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风(第13/22页)

一根皮带缠住了他的脖子,把他吊在床头的金属杠上。他的舌头伸出来老长一截——我还不知道人的舌头能伸出来那么长。

他的身体微微摆动着,这模样我不太喜欢,于是我把床放了下来,让他静静地依偎在两只固定的枕头间。我没有碰他。我不碰也知道,他的身子一定冰冷冰冷的。

我绕过他,走进梳妆室,隔着手帕拉开抽屉。这地方已经空无一物了,只有一个单身男人留下的一丁点垃圾。

我走出梳妆室,开始检查那个男人。没有皮夹。肯定被沃尔多拿走扔掉了。我找到一扁盒香烟,还剩一半,上面烫着金字:“蒙得维的亚,派桑杜街19号,路易斯·塔皮亚公司”[2];一盒斯培西亚俱乐部的火柴;还有一只深色的粒纹皮枪套,枪套里面插着一支9毫米毛瑟手枪。

这把毛瑟手枪说明他是个专业人士。这下我感觉好受了些。但他显然不够专业,不然的话就不会被人赤手空拳地解决掉了,而他的那把毛瑟——一支可以打穿砖墙的手枪——还插在枪套里面动都没动过呢。

我似乎理出了一丁点头绪,但只是一丁点。四支抽过的香烟说明,屋里有过一场讨论或者一阵等待。在此过程中的某一时刻,沃尔多突然掐住小个子男人的咽喉,擒拿的手法恰到好处,几秒钟的工夫就把他掐晕了过去。那把毛瑟枪对他而言就像一根牙签一样毫无用处。然后沃尔多用皮带把他吊了起来——也许他这时已经死了。这就能解释沃尔多为何行色匆匆,为何要把公寓清空,为何急着要找那个姑娘。这就能解释他为何在鸡尾酒吧门外下车时不锁车门。

而这一切成立的前提是,确实是沃尔多杀了他,这确实是沃尔多的公寓,还有——我不是被人给耍了。

我又翻了翻他的另几只口袋。左裤袋里有一把金色的袖珍折刀和几枚银币。左屁股兜里有一块手帕,叠得方方正正,喷了香水。右屁股兜里还有一块手帕,没有叠,但很干净。右裤袋里还有四五张纸巾。一个爱干净的小家伙,不喜欢用手帕擤鼻涕。纸巾下面是一只小小的钥匙夹,上面有四把崭新的钥匙——车钥匙。钥匙夹上印着几个金字:R·K·福格尔桑有限公司赠“帕卡德车行”。

我把我找到的所有东西复位,把床收回墙上,拿手帕擦拭了一遍门把手和所有的突出物,还有平整的表面,关掉灯,把脑袋戳出门外。楼道里空无一人。我下楼走上街道,转过街角朝金斯利大道走去。那辆凯迪拉克没有挪过位置。

我拉开车门,靠在上头,她似乎也没有挪过位置。很难从她脸上读出任何表情来。事实上,我几乎什么都看不到,除了她的眼睛和下巴。但我能清清楚楚地闻到那股檀香味。

“这香水,”我说,“能把牧师逼疯……我没找到珍珠项链。”

“好吧——你尽力了,谢谢你,”她用轻柔、低沉又颤动的嗓音说。“我猜我承受得住。要不我……要不我们……或者……?”

“你回家去吧,”我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以前从未见到过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以后你可能也再也不会见到我了。”

“我不愿意——”

“祝你好运,洛拉。”我关上车门,跨了出去。

刺眼的车灯亮起,引擎隆隆启动。街角处,那辆大跑车迎着赤风,缓缓地、鄙夷地拐了个弯,消失不见了。我默默地站在路边方才停车的那块空地上。

天色这时已经黑了。刚才传出收音机乐声的那间公寓的窗户这时变成了一片空白。我站在那里,望着一辆貌似全新的帕卡德敞篷车的车尾。我之前见过这辆车——在我上楼之前,就在同一处位置,就在洛拉那辆车的前方——停在那里,一团黑影,无声无息,闪亮的挡风玻璃右下角上贴着一个蓝色的标签。

而在我的脑海中,我似乎看到了另一样东西——一串崭新的车钥匙,挂在一只钥匙夹上,钥匙夹上印着几个大字:“帕卡德车行”——就在楼上,就在一个死人的口袋里。

我走到那辆敞篷车的前方,用一只小手电筒照亮了那张小蓝条。没错,就是同一家车商。商号名和广告下方,有一行用墨水手写的姓名和地址:尤金妮·科尔琴科,西洛杉矶阿维达街5315号。

这简直是发疯。我返身上楼,回到了31号门前,故技重施撬开房门,进门绕到壁床后面,从那位穿戴整齐、挂在那里的棕肤死人的裤兜里摸出了那只钥匙夹。5分钟后,我回到了街上的那辆敞篷车边。钥匙咔哒一声插进了锁眼。

5

那是一栋小房子,靠近过了索泰尔区的一道峡谷,屋子前面有一圈歪歪扭扭的桉树。街对面,一场热闹的派对正在进行中,人们冲出门外,往人行道上哐哐地砸着酒瓶,一面兴致高昂地嗷嗷乱叫,就像是耶鲁队刚刚在球场上持球触地,赢了普林斯顿队一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