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12/15页)
“我不要。”她说道,“我有我自己的。”
“你长大了。”他说。
“是的,先生。”
“好吧。那么,祝你找工作走运。”
“谢谢你。还有,保罗·D,你不一定要回避,但是你跟我妈妈说话要小心,听见了吗?”
“你放心。”他说道,然后就离开了她,或者说她离开了他,因为这时一个年轻人朝她跑来,说着:“喂,丹芙小姐。等一等。”
她转向他,一张脸看上去就像让人拧开了煤气喷嘴一样,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不情愿地离开了她,因为他还有话要说,还想弄明白他听说的那些故事:白人来接丹芙上班,塞丝去刺杀他。小鬼魂恶狠狠地回到人世,指使塞丝出去对付那个使她免遭绞刑的男人。有一点是一致的:开始她们看见过它,后来就不见了。她们按住塞丝,把冰锥子从她手里拿掉,再回头看那所房子的时候,鬼魂已经没了。后来,一个小孩讲起他如何一直在一百二十四号后面的小溪旁找鱼饵,如何看见那边一个满头秀发全是鱼儿的裸体女人穿过树林。
实际上,保罗·D并不关心它是怎么走的,甚至不关心它为什么要走。他关心的是,当时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以及为什么离开。当他通过加纳的眼睛看自己时,他看见的是一种东西。通过西克索的眼睛看,是另一种。一个让他觉得自己正直。一个让他觉得耻辱。比如,他在内战期间曾为双方卖命。他从“北极”银行和铁路公司逃走,去加入田纳西的第四十四黑人军团,还以为自己成功了,结果却发现,他来到的是新泽西州一个司令麾下的另一个黑人军团。他在那儿待了四个星期。军团在开始考虑士兵该不该持有武器之前就解散了。不该发枪,决定了,而那个白人司令必须考虑清楚,该命令他们去干些什么,而不是去杀另一些白人。一万人当中,有的留在那里做清扫、拖运和盖房子的工作;另一些流向另一个军团;多数人被抛弃了,悉听尊便,作为酬报的只有苦涩。他正试图下定决心干点什么,这时一个“北极”银行的代理人追上了他,把他带回特拉华,他又在那里做了一年奴隶。然后“北极”以三百元的价钱把他卖到亚拉巴马服役,在那里他为反叛的南军士兵卖力,先是给死人分类,然后又去炼铁。他和他那组人打扫战场的时候,任务是把邦联(指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临时政府。)的伤员从邦联士兵的死尸中拉出来。要照料好,他们告诉他们。好好照料。有黑人,有白人,把脸裹得只剩下眼睛,提着马灯在草地上择径而行,摸着黑在死尸无动于衷的沉默中分辨活人的呻吟。大多是小伙子,还有些是孩子。他感到有点羞耻,因为他把他们想象成佐治亚州阿尔弗雷德的看守们的儿子以后,还同情他们。
他试过五次,没有一次得逞太久。他的每一次出逃(逃离“甜蜜之家”,逃离“白兰地酒”,逃离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逃离威尔明顿,逃离“北极”银行)都遭到了挫败。孤身一人,没有伪装,长着显眼的肤色和容易被人记住的头发,而且又没有白人保护,他从未逃脱过被抓获的命运。逃跑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和囚犯们一起的,然后同切罗基人住在一起,听从了他们的建议,还在特拉华州威尔明顿的一个女织工那里藏过:整整三年。在每一次出逃的路上,他都情不自禁地惊诧于这片不属于他的土地的无比美丽。他藏身于它的胸口,翻弄着它的泥土寻找食物,扒住它的河岸贪饮河水,尽量不爱上它。夜晚,天空只属于他自己了,而且因星星的重压而虚弱,他仍强迫自己不去爱它。它的墓园,它的在低处流淌的河流。或者,只是一座房子——孤独地坐落在一株楝树下;也许是一头拴着的骡子,光线打在它的皮毛上,仅此而已。任何一样事物都能让他心动,但他却竭尽全力不去爱它。
在亚拉巴马的战场上过了几个月之后,他和三百个被抓来、租来、抢来的黑人一道,被押往塞尔马的一家铸造厂。他就是在那里赶上内战结束的。他被告知获得了自由,这样,离开亚拉巴马应该不成问题。他应该有能力从塞尔马铸造厂沿着大路直接走到费城,想坐车的话可以搭火车,也可以乘小船。但事与愿违。他和两个黑人士兵(他们曾经被他原来找的那个四十四军团抓获过)从塞尔马步行去莫比尔,他们在头十八英里路中就看见了十二具黑人死尸。两个是女人,四个是男孩。他心想,这一次,毫无疑问,是他一生中最不平常的长征。控制局势的北佬却让南方叛军失去了控制。他们到了莫比尔郊区,那里的黑人在为联邦铺路,在这之前,他们曾帮助叛军将道路捣毁。跟他一道走的两个人中有个列兵,名叫基恩,曾在马萨诸塞的五十四军团服过役。他告诉保罗·D,他们比白人士兵挣的钱少。说起来就让他痛心:马萨诸塞州愿意为待遇不均作些补偿,但他们集体拒绝了。听说打仗还能挣钱,保罗·D被深深触动了,他只顾用惊奇和艳羡的眼光看着那个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