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离家(第8/9页)

小精怪们聚集在一起,看着罗伯狠狠地咕哝着,伸出舌头舔着嘴角。铅笔在纸上拖着,画出字母的曲线和直线。他每写完一个字母,就期待地看着凯尔达。

“就是这样,”她终于说,“干得漂亮!”

罗伯后退了几步,挑剔地瞧着那张纸。

“就是这样?”他问。

“是的,”珍妮说,“你已经写下了你自己的名字,罗伯!”

罗伯又盯着那些字母看了看。

“我现在要进监狱了?”他问。

从珍妮的身边发出了一声文雅的咳嗽,那是癞蛤蟆的声音。他没有其他的名字,因为癞蛤蟆们不喜欢名字。比如说,没有一只癞蛤蟆叫癞蛤蟆汤姆之类的,这样的事从未发生过。

这只癞蛤蟆曾经当过律师(那是在他还是人类的时候。癞蛤蟆们没有律师也没问题),他被一个精灵教母变成了癞蛤蟆。精灵教母本打算把他变成一只青蛙的,却糊里糊涂地出了差错。如今他居住在菲戈人居住的古墓,靠吃虫子生活,遇到菲戈人有想不明白的事情的时候就帮他们一下。

“我告诉过你,无名氏先生,只是写下你的名字没有任何问题。”他说,“‘罗伯·无名氏’这几个字没有一点儿犯法之处。当然,除非,”癞蛤蟆发出一个有点法律化的大笑,“这些字用来作为命令!”

没有一个菲戈人发笑。他们喜欢更有趣一些的幽默。

罗伯瞧着他写下的歪歪斜斜的字:“这是我的名字,是不是?”

“当然是,无名氏先生。”

写得不错,他注意到了。他又凑近看了看:“你怎么知道它们是我的名字?”

“啊,那是读的事了。”珍妮说。

“字母这玩意儿就是那样发出声音来的?”他问。

“正是那样,”癞蛤蟆说,“不过我们希望你从更加有形实在的程序开始。”

“我可以只用学写字,把读的事情留下来让别人学吗?”罗伯不大抱希望地问。

“不,我的男人两样都要会。”珍妮交叉着双臂说。当一个菲戈女人这样做时,就没有任何希望了。

“啊,当女人和癞蛤蟆合伙起来对付她的男人,对男人来说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罗伯摇着头说。不过,当他回头去看那张邋遢的纸片时,他的脸上出现了一丝骄傲的神气。

“那么,这还是我的名字,对不对?”他咧嘴笑着问。

珍妮点了点头。

“就在那儿,不是什么招聘广告,就是它,我的名字,我自己写的。”

“是的,罗伯。”凯尔达说。

“我的名字,在我的掌控下。没哪个讨人嫌能把它怎么样吧?我有了我漂亮的名字,它很安全吧?”

珍妮看看癞蛤蟆,癞蛤蟆耸耸肩,它知道菲戈部落的绝大部分智慧都存在于女性的头脑中。

“当男人有了他自己的名字,又没有人能够碰它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屹立不倒的男人了。”罗伯说,“这真是厉害的魔法,这是……”

“字母R的方向错了,你还漏写了一个A和Y。”珍妮说,一个妻子的职责就是制止她丈夫的骄傲过度膨胀。

“啊,夫人,我不知道那个胖子朝那边走。”罗伯说着快活地挥着手,“你不能信任胖子。这种事会写字的人自然都知道。今天他可能往这边走,明天他又可能往那边走。”

他微笑着看着他的名字:

ЯOB NybOD【5】

“而且我认为你把Y搞错了,”他继续说,“我认为应该是NEBoD。这是……N……E……Bo……D,明白吗?这就对了!”

他把铅笔头插进了头发,挑衅般的看着她。

珍妮叹了一口气。她在七百多个兄弟中长大,知道他们是怎样思考的,他们常常在错误思想的路上前进得非常快。要是他们的思想不能屈从于这个世界,他们就让世界屈从于他们的思想。她母亲常常告诉她,遇到这样的情况最好别争辩。

事实上,在长湖部落的菲戈人中,只有一半人精通读书和写字。读书和写字被看作是他们古怪奇特的嗜好。毕竟,读书和写字——从你早晨从被窝里爬出来开始——它们有什么好处呢?抢劫兔子、斗鲑鱼、喝酒的时候都用不着它们,你不能够读懂风,也不能在水上写字。

但是,写下来的事情长久地保存下来。它们是很久以前逝去的菲戈人的声音,是那些看见过奇特的事情、做出过奇特的发明的菲戈人的声音。你是否赞同写字,取决于你觉得这事儿有多么令人毛骨悚然。长湖部落赞成写字。珍妮希望她的新部落也能这样。

做一个年轻的凯尔达并不容易。你只带着几个保镖兄弟来到一个新部落,嫁给一个丈夫,和他的几百个兄弟生活在一起。要是你细想这件事,是够烦心的。她要是回到长湖,至少还有她母亲和她说说话,然而凯尔达从来不回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