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叁 第三章 发兵琉球(第7/9页)
琉球王这么想着,也就放下了心来,并且做出决定:抗争到底。
抗争的结果是一直到萨摩人的绳子都套到他脖子上了,明朝那边却连一条狗都没派过来。
不过说起来这事儿倒也不能怪谢名利山放卫星,其实他是真的有写信寄到北京去过,而且也的确是收到了回信,虽然字数比较少,三个字:知道了。比落款还短。
可利山却觉得这是大明王朝有深度的表现——言简意赅嘛,反正到时候给援军就行。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早在10年前的朝鲜战争中,大明帝国就因消耗了过多国力而变得空虚不已,连国库都是连年赤字,早就没了发扬国际主义精神的余力,虽然万般无奈,但也不得不做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那就是坐视琉球沦为他人之物而假装不知。
就这样,琉球被萨摩占了,但非常幸运的是,没有被灭国。
原因有二,第一,是因为考虑到了明朝那边,虽说这次非常幸运地没有像10年前在朝鲜那样招来不该招来的玩意儿,可毕竟当年余威今尚在,不顾及一些影响万一惹急了人家那再引发一些连锁问题似乎也不好,所以在明面上还是不敢太大鸣大放,仍旧保留了琉球王国原来的制度和领导班子,只不过在目前,琉球还是暂时归了萨摩派去的各官员代为管理,至于尚宁王和包括谢名利山在内的琉球的主要官员,则都被带去了日本参加培训班。
第二,德川家本身并不打算灭亡琉球,而是一直有着自己的打算。
长期以来,江户幕府的实际控制者德川家康多次派遣使者造访琉球,希望由他们出面和明朝交涉,以期重开日明之间的贸易往来,但这种要求数次被以谢名利山为首的强硬派严词拒绝,于是这才恼羞成怒,决定付诸武力,派萨摩藩出征。尽管名义上很好听,说是把琉球赏赐给萨摩,但实际上在打下琉球后,家康是打算操控琉球朝廷,假借那里的名义和明朝做生意。然而大明到底不是瞎子,虽说是没了像当年救朝鲜那般的力气,但看还是能看得真切的,就在琉球被攻下后的第二年,万历帝便下了圣旨,暂缓当年和琉球之间的朝贡贸易。
曲线贸易失败外加不方便把人完全划入版图,于是琉球顿时就有了一种烫手山芋的感觉,因此德川幕府也不得不再退一步,只要求琉球每年给自己纳贡便成,而那地方的一切事务,则顺水推舟地全权交给了萨摩藩处理。
如此一来倒真的是便宜了岛津家,万国津梁毕竟是万国津梁,不光是大明朝的重要贸易点,同时路过那里的西洋船只也不少,即便不靠朝贡贸易,光是雁过拔毛再搞搞走私,那收入也是大大的。
为了更好地控制琉球,也为了更好地赚钱,在庆长十六年(1611年)年初的时候,萨摩方面正式出台了一套囊括琉球贸易、体制、人民意识形态以及经济制度四方面的法律法规。
这应该是日本有史以来第一部针对海外殖民地所制定的政策,所以还是很有必要来详细扯淡一下的。
首先是贸易方面,共分四条:
第一,没有萨摩的许可,不许在中国采买任何贸易物品;
第二,不经萨摩允许,琉球的任何商船不可开往他国,包括日本其他大名的领地;
第三,不许在未经萨摩允许的情况下和包括日本其他地方在内的商人展开贸易;
第四,严禁将琉球人贩卖至日本其他地方,也严禁琉球人去其他地方。
以上四条,主要目的是为了剥夺琉球的贸易主权性,以此独占利益,一切向钱看。
接着是意识形态,或者说社会治安,也是四条:
第一,琉球老百姓如果对琉球的代官甚至是琉球王府有任何不满,都可以直接向萨摩方面委派过去的奉行申诉,不要有任何的顾虑;
第二,禁止街头斗殴、吵架;
第三,不许强买强卖;
第四,严禁赌博和其他有悖人道的事情。
这几条看似跟一般的法律没甚区别,但实际上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所谓“对王府不满就向萨摩申诉”,其实就意味着,对于琉球人而言,原本至高无上的本土王权已然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从外面过来的萨摩殖民政权,而这也正是萨摩人的本意——培植琉球老百姓的被支配意识,只要如此做上几十年,那么后世的琉球人将只知有萨摩而不知有琉球。
再然后是分配体制,有五条:
第一,三司官受萨摩支配,遇事不得擅专;
第二,无官职者不许领官俸,包括原本的王族在内;
第三,女性一律不准领取官俸;
第四,严禁将他人变为自己的奴仆,严禁在琉球境内搞任何买卖人口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