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埃莉斯·德·拉·塞尔的日记(第27/57页)

没过多久,我们就在佛里特街的野猪头旅店停了下来。我掏出几枚硬币付了帐,又感激地朝车夫摆摆手,然后没等他帮我开门就跳下了马车。

我身在旅店的庭院里,周围挤满了公共马车和马匹,而贵族男女则将背负着沉重行李的仆人呼来喝去。我看向入口,但没有发现卡罗尔一家的踪影。很好。这下我就有机会找到拉多克了。我溜进后门,沿着昏暗的走廊来到旅店大堂,这里同样昏暗无光,房梁也异常低矮。就像加莱的鹿角酒馆那样,旅客们的笑声此起彼伏,空气里烟味浓重。

我看到旅店老板站在吧台边,嘴巴几乎被双下巴遮住,正昏昏欲睡地用毛巾擦着锡酒杯。他目光迷离,仿佛在幻想自己身在仙境。

“你好?先生?”

但他仍旧目光呆滞。我打了个响指,又努力让嗓门盖过旅店里的喧闹,他这才清醒过来。

“怎么?”他粗声粗气地说。

“我想找个住在这儿的人,一位名叫拉多克的先生。”

他摇摇头,脖子上的肥肉随之晃动。“这儿没人叫这个名字。”

“也许他用的是假名,”我不死心地说,“拜托,先生,我有重要的事要找他。”

他眯起眼睛看着我,突然来了兴趣。“你那位拉多克先生,他长什么样子?”他问我。

“他打扮得像个医生,先生,至少我上次见他的时候是这样,不过他肯定没法改变自己与众不同的发色。”

“是不是几乎全白?”

“没错。”

“噢,我没见过他。”

旅店里人声鼎沸,但我并没有听漏庭院那边传来的骚动。那是马车驶入的声音。卡罗尔一家来了。

旅店老板注意到了我的表情。他的眼里闪现精光。

“你见过他。”我催促道。

“也许吧。”他说着,面不改色地伸出一只手。我把一枚银币放进他的手心。

“在楼上。左边第一个房间。他用的名字是‘毛尔斯’。杰拉德·毛尔斯。听起来你得抓紧时间了。”

院子里的骚动声更响了,我只能指望他们花时间集结人手,以及扶卡罗尔太太和她令人厌恶的女儿离开车厢,然后像王室成员那样大摇大摆地走进野猪头旅店,从而给我充足的时间……

上楼。左边的第一扇门。我屏住了呼吸。我站在屋檐下,倾斜的房梁几乎碰到了我的帽子。这儿比楼下安静了不少,那些噪音也变成了模糊的背景音。我听不到有人入侵的动静。

我花了点时间镇定下来,抬起手正准备敲门,但转念一想又改了主意。我蹲下身子,透过钥匙孔看了看。

他正坐在床上,翘着二郎腿,穿着马裤和没系带子的衬衣,露出长满胸毛的瘦削胸口。虽然他没有打扮成医生的模样,但我绝不会认错他那头白发:他可是我噩梦里的常客。有趣的是,童年的我觉得他可怕至极,但现在的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危险。

楼下传来吵闹声,卡罗尔一行人已经冲进了旅店。我听到了叫喊和威胁,也听到了我的朋友旅店老板的抗议,看来他们的举动相当引人注目。拉多克很快就会察觉异样,到那时候,我出其不意的优势就付诸东流了。

我敲了敲门。

“进来吧。”他的回答让我吃了一惊。

等我进门以后,他一手叉腰,坐起身来迎接。他的姿势让我困惑不解,只能猜想他是在挑衅。看到气势汹汹地闯进来的我,他也愣住了。

最后他开了口,语气文雅到让我惊讶。“抱歉,可你看起来不像是妓女。我是说,我无意冒犯,你的确很迷人,但你真的不怎么像是……妓女。”

我皱起眉头。“不,先生,我不是妓女。我是埃莉斯·德·拉·塞尔,朱莉·德·拉·塞尔的女儿。”

他露出茫然而疑惑的表情。

“你曾经想杀我们。”我解释说。

他顿时张大了嘴巴。

“噢,”他说,“长大成人的女儿回来复仇了,是么?”

我的手按在剑柄上。我的身后传来靴子踩在木头楼梯上的声音:卡罗尔的手下正在上楼。我用力关上房门,插上插销。

“不。我是来救你的命的。”

“哦?是吗?这转折还真够意外的。”

“你就当做撞了大运吧。”我说。脚步声来到了门外。“快走。”

“可我连衣服都没穿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