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5/33页)
“打那以后就赊账了,”艾丽斯说,“赊了五天账,喝得醉醺醺的,真丢人。再者说,他不过是个懒汉和怪人而已。”
“我喜欢怪人。”比夫说。
“我料想你喜欢怪人!我就知道你应当喜欢怪人,布兰农先生——因为你自己就是个怪人。”
他揉了揉他那青色的下巴,不以为意。在他们婚后生活的头十五年里,他们互称对方为比夫和艾丽斯。接下来,在一场争吵中,他们互称对方为先生和太太,打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和好到把称呼改回去。
“我只是警告你,我明天下楼的时候,他最好是别在那里。”
比夫走进浴室,洗了一把脸之后,他盘算着还有刮胡子的时间。他的胡子又黑又密,仿佛三天没有刮。他站在镜子前,若有所思地揉了揉脸颊。他后悔刚才跟艾丽斯说话。跟她在一起,最好是默不作声。在那个女人身边总是让他变得不同于真实的自己。让他变得像她一样粗暴、狭隘和平庸。比夫的眼神冷飕飕的,目不转睛,由于眼睑那种玩世不恭的下垂而半睁半闭。他那只结满老茧的手,小拇指上戴着一个女式婚戒。他身后的门敞开着,从镜子里他可以看到艾丽斯躺在床上。
“听着,”他说,“你的问题在于,你没有任何真正的善意。我所认识的女人当中,只有一个人有我所说的这种真正的善意。”
“得了吧,我就知道你会做这个世界上任何男人都羞于启齿的事。我知道你要——”
“或许我指的是好奇心。你对任何重要的事从来都视而不见,不加留意。你从不观察和思考,从不试图弄明白任何事情。或许,这就是你我之间最大的差别。”
艾丽斯差不多又睡着了,他透过镜子,漠然地看着她。她的身上没有任何与众不同的特点吸引他的关注,他的目光从她淡棕色的头发,滑向被子底下她那双粗短的脚的轮廓。脸部柔和的曲线一直连到浑圆的臀部和大腿。当他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时,脑海里没有留下任何显著的特征,在他的记忆里,她是一个完整而连贯的形象。
“你从不知道戏剧性场面所带来的乐趣。”他说。
她的声音有些疲惫。“楼下那家伙就是一出好戏,没错,而且还是一场马戏。但我已经受够了他。”
“见鬼,那家伙对我毫无意义。他和我非亲非故。但你不懂搜集大量细节然后得出真相是怎么回事。”他拧开热水,迅速开始刮胡子。
是的,那是五月十五日的早晨,杰克·布朗特走进了店里。他立即注意到了,并盯着他看。那人身材粗短,厚实的肩膀像横梁一样。他蓄着乱蓬蓬的小胡子,下唇看上去仿佛被一只黄蜂叮咬过。这家伙身上有很多东西似乎是对立的。他的头很大,外形匀称,但他的脖子却像个孩子一样柔弱而细长。小胡子看上去像是假的,仿佛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而粘上去的,如果说话太快会掉下来。这使得他看上去已近中年,尽管他的脸,连同高高的光滑额头和睁大的眼睛,都很年轻。他有一双大手,污渍斑斑,结满老茧,穿着廉价的白色亚麻布西装。此人身上有某种非常可笑的东西,但与此同时,另一种感觉却让你笑不出来。
他要了一品脱酒,半个小时就喝光了。接着,他在一个火车座里坐了下来,吃着一大份鸡肉套餐。随后他一边读着一本书,一边喝着啤酒。那就是开头。尽管比夫非常仔细地观察过布朗特,但他怎么也不会猜到后来发生的种种疯狂的事情。他从未见过一个人在十二天时间里发生这么多的改变。从未见过一个家伙喝这么多酒,醉这么长时间。
比夫用大拇指向上推压着鼻尖,开始修刮上唇的胡子。刮完后,他的脸看上去更清爽了。当他穿过卧室走向楼梯时,艾丽斯睡着了。
那个手提箱很沉。他把它拎到了餐馆的前台,放在收银台的后面,他每天晚上通常都站在那里。他有条不紊地扫视了一下四周。有几个顾客已经离去,店里不那么拥挤了,但格局是一样的。哑巴依然坐在中间的一张桌子旁独自喝着咖啡。醉鬼说个不停。他并没有具体针对周围的哪个人说话,也没有任何人在听。当他那天晚上走进店里的时候,他穿着蓝色的工装裤,换下了那身已经穿了十二天的脏兮兮的亚麻布西装。他的袜子不见了,脚踝划伤了,还粘着泥块。
比夫已经开始把他长篇大论的零碎片段拼凑起来。那家伙似乎又在谈论某种古怪的政治话题。昨天夜里,他一直在谈论自己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荷马、南北卡罗来纳。有一次,他谈到了妓院的话题,随后,他的笑话变得如此粗俗下流,以至于不得不用啤酒把他的嘴巴堵上。但大多数时候,没有一个人明白他究竟在说啥。说——说——说。话语像瀑布一样从他的喉咙里喷涌而出。事实上,他的口音一直在变,他使用的词汇也在变。有时候,他说起话来像个傻瓜,有时候又像个教授。他会使用很长的单词,然后又把语法弄错。说不清他属于何种民族,也搞不清他来自哪个地区。他总是在变。比夫若有所思地抚弄着自己的鼻尖。没有任何关联。然而关联通常伴随着大脑。没错,此人脑子很好,但他总是毫无来由地从一件事情转到另一件事情。他就像一个被某种力量甩出了轨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