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廊(第15/17页)
马尔科姆·钱伯斯的脑袋猛地向上一抬。眼神冷酷,脸上还留着宝马车挡风玻璃的碎片。他的声音低沉而疲惫。
“探长雷布思。”
雷布思点点头,虽然这并不是一句询问。
“我不明白,”钱伯斯说,“我母亲为何从不带我来这儿。我已经记不起去过哪些地方,除了杜莎夫人蜡像馆。你有没有去过杜莎夫人蜡像馆,探长?我喜欢恐怖屋[5],我母亲甚至都不愿意和我一起进去。”他笑起来,靠在身后的围栏上,想用力站起来。“我不该撕这些画的,是吗?”他继续说着。“他们很有可能是无价之宝。真是傻得可以。他们说到底不过就是些画,为什么画可以是无价之宝?”
雷布思伸出一只手,帮他站起身来。与此同时,他又看到了那些肖像。划开的肖像。不是撕开的,而是划开的。就像服务员的手臂一样。不是用手划的,而是用了什么工具。
太晚了。钱伯斯手中的小菜刀已经捅破了雷布思的衬衣。钱伯斯跳了起来,把雷布思向后推去,推到了远处墙上的画像那。钱伯斯一身疯蛮劲儿,雷布思双脚被身后脚栏一绊,脑袋向后倒,砸在一幅画上,闷闷的一声砸到了墙里。他右手紧握钱伯斯的刀柄,刀尖虽已刺入他的小腹,却也再不能多刺入半分。他抬膝击中钱伯斯下身,同时左手掌根砍中钱伯斯的鼻子。刀上力道随之一松,声音长而尖锐。雷布思拧着钱伯斯的手腕,想要把刀夺过来,但钱伯斯紧紧地握着刀不放。
他们重又站起来,离开那面墙,扭打着争夺刀子。钱伯斯嚎叫着,咆哮着。甚至在搏斗中,雷布思听得这声音都不寒而栗。那感觉似乎是在同黑暗斗争。他脑中疾速闪过各种不想去想的东西:拥挤的地铁、亵童者、乞丐、没有表情的面孔、朋克乐手、皮条客。他脑海中巨浪翻滚,在伦敦见识经历到的种种事情冲刷着他。他不敢看钱伯斯的脸,怕看他一眼自己就会被冻结。残酷的搏斗中,周围画像都模糊成了一团蓝黑灰,他只觉得钱伯斯愈战愈勇,自己却越来越疲惫。他疲惫,他头晕,屋子在旋转,腹部刀伤处传来阵阵钝痛。
现在,刀动了。雷布思感到了一股新的力量注入体内,他面部扭曲,鼓起勇气看着钱伯斯。钱伯斯一双牛一般的眼睛盯着自己,看着他倔强的嘴巴,突出的下巴。钱伯斯脸上不仅仅是倔强,不仅仅是疯狂,更是决绝。雷布思能感觉到那种决绝。刀动了,一百八十度大回转。雷布思随即又被向后推去。钱伯斯跳了起来,如马达般推着他。雷布思撞到了另外一堵墙上,钱伯斯也随之撞了上来。那姿势几乎是个拥抱,看似两个身躯亲密地贴在一起。钱伯斯很重,死沉死沉的,下巴搭在雷布思的下巴上。雷布思喘过气来,才推开他。一把刀插在钱伯斯胸口,只露出刀柄来。他摇摇晃晃地退回房内,低头向下看着,嘴角处,黑血滴落。他碰碰刀柄,几乎是抱歉地看看雷布思,笑了。
“一个男人这样,真是不得体。”他说完这话便倒下了,双膝跪地,身体前扑,头撞在地毯上,然后就一直保持这个姿势。雷布思重重呼吸着,他从墙边挣扎起来,走到屋子中间,用鞋尖把钱伯斯的尸体踢到一边。死者面有血迹,却也面容平静。雷布思两指摸摸自己衬衫前襟,指上便鲜血濡湿。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狼人竟然是人类,是会死的人类,而且已经死了。雷布思知道,只要自己愿意,便可以把这功劳据为己有,但他不想要这功劳。他宁可他们把刀取走,验验指纹。他们只会发现钱伯斯的指纹。那当然没什么意义。弗莱特他们会相信是雷布思杀了他。但雷布思没有杀狼人,他也不确定狼人是因何而死的。怯懦心?罪责感?或是什么别的更深层次的东西,什么别的永远解释不清的东西?
一个男人这样,真是不得体。这算什么讣告?
“约翰?”
是弗莱特的声音。弗莱特身后站着两个持枪警官。
“用不着银色子弹,乔治。”雷布思说道。他站在那儿,估计自己身边环绕的这些破文物得值上百万英镑。警铃声中,外面伦敦市中心交通拥堵,等到特拉法尔加广场重开之时,可能都堵车堵了几公里远。
“我跟你说过,很简单的。”他说道。
丽莎·弗雷泽很好,她受了惊吓,身上有些瘀伤和鞭伤,医院想留她过夜以确保她无恙。他们也想让雷布思住院,但他拒绝了。他们给了他一些止痛药,在他腹部上缝了三针。医生说伤口挺浅的,但是最好要确保万无一失,所以他们用的线又黑又粗。
雷布思赶到钱伯斯在伊斯灵顿的两层大公寓时,里面已满是警察、法医、摄影师和常见的执法人员。门外的记者们急切地想要得到点儿消息。有些记者认出了他,因为他曾经在铜板大街的房子外面召开过临时会议。但他挤过人群,进了狼人的巢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