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候鸟(第10/13页)
第二天,她就会登上返回加拿大的飞机。来去匆匆,往事纷乱,却雁过无痕。像电视里有关迁徙的镜头,到处是密集舞动的羽翅,铺天盖地的鸟令人眩晕……节目结束,只留下斑点频闪的屏幕。这就是她的回乡,天空,空了,像一张曝光过度的相纸,只剩下黑白灰。
是否她的心境与季节有关?这个纬度的冬天难免萧索。当春天如一只巨翼的候鸟飞回,她也许会重怀期待。
她知道,至今北京残留的古建附近,依然麇集燕子。燕子勤勉,衔泥、筑巢、哺食、生育。喉部像颗毛茸茸的杏子,小而强反光的眼睛隐匿在阴影里……燕子凄厉地鸣叫、翻飞,尤其在暴雨之前。它们有着低频听觉,小巧的耳道能感知遥远之外的风起云涌。成年燕子有着幽深的钢蓝色、尾部的镰刀弧度;而刚出生的幼燕,嗷嗷待哺,张大嘴巴时,可以看到它们鲜艳的喉咙——那种黄色,通常是人类用来表示紧急救援的。每三只燕子中只有一只,能得到繁衍后代的幸运。
这些热爱童年和故乡的小精灵,去过哪里,穿越过风暴中怎样的闪电?燕子的体量,相当于一个孩子的拳头,削薄的翅膀既锋利又脆弱,难以想象它们经历的风浪。燕子在高压电线上休息,诗人描绘它们像五线谱。其实是由于很少着陆而只留残根的腿,不适合平地站立,燕子的短处暴露无遗,它们从天才变成残疾。
飞起来迅捷、走起来笨重的燕子,像她自己。每隔几年,她就改换生存环境,以至于她分不清,到底出于被迫还是惯性。她对远方保持谜语般的好奇,缺乏留鸟的忠诚。一成不变的生活甚至让她感到隐隐屈辱,她不能忍受,仅仅是地心引力,就把自己变成一条拴在链条上的狗。有一年脚踝受伤,她愣是拖着撕裂的筋腱,瘸脚去了一趟南美洲。朋友们嘲笑,可她把自己当成一只被捕获的鸟,把踝骨处的护腕当成一枚金属环……佩戴环志,是研究鸟类迁徙的常见方式。如果现实中不能疾走如飞,她就把飞当作自己的行走方式……人们说的遥远,看我飞翔。
每个人都向往变化,每座城市亦是如此吧。从飞机舷窗凝望北京,她发现璀璨灯火组成的图案,充满直线与横线、竖线与斜线,像插满蜡烛的生日蛋糕被划开数刀……但愿,切割使人们得以分享美味。她向后仰靠,北京渐行渐远。美妙在于往返之间,无论离去与归来,她都愿相信,远方的地平线上,有个发光的降落点。
坐在飞机上,她像骑鹅旅行的少年。机翼发出脉冲式的红色光闪,间隔的瞬间照亮周围一小团的雨,看上去就像一面磨损过多的玻璃。她想象,无数候鸟秘密地在高空潜行,它们飞得如此盛大又如此安静,如同缓慢移动的整个星空。星空,也像铺天盖地的候鸟群,金色的翅膀擦亮黑暗……我们忽略了日常生活里的奇迹。
种子、候鸟与漂泊者,他们抵达远方,是为自己创造一个可以回忆的故乡。落叶才能归根,浪子才能踏上回头之路,她走了这么远,为了让翅膀得到极致的体验。穿越昼夜和风暴,作为候鸟,她不能回头,只有抵达终点才能折返,甚至才有机会体会浅尝辄止的悔意。她默默地调整手表的时差,逆时针方向转动,指针像溯流而上的鱼。水流如同时间,打在洄游鱼脆质又倔强的头骨上。
2016年,肯尼亚
不仅止飞鸟。迁徙,是天上的事情,也是大地上的发生。八月的非洲,她去看动物迁徙——它们从坦桑尼亚的塞伦盖蒂草原,进入肯尼亚的马赛马拉。
满满都是集群的食草动物。长颈鹿,原始、华丽又优雅。斑马,经典的黑白配,形成令人眩晕的几何之美。转角牛羚的体色是铁锈红,臂部和腿部的瘀斑灰蓝。汤普森瞪羚,身姿轻盈,体侧有鲜明条斑。数量最多的是角马。成群结队的角马,罪人一样低着沉重的头,披拂垂散的发绺,漫山遍野,泥浆一样涌过草原。
什么都不能阻止前行,千军万马,仿若朝圣。即使迁徙途中,到处是敞开的伤口,兀鹫和秃鹳从尸首的体腔里换取肠胃。到处是骨架,剔得干净的肋拱上面,只剩头颅上的短角以及因暴露更显硕大的牙齿。害羞者常常是草食动物,拘谨紧张。它们只是作为一堆堆被单独包装的脂肪和血液,运输在肉食者的早餐与晚宴之间。一旦覆盖着的皮肤保鲜膜被撕开,它们迅速腐坏,烂在炽烈的阳光和成吨的暴雨里。
食草动物走到哪里,食肉动物就跟到哪里。角马,看到同伴被吃无动于衷,甚至因普遍而近切的死安静下来。它们与满脸血污的饱食者毗邻而居,继续咀嚼和反刍。就像被家暴伤害的女性选择留在婚姻里面那么自然,就像亲人死去我们希望自己健康地活着而不会殉葬那么自然。是没有选择的那种自然,并非麻木与冷漠,它只能承受随时的杀戮。然而,那些初生不久的斑马,那些孤独漫游的小羚羊,从未真正了解凶手,缘何能从空气中嗅到一丝猛兽气息就被惊吓得狂奔?它们从成年者那里继承的技能和遗产,是恐惧,让它们终身保持警惕和戒备,也让它们从同伴的死中得到暂时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