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文学的基本原理(第6/7页)

小说的第四个属性是风格,它是其他三个属性的表现方式。

风格这一概念过于复杂,用简短的讨论难以面面俱到。我只挑几个重点来说。

文学风格有两个基本元素(每一个都统领着大量的类别):“角度选择”以及“措辞”。“角度选择”指的是作者选择表达的(即包含什么,舍弃什么)某个段落的各个方面(描写、叙述或对白)。“措辞”指的是作家对词汇和句式的选择。

例如,如果一个作家要描写一位貌美的女子,他在风格上的“角度选择”决定了他是否会提到(或是强调)她的容貌、身材、举止或者表情等;他选取的细节是关键的、重要的,还是偶然的、无关的;他是用客观事实说话,还是更多地使用主观评价;等等。他的“措辞”则会基于他选择的角度形成情感暗示和价值观偏见(他使用“单薄”、“瘦削”、“苗条”和“纤长”等词来形容那位女子,一定会有不同的效果)。

我们拿两部小说的两个片段的文学风格来比较一下。二者都是关于同一个主题:纽约的夜。看看哪一个重塑了一个特定景象的真实效果,哪一个关注的是朦胧的情感判断和飘忽的抽象概念。

第一个节选:

在这样的夜色中没有人过桥去。雨帘像雾一样,如同灰色的帷幕将我与飞驰的车辆结起霜雾的车窗背后惨白的人脸分开。甚至连曼哈顿之夜的绚烂都被压抑住,成了远方黄色灯光中微蒙的困意。

我就在这里把车停下,下车走路,把脑袋缩在雨衣的衣领里,但是夜依然像毯子一样将我裹挟。我走着,我吸着烟,我用脚踢着地上的烟头,看着它们翻滚到人行道边,火花微微一闪,然后熄灭。

第二个片段:

这个时间和这个地点准确地唤醒了他的青年时代,他欲望的顶峰。这座城从来都没有那个夜晚一般美丽。他第一次见识到,纽约简直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夜之城。纽约有着无与伦比的可爱,一种现代的美,这种美流淌在时间和空间中,而又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时间和空间可以与之相匹敌。他忽然意识到其他拥有美丽夜景的城市——在巴黎,圣心教堂绽放的孤峰中放射出神秘之美;在伦敦,雾气中若隐若现的灵光亦有无穷之美——它们各有千秋,可爱又神秘,但是都比不上纽约的美。

第一个片段来自于米奇·斯皮兰的小说《孤夜》。第二个片段来自于托马斯·沃尔夫的《网与石》。

两位作家都重塑了情景,也传达了某种情感,但是关键在于方式。在斯皮兰的描写中没有出现任何表达情感的形容词;他只描述可视的事实;但是他也仅挑选了会造成一种荒凉的情绪的事实和细节。沃尔夫则没有描写城市;他没有提供任何视觉细节。他只表示城市是“美丽的”,但却没有告诉我们它美丽在何处。像“美丽”这样的词都只是感觉而已;没有激发这些感觉的实体,它们就是空中楼阁,是毫无意义的概括。

斯皮兰的风格更加着重于现实,精神认识论更加客观;他罗列事实,并希望用现实激发读者的情感。沃尔夫的风格则更加着重情感,精神认识论更加主观;他希望读者接受出离于现实的情感,用间接的方式接受它们。

斯皮兰的文学需要聚精会神,因为读者自己的思维需要分析事实,并激发出一个对应的情感;如果一个人没有聚精会神地读斯皮兰,他定一无所获——没有可供不劳而获的概括,没有已经被咀嚼过的情感。如果读沃尔夫的时候不这么聚精会神呢,读者还是会获得一个模糊但毫不保留的大体感受,就好像他说了许多重要的振奋言语一样;如果一个人聚精会神地读沃尔夫,他会发现沃尔夫其实满纸空言,春蛙秋蝉而已。

文学风格不是只有这些属性。我使用这两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最笼统的分类。在这两个片段中出现的风格元素还有很多很多,在其他的文章中也是如此。风格是文学最复杂的方面,也是在心理学上最给人以启发的。

但是风格自身不是目的,它只是达到一个目的的方法——也就是讲故事的方法。文采飞扬的作家假若言之无物,就恰恰成为美学发展停滞的代表;他就好比一个钢琴家,基本练习上功夫了得,但是却从来无法举办音乐会。

高谈虚论的作家典型的作品——以及他们连风格都谈不上的效仿者——就是所谓的“纯情绪描写”,也就是只表现情绪的文学小品,这一写法风靡当今文学界。这类作品不是艺术,它们就好比基本练习,永远不可能成为艺术。

艺术是现实的重塑,它能够也必然影响读者的情绪;但是情绪只是艺术的一个副产品。但是如果作者有意识地跳过有意义的现实的重塑,而试图影响读者的情绪,就是试图拆散意识与现实——使得意识,而非现实,占据了艺术的焦点,从而使转瞬即逝的情感,也就是“情绪”自身成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