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7/12页)

就这样,诗人用“昏暗客厅”结束了对女主人公形象的塑造。我们必须记住,故事的背景是乡村,女主人公生活在“他的”房子里,也就是说她是外来的。由于接近腐烂,这句“昏暗客厅”尽管也经常出现在口语中,但听起来却有些晦涩,更不用说有些居高临下了。对于现代人的听觉来说,它几乎就像是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声调,它表明了一种近乎阶级划分的情感差异。

我想你们会同意,这首诗并不是一首欧洲风格的诗。不是一首法国诗,不是一首意大利诗,不是一首德国诗,甚至不是一首英国诗。我还可以向你们保证,这绝对不是一首俄国诗。考虑到当今美国诗歌的现状,它也不是一首美国诗。这只是弗罗斯特本人的诗,而弗罗斯特去世已经二十五年了。因此,有人会在各种陌生的地方如此长久地探讨他的诗作也就不足为奇了,尽管毫无疑问,弗罗斯特本人未必愿意让一个俄国人来向法国听众介绍他的诗。另一方面,他对不和谐的事物也并不感到陌生。

那么,他在他这首非常个性化的诗中想要探求的究竟是什么呢?我想,他所探求的就是悲伤与理智,这两者尽管互为毒药,但却是语言最有效的燃料,或者如果你们同意的话,它们是永不褪色的诗歌墨水。弗罗斯特处处依赖它们,几乎能使你们产生这样的感觉:他将笔插进这个墨水瓶,就是希望降低瓶中的内容水平线;你们也能发现他这样做的实际好处。然而,笔插得越深,存在的黑色要素就升得越高,人的大脑就像人的手指一样,也会被这种液体染黑。悲伤越多,理智也就越多。人们可能会支持《家葬》中的某一方,但叙述者的出现却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因为,当诗中的男女主人公分别代表理智与悲伤时,叙述者则代表着他们两者的结合。换句话说,当男女主人公的真正联盟瓦解时,故事就将悲伤嫁给了理智,因为叙述线索在这里取代了个性的发展,至少,对于读者来说是这样的。也许,对于作者来说也一样。换句话说,这首诗是在扮演命运的角色。

我认为,这正是弗罗斯特要追寻的婚姻形式,或者也可能是这样的婚姻在追逐弗罗斯特。许多年以前,在从纽约飞往底特律的航班上,我偶尔翻到一篇弗罗斯特的女儿发表在美国航空公司飞行杂志上的散文。莱斯莉·弗罗斯特在这篇散文中说,她的父母是高中同学,曾同时在毕业典礼上代表毕业生致词。她不记得她父亲当时讲话的题目了,但还记得母亲的发言标题。她母亲的发言题目是《交谈是一种生命力》(或为《交谈是一种生活力量》)。如果你们有朝一日真能像我期望的那样找到一本《波士顿以北》来读一读,你们就会理解埃莉诺·怀特那次发言的题目,概括地说,这个题目就是那部诗集的主要结构方式,因为《波士顿以北》中的大多数诗都是对话,即交谈。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里的《家葬》以及《波士顿以北》中的其他诗作都是爱情诗,或者如果你们同意的话,都是一些痴迷之诗:不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痴迷,而是争辩对抗辩的痴迷,即一个声音对另一个声音的痴迷。这话也可以用来形容独白,因为独自就是一个人与自己的争吵,比如“生存还是毁灭”。这也就是为什么诗人常常会去写剧本。最后,显而易见的是,并不是罗伯特·弗罗斯特在追求对话,而是相反,哪怕这仅仅是因为一旦脱离了彼此,两个声音本身是无足轻重的。但当它们结合为一体时,它们便启动另一种东西——鉴于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词,我们就姑且称之为“生活”吧。《家葬》的结尾是一个破折号而非一个句号,原因就在于此。

 

家葬
他从楼梯下向上看见了她,
在她看见他之前。她开始下楼梯,
却又回头望向一个可怕的东西。
她犹豫地迈出一步,却收住了脚,
她又站高了些,再一次地张望。他一边说
一边向她走来:“你看见了什么,
总在上面张望?——我倒是想知道。”
她转过身来,瘫坐在裙子上,
她的表情从害怕变成了呆滞。
他抢时间说道:“你看见了什么?”
他向上爬,直到她蜷缩在他的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