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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蕾斯慢慢胖起来。在那年冬天和十三岁生日这段时间,她体重增加了五十磅,脸蛋慢慢鼓起来,而且很干燥,就像正在发酵的面团,四肢也渐渐柔软,动作变得缓慢、笨拙。她吃得比以前还少,但非常喜欢甜食,房间里总放着一盒糖果,好像体内的某种东西开始松弛、柔软和绝望了,好像体内某种没有形体的东西在搏斗着,忽然松懈了,现在说服她的肉体明确指定过那种阴暗和隐秘的生活。
斯通纳心怀伤感地眼睁睁看着这种变化。这种伤感掩饰了他显现给世人的那张冷漠的脸。他不允许自己产生那种轻松、奢侈的内疚感。考虑到他的天性和与伊迪丝生活的环境,他完全束手无策。这种想法强化了他的悲伤,这种悲伤是内疚都无法引发的,让他对女儿的爱更加彻底、更加深刻。
斯通纳知道——而且很早就知道,他认为——女儿属于那种极其稀有而且永远那么漂亮可爱的人类中的一员,这种人的道德质地是那么娇柔,必须认真养护和关心,这样它才能称心如意。由于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它只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是自己家园的地方。渴望温柔和安静,它只好以冷漠、麻木和喧闹为食粮。这种天性,即使在陌生和充满敌意、不得已要生存的地方,也没有蛮力击退反对它的残暴势力,只有退缩到一个静谧之地,那里荒凉、狭小而柔静。
当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中学高年级第一学期的那段时间,她身上又一个变化发生了。好像她的天性找到藏身之处,她终于可以向这个世界展示一种面目了。就像体重迅速增长那样,她前三年长出来的体重又迅速掉了下去。在认识她的人看来,她好像属于那种有神奇魔力在参与这种变化的人,她好像从一只蝶蛹里露出来,飞向空中,她好像早就为此设计好了。她几乎可以称得上美丽动人了,本来很纤细、后来忽然很肥胖的身体,现在四肢精致柔软,行走时透出一点淡淡的优雅。这是一种不张扬的美,几乎可以说是病态的美。她的脸蛋上几乎没有表情,像一副面具。她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总是直视着某个人,没有好奇心,没有任何畏惧,你可以看穿它们。她的声音非常柔和,带着那么点儿平淡,但她很少说话。
忽然间,用伊迪丝的话说,她变得“受欢迎”起来。找她的电话响个不断,她坐在起居室里,不时地点点头,温柔又简洁地应答着对方的话。黄昏时分,总有小车开过来,把她接走,在大喊大笑中远去。有时,斯通纳站在窗前,看着那些小车尖叫着驶去,扬起阵阵尘土的乌云,他感觉有点儿小小的牵挂和一丝害怕。他没有买过车,也没有开过车。
伊迪丝很开心。“你看见了吧?”她用漫不经心、得意洋洋的口吻说,好像从她疯狂地攻击格蕾斯的“欢迎性”问题以来,时间并没有过去三年多。“你看见了吧?我是对的。她需要的只是轻轻地推一把。而威利还不同意。噢,我看得出。威利从来就不同意。”
这么多年,斯通纳每月都拿出几美元攒下来,这样,等时机一到,格蕾斯就可以离开哥伦比亚上大学,也许可以去东部的一所大学,有些距离的地方。伊迪丝知道这些计划,她好像也同意,可是等这个时刻到了,她好像又跟没听说过这事一般。
“噢,别这样!”她说。“我受不了!我的宝贝!去年她在这儿表现多好啊。这么受欢迎,这么开心。她得调整,而且——宝贝,格丽丝儿,宝贝——”她转向女儿,“格丽丝儿其实并不想离开她的妈妈。她是这样想的吗?难道把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撇下?”
格蕾斯默默地盯着看了妈妈一会儿。她很快转向父亲,摇了摇头。她对妈妈说:“如果你要我留下,我当然愿意留下。”
“格蕾斯,”斯通纳说,“听我说。如果你想去——拜托了,如果你真的想去——”
她没有再回看父亲。“这没关系。”她说。
斯通纳还没有来得及说别的话,伊迪丝就开始说他们可以花她父亲省下的钱买一套新装,相当好的一套行头,甚至可以买一辆小车,这样她和朋友们就可以……格蕾斯露出那种缓缓、浅浅的微笑,点了点头,不时地说句话,好像这是对她的期待。
这件事就这样平息了,斯通纳不知道格蕾斯是怎么想的,不知道她留下来是因为自己愿意还是妈妈让她留下来,或者出于对自己命运的巨大漠然。那年秋季,她可以上密苏里大学一年级,在那里读上至少两年,然后,如果她愿意,她就可以去远处,离开这个州,去完成大学学业。斯通纳心想这条路要好一些,对格蕾斯来说要比在她几乎还不了解的这座监狱忍受两年多好得多,要比在伊迪丝绝望意志的烤架上再次撕裂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