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上帝的良善(第2/6页)

实际上,我早该明白爱比仁慈更为严厉和丰富,透过诗人的作品也能发现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在但丁笔下,即便是男女之间的爱情,也仿佛是“一位可畏的主”。爱里包含着仁慈:不过,爱与仁慈这两个概念绝对不在同一层面上;如果把仁慈(按照上述定义)与爱的其他因素割裂开来,仁慈就演变成了对其对象的漠不关心,乃至轻视。仁慈很容易导致其对象的灭绝——我们见过有人为了免除动物的痛苦而对其进行人道毁灭。这种意义上的仁慈根本不关心其对象会变好还是变坏,只要对象能够脱离痛苦,就万事大吉。正如《圣经》所指出的,私生子是不受管教的:只有将要继承家族传统的亲生儿子才会受到责打。对于我们不在乎的人,我们只盼望他们快乐,不考虑其他;对于我们的朋友、爱人、孩子,我们才会严格要求,宁愿他们吃些苦头,也不愿他们在卑劣无度、离亲背友的生活里寻欢作乐。如果神就是爱,从这个定义上讲,他一定拥有除仁慈以外的其他品性。种种证据显示,尽管上帝常常斥责我们,定我们的罪,但他从不轻视我们。他以人无法忍受的尊重来爱我们,他的爱最为深刻,最富悲剧性,也最不可动摇。

创造者与受造者之间的关系当然是独一无二的,受造者彼此之间的关系根本无法与其相提并论。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比,上帝与人之间既更疏远,又更亲近。之所以说更疏远,是因为上帝是自在的,拥有其自身存在的律,而人的存在是上帝赋予的,两者具有天壤之别;天使长跟小虫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然而,比起上帝与人的差异来,这一差异却显得微不足道。上帝是创造者,我们人类是受造者:他是自在的,我们是派生的。不过,正因为如此,上帝与最卑鄙的人之间也比人与人之间更为亲近。上帝每时每刻供应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自由意志所产生的微小、神奇的力量是借着我们的身体得以运行的,而源源不断为我们身体提供能量的,正是上帝——我们得以思维的能力也是神的大能所赋予的。我们只能通过类比来理解这种独一无二的关系:作为受造者,人类自身拥有各种不同的爱,由此,我们可以界定上帝对人的爱,这种定义虽然不全面,却非常有帮助。

从“爱”这个字本身延伸出的含义只代表了最初级的爱,类似艺术家对其艺术作品的爱。在《圣经》中,耶利米先知用窑匠与器皿之间的关系来比喻上帝与人的关系;圣彼得则称教会为神手中建造的房屋,把每一个人比作建筑用的石头。当然,这样的比喻难免有其局限性,其所描绘的人是没有知觉的,而实际上,这些“石头”是有血有肉的,因此,关于神的公义和怜悯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答。不过,这个类比十分重要。从根本上讲,我们不是比喻意义上的艺术品,而是上帝的艺术杰作,是他根据自己的意志创造的,直到这件艺术品具有个性,上帝才会满意。在此,我们必须再次提及“人无法忍受”这一说法。如果一位艺术家只需要画一幅素描逗小孩子开心,他可能不会自找麻烦,尽管画不一定表达出他的本意,他也乐于随手完成。然而,倘若他生平的一幅杰作——一幅他深爱的心血之作(尽管他爱这幅画的方式跟男人爱女人、母亲爱孩子的方式有所不同,其用情之深却无半点差异),他便会承担起无数的麻烦——也无疑会“给”这幅画带来无数的麻烦,如果这幅画有知觉的话。不难想象,对于一幅有知觉的画而言,在被刮擦、重画了十次之后,它一定希望自己只是一幅拇指速写,一分钟便可完成的画。同样,我们也会自然而然地盼望上帝对我们的计划没那么宏伟艰巨;然而,一旦我们这样盼望,我们就不是在希图得到更多的爱,而是更少的爱。

另一种爱是人对动物的爱——《圣经》常用这种关系来类比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场的羊。”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个类比较前一个更为合适,因为,在其中,低等的一方是有知觉的,却又是绝对低等的一方:不过,到目前为止,人还未能创造动物,也不能完全理解动物,因此,这个比喻也有欠妥之处。以人和狗之间的关系为例,这个比喻的最大优点在于,一切皆是以人为先:人训练狗,主要是因为人爱它,不是它爱人;还因为它可以服侍人,不是人服侍它。不过,与此同时,人并未因为要保全自己的利益而牺牲狗的利益。除非狗以狗的方式去爱主人,否则主人爱狗这一目的不可能完全实现;相应地,除非主人以某种方式服侍狗,否则狗不可能服侍主人。以人的标准来看,狗是非理性的动物当中最“好”的一类,最适合充当人类施爱的对象(当然,这种爱的程度和方式都必须适度,不可过分拟人化)。因此,人对狗非常友好,把狗变成比其动物本性更加可爱的伙伴。狗的动物本性决定,它会发出气味,并且有许多习性,这些都很难让人爱得起来:人于是给它洗澡,训练它,教它不要偷东西,这样,人才能完全地去爱它。对小狗而言,假如它是个神学家,它会因为人对它所做的一切而质疑人的“良善”;对经过训练的成年大狗而言,就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因为它更健硕,比野狗寿命长,出于上帝的恩典,它明白周围是一个充满爱、忠诚、益处的舒适的世界,远远好过一般动物的命运。有一点值得注意,人(我在这里指的是好心人)承担了狗带来的一切痛苦,也给了狗这些痛苦,只因为狗是一只动物——因为它已经那么可爱,人才愿意花费功夫让它变得全然可爱。人绝不会去训练一只蜈蚣,或者去给蜈蚣洗澡。实际上,我们巴不得我们在上帝眼中没那么重要,巴不得他任凭我们随从本性行事——我们希望上帝放弃对我们的训练,因为那跟我们的本性格格不入;然而,如果真的这样,我们便不是在希图更多的爱,而是更少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