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人之爱(第75/75页)
午饭后到晚上这一段时间,几乎无事可做。晚上或者应邀去做客,或者邀请客人来,再不就去饭店跳舞,总有活动。这时,她就要重新化妆,重换衣服。要是参加社交晚会,更是了不得,要在浴室里让女佣帮着全身抹上白粉。
娜奥密的朋友经常更换。滨田、熊谷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来过,有一阵子和那个玛卡涅尔打得火热,不久一个名叫杜甘的洋人取代了他。杜甘之后,是尤思塔斯。这个尤思塔斯比玛卡涅尔更是无耻小人,对娜奥密拍马屁的本领高明得无以复加。有一次,气得我七窍生烟,在舞会上狠揍了他一顿。于是闹得天翻地覆,娜奥密站在尤思塔斯一边,大骂我是“疯子”。我也不顾一切,气势汹汹地追得他到处逃窜。大家把我紧紧抱住,大叫:“乔治!乔治!”我的名字是“让治”,但洋人以George的发音来称呼我,就变成了“乔治”。这事发生以后,尤思塔斯不再登门,但娜奥密趁机向我提出新的条件,我都一一答应。
在尤思塔斯之后,自然又有第二个、第三个尤思塔斯。然而,我的表现非常温顺服帖,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人一旦尝过苦头,就会产生一种强迫观念,一直残留在脑子里。我至今无法忘记被娜奥密抛弃以后的痛苦体验。她那句“这下子知道我的厉害了吧”至今还在我的耳际回响。她的水性杨花和任性恣意我早已清楚,如果没有这个缺点,也就失去了她的价值。我越想她是一个淫荡的家伙、一个任性的家伙,越觉得她可爱,从而陷入她的圈套。所以,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我越生气,自己越吃亏。
人一旦丧失自信,也就无可救药了。眼下的我,在英语等方面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她。通过实际交往,自然会逐渐提高,可是在晚会上听到她用英语向先生太太们殷勤讨好地高谈阔论,才知道她的发音原先就好,很有洋味,有不少地方我还听不懂。而且她经常学着洋人的样子叫我“乔治”。
我们夫妻的记录到此结束。读者如果觉得无聊,那就笑话我们吧;如果认为是个教训,那就引以为戒吧。因为我迷恋娜奥密,所以别人怎么认为,我都不在乎。
今年娜奥密二十三岁,我三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