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很美(第32/50页)
从柯克眼睛所在的地方,明格斯看见自己那张吃东西的脸。他希望音乐能像太阳对于盲人——或像你饥饿时的大快朵颐——那样即时和本能,那样必不可少。还有另一样东西——一样柯克让他感到有十足把握的东西。必须还有另一种声音,那声音肯定也能在种植园听到,事实上无论在哪儿,无论条件多么恶劣,那声音收工时你都能听到:男人们在一起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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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柯克送回家,然后回到自己的公寓,在那儿迎接他的是一幅混乱场景:窗户大开,一大叠纸被吹得满屋都是。不管住什么地方,他都会像堆积体重那样堆积东西。他如果走进一家商店,看见喜欢的东西,不管那是什么,都会买上整整一架子。最后,当他发觉自己被包围在一大堆无用破烂儿、潦草便条和废弃项目中的时候,他便会把什么都塞起来,抱起一大捆纸扔进书桌抽屉,就像他在给火炉加燃料,或者把东西全推到房间最远的角落,仿佛那是城市边缘的垃圾场。
他的脑袋是个抽屉,里面塞满了残余的意图和不断到来的灵感碎片。他的长作品充满了以前作品的残片他越来越倾向于写一部单一的作品,它将涵括他以前写过的所有东西。然后还有他那部性狂想曲般的自传,较之一本书,它更像一只巨大无比的抽屉,他在里面塞了数百页笔记,要等来日再分类、编辑、整理,一个文字的肥料堆。每过几周他就要扔进更多章节,任由其发酵沉淀成可处理的篇幅。听他说话就像读一本印在溶化黄油上的书,句号滑进一句话中间,词语之间相互缠绕那就是为什么他的书会变得一团糟:他无法让他的语句固定在纸上。
他相信你可以在音乐里说出一切,但他还有更多想说。他在台上向观众咆哮,飞快地背诵信件——给爵士乐杂志的,给美国劳工部的,给马尔科姆·X(2)的,给FBI的,给夏尔·戴高乐的——并对评论家发出威胁:“我的布鲁斯除了我没人能唱,正如我要是想给你嘴上来一拳也没人能为你求饶。所以这辈子都别靠近我。”在电视上他要求参议院委员会调查为何有那么多黑人音乐家最后变成了穷鬼。他宣称有黑帮想害他,又警告别人他的黑帮朋友会干掉他们。他口无遮拦想说就说,因为在他看来自己没有任何东西需要隐瞒。人们问他——轻声地——他以为自己是谁?那很好回答:他以为他是查尔斯·明格斯。独一无二的查尔斯·明格斯。
为了让自己摆脱那个叫美国的控股公司的操控,他战斗在每一条可能的战线。他想拥有他演出的全部收入,那是他的演出。他创立了自己的唱片公司,并组织了一场音乐节跟官方的新港音乐节对着干——拿着扩音器开车满城转,让大家去他的音乐节,就像在说投明格斯一票投明格斯一票。他想拥有自己的俱乐部,一家他可以放舞曲的舞厅,一所教音乐、艺术和体操的学校。永不满足。确信自己一直以来都在被人坑,他决定让他的唱片只能通过邮购获得——结果差点被告上法庭,因为别人被他坑了:顾客们寄去了支票,却始终等不来唱片——由此更增加了“明格斯公司”的混乱。他不是做企业家的料:他是那种人,接电话的时候会打翻桌角的咖啡杯,咖啡杯会掉进打开的抽屉,从而确保不仅会把恰好在抽屉里的文件毁掉,而且电话另一头听到的第一句话不是有人用愉快的语调说“你好,有什么能帮你”而是明格斯大叫着说“妈的”。打电话时,他总难以克制地想吃东西,因此他总是用不停咀嚼食物的嘴谈事情,一只手不断伸进一袋炸薯条,把已经鼓鼓囊囊的嘴塞得更满,话筒里充满了飞撒的碎屑和对话,就像信号不好的收音机,经常迷失在静电干扰突发的咔嚓咔嚓里。尽管如此,他说话的要点却十分清晰;明格斯跟人谈话通常都会发展成怒吼,“你这该死的操蛋白猪,你最好当心点,我现在就过来踢死你”,然后把话筒甩回底座。过了几秒又拿起来,听到是一阵垂死的抱怨,而非他想要的呼噜呼噜的信号音,便把整部电话机猛地砸到墙上,这才发出暂时满意的哼哼。
他毁坏东西的速度跟堆积东西一样快。全纽约到处都是被他砸坏的东西的残骸,它们因被毁了一半而增值。有天晚上在先锋俱乐部他要求马克斯·戈登(Max Gordon)当场付钱。周围谁也没钱,所以明格斯只好用刀威胁他,把酒瓶一个个砸得稀巴烂——就像个禁酒期的警察面对隐藏的私酒。他四下张望,看还有什么别的好砸,然后一拳打穿了一盏灯具。他们称其为明格斯灯,并让它保持原状,留着给游客参观。迈达斯(3)是点物成金,他是毁物成金:他毁掉的一切都成了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