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热疑案[66]《莫格街凶杀案》续篇(第9/16页)
“关于博韦有嫌疑的暗示,你也许很乐意能一下子排除。对这位热心绅士的真正秉性你已经有所了解。他是个爱管闲事的人,精明不足,风流有余。他这种好事之徒遇上这真正的热闹事,自然难免热心过头,所以容易招惹过分精明的人或居心不良的人对他生疑(如你的摘要所示)。博韦先生与《星报》那位撰稿人单独进行过几次交谈,他无视撰稿人那番理论,大胆说出自己的想法,坚持认为那具浮尸千真万确是玛丽的尸体,结果冒犯了那位撰稿人。《星报》说,‘他一口咬定说那是玛丽的尸体,可除了本报已加以评论的那些细节,他提不出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现在无须再谈论不可能提出‘令人信服’的有力证据这一事实,我们也许注意过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可以非常清楚地表明他相信某事,但却不能提出任何让别人也相信的理由。没有什么比谈对人的印象更说不清的事了。谁都认识自己的邻居,可很少有人对说出认识的理由有所准备。《星报》那位撰稿人无权因博韦先生说不出相信的理由就大动肝火。
“博韦先生的招疑之处更符合我假设的那种风流好事之徒,而不符合那位撰稿人说他有罪的暗示。只要接受这种更富善意的解释,我们就不难理解报上说的那些情况,如锁孔里那朵玫瑰、记事板上写的‘玛丽’‘把男性亲友挤到一边’‘不喜欢让他们见到尸体’,吩咐B夫人在他(博韦)回来之前不要同警察谈话,以及他决意‘除自己之外不让任何人插手此事’等等。在我看来,博韦毫无疑问是玛丽的追求者之一,而玛丽也肯定向他卖弄过风情。他巴不得让别人认为玛丽和他最亲热,最知心。对这一点我不想再说什么,至于《星报》所说的玛丽的母亲及其亲友对她的死态度冷漠,一种与他们相信那具尸体就是玛丽的假定相矛盾的冷漠,这已被事实证明是无稽之谈。现在让我们认为证明死者身份的问题已圆满解决,我们将以此为基础继续探讨案情。
“那么,”我问,“你认为《商报》的看法怎么样?”
“就其要旨而言,《商报》的看法比其他已经发表的有关见解更值得注意。它从前提所引出的推论既明智又精辟,但它的前提至少有两个不足之处。《商报》意在暗示玛丽是在离她母亲家不远的地方被一伙下流的歹徒挟持。它强调说:‘像她那样一位名声在外的年轻女郎,不可能一连走过3个街区都不被一个认识她的人看见。’持这种看法的肯定是一位久居巴黎的人,一位从事社会活动的人,而且是一位其日常行程大部分局限公务机关附近的人。他知道他从自己的办公室出来走上12个街区,很少有不被人认出并向他打招呼的时候。他知道他有多少熟人,也知道有多少人认识他。他把自己的知名度与那位香料店女郎的名气进行比较,觉得二者没多大差别,于是马上得出结论,她走在街上也会像他一样容易被人认出。这一结论只有在玛丽平时也像他那样按部就班、一成不变地来往于同一区域的条件下才能成立。他总是在一定的时间来往于一个限定的区域,那里有许多人由于情况与他相同而对他感兴趣,进而认识他本人。但一般说来,玛丽通常行走的路线应该被认为是没有定准的。而在这个特例中,不难理解她非常有可能走了一条与她平时习惯走的路线截然不同的路。我们设想存在于《商报》心目中的那种对等只有在两个人横穿全城的情况下才能被证明。在那种情况下,假定他俩的熟人一样多,那他们可能与熟人相遇的次数也就机会均等。在我看来,我倒相信玛丽无论何时,无论从哪条路从她的住处到她姑妈家而没遇上她认识的人或被认识她的人看见的情况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要全面而正确地看这个问题,那我们必须牢牢记住,即使对全巴黎最出名的人而言,认识他的人与巴黎的总人口相比也少得可怜。
“但不管《商报》的看法显得多么有说服力,只要我们一考虑到那姑娘出门的时间,那种说服力就会大为减色。《商报》说‘她出门之时正是街上人来人往之际’,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那是上午9点钟。的确,每天上午9点钟时巴黎的街上都挤满了人,但是唯有星期天除外。星期天上午9点,大多数人都还在家里为上教堂做准备。细心的人不会不注意到安息日上午8点到10点巴黎的街头有多冷清。从10点到11点,街上会比肩接踵,但在上面所说的那段时间里绝不会人来人往。
“就《商报》而言,它在另一点上似乎有一个观察失误。它说:‘从那个不幸姑娘的衬裙上撕下的一条2英尺长,1英尺宽的布带被扎在她的颏下,并且绕过她的脑后,这样做很可能是为了防止她喊叫。由此可见凶手是一帮身边没带手绢的家伙。’这种看法有无根据,我们以后会尽力弄清楚;可《商报》撰稿人所说的‘没带手绢的家伙’指的就是那群下流的歹徒。然而,那些家伙即使不穿衬衫也不会不带手绢。你肯定已经注意到近些年来,手绢已成了流氓恶棍必不可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