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朱元璋画像(第8/9页)
引人注目的不仅仅是朱元璋诛戮范围之广,更由于他屠杀时花样翻新的手法。
每个州县衙门门口,都有一座土地庙,在明初,被叫做皮场庙。原因是这里是杀人剥皮的场所。贪污的官员就在这里,被砍下脑袋,挂到旗杆上示众,再剥下人皮,塞上稻草,做成人皮标本,立在衙门大堂的长官座位旁,提醒后来的长官,不要效尤。一时间,全中国大多数州县的县衙,都成了活地狱。
这还远远不算,朱元璋有比这多得多的花样。对付贪官,有墨面文身、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竿、抽肠、阉割、凌迟等许多非刑。仅仅这些汉字的组合,就已经让人的视觉神经受到难以承受的刺激。所谓刷洗,是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铁床上,浇上开水,用铁刷一遍遍刷去皮肉,而抽肠,则是用铁钩钩入犯人的肛门,把犯人悬起,直至肠子被钩出来。
这些本应属于地狱的刑罚,居然被号称治世的洪武朝天天使用,不能不令人深思。朱元璋对酷刑的偏爱显然不仅仅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而且有一种心理上的驱动。他的生命中遭遇到了太多的痛苦、目睹了太多的血腥、积累了太多的怨毒。浓黑的仇恨使他的心理已经严重变态。当他从社会最底层爬到最顶端,他终于可以一舒心中怨气,任心中的恶意肆意流淌。他显然从折磨他人的过程中享受到了某种快意和满足。
酷刑在中国已经有几千年源远流长的历史,残忍是我们这个民族性格中不可回避的阴影。鲁迅在翻检中国历史时,曾以悲愤的心情慨叹中国人在酷刑上的想象力。他说:“自有历史以来,中国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非人类所能忍受的痛楚,也都身受过。”历史上承受的苦难折磨太多,一方面,成全了我们无与伦比的忍耐;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我们心理上的黑暗。也许忍耐麻木和残忍血腥本来是一对孪生子,中国人在承受这些酷刑时表现出的心平气和同样让人惊讶不已。明朝正德年间,曾经多次判决别人凌迟的太监刘瑾落入法网,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先从刘瑾的胸膛左右动刀,割至十刀,则停下来吆喝一声,为的是防止受刑人昏死过去,体验不到痛苦。第一日刀数割完,天已黄昏,狱卒把刘瑾押回监中,上半身已经没什么肉了的刘瑾居然还有心情进晚餐,而且整整喝了两大碗稀粥!第二天接着用刑,可惜割至中途,刘瑾就毙命了,未能尽力配合使整个过程达到完美。
由于早年在社会最底层的生活经历,朱元璋习惯于血腥并能从中体验到乐趣。他把经历了汉唐盛世的14世纪的中国变成了人间地狱。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杀杀,可是杀了这批,换了一批,还是达不到朱元璋的严苛要求。为官者看到无论如何没有好下场,不如变本加厉地虐民为害,也不枉为官一场。“以禁网严密,朝不保夕,遂弃廉耻,或事掊克。”贪污事件依然层出不穷。“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晚年的朱元璋不禁心灰意冷,在《大诰武臣》里无可奈何地说:“似这等愚下之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也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
这种“说不醒”正是朱元璋自己造成的,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他希望看到的局面。事实上,这种状况恰恰为他发泄潜意识中的残忍血腥找到了借口,使他的变态心理得以在“惩治腐败”的幌子下得以实现。这一点也许连朱元璋自己也没有意识到。
距离
在保守家业的本能驱使下,朱元璋在位三十一年,“每旦星存而出,日入而休,虑患防范,如履渊冰,苟非有疾,不敢怠惰,以此自持,犹恐不及”。他自述道,自己经常“夜卧不能安席,常常因为想起一件什么可能危及帝国安全的事,便一夜失眠”。可以说,他为了大明帝国的长治久安耗尽了全部心力。在他的统治下,大明朝确实社会空前安定,人民生活秩序井然。以往那些威胁传统社会稳定的权臣外戚藩镇都被有效防范。在传统帝王中,他自律极严,生活非常俭朴。他不喜饮酒,平时除犒赏将帅,宴请百官,在后宫从不举行宴会,他每天早饭,只吃蔬菜。从传统观点来看,他确实是一位不错的,甚至非常杰出的帝王。
当我们拉远观察距离,我们看得更清晰的是,作为一个佃农的儿子,他在统治帝国的过程中把狭隘的农民意识充塞到整个帝国空间,乡野文化的粗朴有力地冲击了中国文化中的宽容优雅的高贵气息。虽然他智力发达,可是注定无法摆脱农民的视野和心理习惯。于是,他给整个中国的文化性格打上了浓重的农民烙印,使中国由外向转向内向,从放松走向收敛。他的高压政策和血腥手段扭曲了民族的心理性格,封闭了人们的视野。联想到此时西方已处于近代文明的前夜,欧洲人将要开始他们野心勃勃的扩张,朱元璋不合时宜的出现尤其令人痛心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