方向走去。

越来越多的人从广场各个角落汇集过来,站在舞台前面的人群从一开始的几十人迅速膨胀到了几百人。

他们走到舞台前时,以为台上唱歌的是个女人,走近了一看,发现台上站着的是个黝黑壮硕的独眼男人。

好几个人都瞪大了眼,嘴里嘟囔着“这是男的?”

“是男的在唱?”

随即又被歌声拉了回去,不再说话,安安静静地站着听。

副歌来了,旋律陡然上扬,从中高音区直冲高音区,蔡淑华的原唱在这里用了一段华彩,连续三个高音的跳进加上一个长达六拍的持续高音,是整首歌最考验功底的段落。

余水生的声音跟着旋律往上攀,攀到中高音区的顶端时,他的嗓子忽然变了,男声消失了,从话筒里涌出来的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明亮的、高亢的、饱满的女高音,音色圆润晶莹,高音区的每个音符都被他稳稳地托在最高处,纹丝不颤。

他用的是女声唱腔,整个发声方式从胸腔共鸣切换成了头腔共鸣,声带的振动模式完全改变了,音色从男性的浑厚低沉瞬间翻转成了女性的清亮高澈。

“月亮弯弯照山岗,我在远方望故乡……”这两句歌词被他用纯正的女高音唱了出来,唱的是离开家乡之后的思念,每一个字都含着千斤的分量,却用最轻的力气送出来。

台下站着的人群里,有人的鼻头开始发酸,拎着菜篮子的中年妇女歪着头听了好一会儿,忽然想起了自己在陇南乡下的老家,她已经五年没回去过了。

她嫁到兰州来,跟了一个开出租车的男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忙起来连给家里老人打个电话的工夫都挤不出来。

余水生的歌声钻进她耳朵里,她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小时候,门前的院坝里晒着玉米,灶房飘着柴火味,后山的大黄狗在石阶上趴着打盹,远处的稻田在风里一浪一浪地翻,妈在院子里喊她回来吃饭,她的眼眶热了起来。

旁边一个带着孩子的年轻爸爸也听得入了神,他老家在天水农村的,十八岁出来打工,在兰州干了快十年了,租了间小房子,娶了媳妇生了娃,年年说要回老家看看年年没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