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突然死去的人(第2/8页)
自然,认为余地对家人毫无责任感的网友也不在少数,他们纷纷在论坛上发表自己的意见。
网友王三郎说,如果活着是对自己的一种折磨,他无法忍受,那么他为何要将这种痛苦转嫁给他人,让关心他的人爱护他的人承受着永无休止的折磨,这就是一个大男人的所做所为吗?
青年诗人知闲抱怨道:(余地)只顾自己快活,说走就走了。可怜孩子老婆啊,唉。这个世界上的人都疯了。
诗人冰马更始愤怒得难以自抑:“一个如此自私的人,写得出真正的诗歌?老子半夜不眠想鞭那鸡巴的尸!!!!”
还有一些网友更为理智地看待这一事件,并将话题引向更广泛更深入的地带。比如,一个叫“河沙流”的网友说:
活着和死亡,如果只对单个的人来说,其实并没有实际的意义。
试想三个假设,如果余地没有父母兄弟姐妹,如果余地没有妻子儿女,如果余地没有朋友,那么余地的死犹如清风吹散一缕轻烟。
但人活在这个世上,绝不是孤立的个体,其实一个人的生命不能自私地认为就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任随你怎样去处置。
活着就是一种责任,为自己,也为身边的每一个人,或者为整个社会。
死亡只能被理解为逃避责任,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对于余地,选择活着,缘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对自己或许是一种残忍;选择死亡,对自己或许是一种解脱,但对于其妻子儿女,对其父母亲人,对其朋友,或许是更大的一种残忍。
作为男人,或者作为人,应该努力地活着,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选择逃避,只能是一种懦弱的表现。其实死亡并不需要多大的勇气,相反,活着,坚强的活着才需要巨大的勇气,尤其是身处逆境的时候。
我对余地更多的是悲愤,之后才是深切的同情。
一个名叫“马原”的作家(不知道是不是写《虚构》的那位)在《余地:你使用了最有尊严的权利》通过余地事件对“自杀”行为进行了探讨:“其实自杀是生命中一项普通而又特殊,特殊但也普通的行为选择。是一个人整体生命价值观中的最后一项价值认定。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一直面对着这样的境况:在人间忍受,还是在天堂安息?我们一直在死亡和活着之间做着犹豫的抉择。而缺少的往往只是勇气。我们不能用长寿和短命看待我们生命的质量和意义,有时候面对死亡比活着更容易,更有难度的往往是我们怎么活。我自己也一直这样想,当生活欺负我到了我不能忍受的时候,也许我也会选择结束。当然面对了断,我会比面对生命中的任何一项选择更慎重,但我决不回避它。死亡的美丽有时候会让活着的污浊和丑陋汗颜。”
各种见解充斥在各个网络论坛上,有的甚至因为意见相左而相互辩论起来。
10月10日,新浪博客推出“深度解读:诗人余地为什么自杀”专题,将大量相关文章集中起来,将对余地之死的讨论推向高潮。
二
余地出生于1977年,老家在湖北宜昌市宜都县姚家店村。据云南诗人陈洪金介绍,余地在湖北中专毕业后,到一家公司工作,随后被派到驻昆明的办事处。也许是作为一个诗人,对于生意场上的风险和人性险恶了解不透,作为推销员,他被人骗走了一批货物。由于货款收不回来,他也就离开了那家公司。失去工作后,生活压力陡然增大,陈洪金就建议他多给报纸写一些随笔之类的稿子,赚点稿费贴补家用,但余地并没有把这个建议听到心里去,仍然以写不能赚稿费的诗歌为主。
到了2003年,余地终于坚持不住了,便到《云南法制报》去打工。不久,因为昆明的《生活新报》副刊编辑辞职,他便顶替进去当副刊编辑。
在《生活新报》任副刊编辑期间,余地的生活相对稳定,他的诗歌作品开始受到一些公开和民间刊物的接受。山东诗人鲁西狂徒早在2004年元月创办《中国当代诗歌》诗刊时,就在头条位置以“当代诗星”栏目发表了余地的四首诗和诗性随笔《内心:幽暗的花园》一至二十节,并在封二刊登了余地的彩照。2004年夏天,余地在浙江诗人老枪等人创办的无名指文学网开设个人专栏。他的小说和诗歌逐渐在《人民文学》、《星星》、《山花》、《南方周末》、《青年文学》等重要报刊上发表,获得过一年一度的云南省“边疆文学奖”。就在他去世前两个月,云南省作协主办的《边疆文学》杂志2007年第8期上半月号还在重要位置推出了他的作品。
2006年7月,余地从报社辞职,据说是为了专心写作。
作为一个作家,余地可以说是一个合格的“书虫”。在余地去世前的一个多星期,重庆《时代信报》2007年9月21日“阅读”版还刊发过他的湖北老乡宋尾写的通讯《余地:“饕餮的阅读者”》,介绍他的文学观念和藏书故事。从文章中可以看到余地对书籍的热爱与挑剔以及关于书的“奇遇”:有一次,朋友介绍一位来自南京的“背包客”到余地家里借住,由于是铁哥们儿介绍,余地热情地接待这位来客,并得意洋洋地展示自己的珍贵奇书。一个星期之后,背包客不辞而别,与此同时,余地书架上的十五本藏书也不翼而飞。余地通过电子邮件追问那位“背包客”,对方却反过来责怪余地是故意冤枉他!后来,余地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把这些失去的书重新凑齐。这件事情,让他对进入自己书房的客人怀有一种莫名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