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荒野侦探 1976—1996(第33/141页)

玛丽·瓦特逊,萨瑟兰园,伦敦,1978年5月。

1977年夏天,我跟朋友休·马克斯去法国旅行。那时我在牛津读文学,靠一笔微薄的奖学金生活。休则靠失业救济金为生,我们不是恋人,只是朋友。其实,那年夏天我们一起离开伦敦是因为各自都结束了一场糟糕的恋爱关系,那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毫无准备。休被一个可怕的苏格兰女孩蹬了。我被大学里的一个男生抛弃了,这个男生身边总是围着很多女孩,而我觉得自己还爱着他。

我们在巴黎花光了钱,但并不准备就此回家,于是出了城搭便车去了南方。快到奥尔良时,我们搭上了一辆露营车。司机是个德国人,名叫汉斯。他也跟妻子,一个名叫莫妮可的女人,以及他们的小儿子去南方。汉斯的头发很长,胡须乱蓬蓬的。他的样子很像金发的拉斯普金[29],他曾周游过世界。

没过多久,我们又载上来自莱斯特的史蒂夫,他在一家护士学校工作,往前走了几英里后又拉上伦敦人约翰,他跟休一样失业了。那是一辆很宽敞的休旅车,有足够的空间容纳我们所有的人。另外——我很快就注意到了——汉斯喜欢成群结伙,喜欢结识他谈得来而且也喜欢给他讲故事的人。这么多陌生人在身边,莫妮可似乎不太自在,但她对汉斯言听计从,忙着照顾那个男孩。

我们快到卡尔卡索纳时,汉斯告诉我们他在胡西雍的一个小镇还有点生意,如果我们愿意的话,他可以为我们所有的人找份好工作。我和休觉得这简直太妙了,毫不保留地表示愿意。史蒂夫和约翰问是什么样的工作。汉斯说在莫妮可叔叔家的一片地里收葡萄。收完她叔叔的葡萄后,我们就可以带着大笔钱上路了,因为打工期间食宿全免费。汉斯说完,我们全都赞同说听上去是个不错的买卖,我们拐出主干道,越过一个又一个村庄,村庄四周全是葡萄园,越往前道路越崎岖,这里就像一片迷宫,我对休说,我害怕和排斥一个陌生环境的地方(原话不是这样)。比如,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而不是跟休或者史蒂夫和约翰在一起那就糟了。所幸我不是孤身一人。我有朋友们陪伴。休就像一位大哥哥。史蒂夫和我也是一拍即合。约翰和汉斯就不同了。约翰有点像僵尸,我不是很喜欢他,汉斯完全是残酷力量的象征,一个狂妄自大的家伙,然而你可以指望他,至少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我们到莫妮可叔叔家时发现那个月还没任何活儿可干。汉斯把大伙集中在休旅车里说明这个情况时恐怕已经午夜了。他说,情况不好,但他提出一个应急的解决办法。我们不要分开,他说,我们去西班牙收橘子去。如果这次再成泡影,我们可以等待,不过西班牙什么都要更便宜些。我们说手里已经没钱了,几乎也没吃的了。我们没办法支撑一个月。我们顶多再能撑三天。汉斯告诉我们别为钱发愁。他说大家所有的开支都由他来解决,直到我们都开始工作了为止。以什么为交换呢?约翰说,汉斯没有回答。有时他假装不会讲英语。对我们别的人来说,这真有点像天赐的好事。我们说非常赞同这个主意。这是8月初,我们谁也不想现在就回英国。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莫妮可叔叔家一幢空空荡荡的房子里(镇上顶多有三十幢房子,据汉斯说,有一半是莫妮可叔叔的),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向南行驶。还没到佩皮格南,又上来一个搭车人,一个巴黎来的微胖的金发女孩,叫艾瑞卡,经过几分钟的讨论,她决定加入我们一伙。那就是说,同去巴伦西亚摘一个月的橘子,然后回到偏僻的胡西雍跟我们一块收葡萄。她跟我们一样没有多少钱,所以这个德国人也只好付她钱。艾瑞卡合伙后,车里已经没有多余的空间了,汉斯说他再也不会为任何搭便车的人停车了。

我们向南行驶了整整一天。我们一伙人兴高采烈,在路上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奔波之后,我们最想干的大事就是洗个澡,吃顿热饭,睡上九十个钟头。只有汉斯一个人精力还很充沛,他一刻不停地说话、讲故事,讲述发生在他身上或者熟人身上的故事。车里最惨的位置莫过于前排的副手座,意味着要挨着汉斯,我们每个人轮流上那里去坐,轮到我的时候我们聊起了柏林,十九岁时我在那里住过一年。其实,我是惟一能讲点德语的乘客,汉斯乘机说起母语来。但我们没有谈什么德国文学,这是我觉得最来劲的话题,我们主要谈的是政治,这种话题到头来让我无精打采。

我们穿过边境时史蒂夫跟我换了下位置,我坐在后排的一个座位上,小乌多正在那儿睡觉,我在那儿继续听着汉斯滔滔不绝的谈话,他那些改造世界的计划。我想我从来没有碰到过一个陌生人对我如此慷慨,但我又如此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