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秋风秋雨愁煞人(第10/10页)

贵福连夜赶回绍兴府,召见李钟岳,向其出示了巡抚手谕,命其立即处死秋瑾。

李钟岳大惊失色,愤然质问:“供证两无,焉能杀人?”

贵福冷哼一声,说道:“这可是抚台大人的命令,你敢抗命不遵?”

李钟岳辩道:“案情尚未弄清就处死刑,人心必然不服,还望大人三思!”

贵福训斥道:“你还反了不成?!”又怒目瞪住李钟岳,厉声说道:“今日之事,杀,在你,不杀,也在你,总之与我无关。该怎么办,是你的事,你好自为之!”将巡抚手谕扔给李钟岳,丢下这句话,贵福拂袖而去。

李钟岳怏怏返回县衙,思索良久,始终想不出两全的法子。

渐渐子夜已过,到了丑寅之交,执刑任务已不容再缓。

李钟岳没有搭救的办法,只能命人将秋瑾带到公堂上,向秋瑾出示了巡抚手谕,说道:“我本想救你一命,但上峰必欲杀你,我只恨位卑言轻,无力挽回。杀你实非我本意,还请你原谅……”李钟岳越说越悲,不禁泪随声堕。

秋瑾知道了自己的结局,也知道李钟岳一直试图保护自己,说道:“李公盛情,秋瑾深为感戴,今生已矣,愿图报于来世。”

说完这话,秋瑾微微一笑。

这一笑之间,已是看淡生死,已是无悔无怨。

贵福派亲兵前来催刑,李钟岳被迫押秋瑾来到了轩亭口。

行刑之前,李钟岳问秋瑾还有什么要求。

秋瑾提出不要枭首、刑后勿剥衣服等要求。

李钟岳一一答应,再问秋瑾有没有遗言。

秋瑾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六日寅时,鉴湖女侠秋瑾在绍兴闹市轩亭口赴刑。

秋瑾死后,李钟岳命人购买棺材盛殓,后来秋瑾的友人徐自华和吴芝瑛闻讯寻来,李钟岳悄悄将棺材转交,由徐吴二人将秋瑾移葬于杭州西湖西泠桥畔。

李钟岳在审讯过程中想方设法袒护秋瑾,触怒了贵福,被贵福告到了张曾扬处。秋瑾死后不到三天,李钟岳即因“庇护女犯”的罪名被朝廷革职。

被革职后,李钟岳离开了绍兴府,来到了杭州府。

在杭州府的寓所里,李钟岳终日闷闷不乐,常在家人面前念叨“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这两句话,也常独自一人将密藏的秋瑾遗墨取出,对着“秋雨秋风愁煞人”七个字注视默诵,甚至为此泣下。

在痛苦和内疚的轮番折磨中,李钟岳渐渐产生了以身殉道的念头,最终在寓所里悬梁自缢。李钟岳自缢时,距秋瑾被害尚不足百日。

秋瑾遇难,李钟岳自尽,社会各界顿时一片哗然。

处死革命党人虽然有过先例,但秋瑾身为女子,还从来没有过女子因革命而被处死的事发生,何况此案证据不足案情未清便对秋瑾秘密处以极刑,因此各方舆论一时耸动,所有的责难都对准了绍兴知府贵福和浙江巡抚张曾扬。

贵福自知民怨太大,不敢继续留在绍兴府,遂请调浙江海运京局总办,嗣改任安徽宁国府知府,后以漕运劳保道员在任。张曾扬同样不堪舆论谴责,调任江苏巡抚,但仍为民情所不容,又改调山西巡抚,最后在社会各界的声讨中忧郁成疾,不得不托病辞官回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