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秦汉之际之儒家(第11/13页)

今先论《中庸》之中段。《中庸》云: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礼记》卷十六页一)

按中庸二观念,乃孔子所已有。(见《论语·雍也》)《中庸》又言时中,盖人事中之中,乃亚力士多德所谓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所谓人之情感之发,及其他一切举动,其时,其地,及其所向之人,均随时不同。故其如何为中,亦难一定。(亚力士多德《伦理学》第二章第五节)《中庸》言时中,意即如此。孟子即注重时,孟子曰:

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伯夷也。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进,乱亦进,伊尹也。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孔子也。(《公孙丑》上,《孟子》卷三页九)

又曰:

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万章》下,《孟子》卷十页二)

又曰:

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尽心》上,《孟子》卷十三页十一)

孟子以“圣之时”赞孔子。伯夷、伊尹、柳下惠,对于出处,皆有一定不移之规则。此《论语》所谓“可与立,未可与权”也。此所谓“执一”也。若只言中而不言时,则“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执一以为中,则必“举一而废百”矣。

《中庸》云: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言顾行,行顾言,君子胡不慥慥尔。”(《礼记》卷十六页三)

此就孔子所说之“忠恕之道”,加以发挥。“忠恕之道”,推己及人,所谓“以人治人”,诚哉“其则不远”也。“忠恕之道”,简易如此,此所谓庸也。

【注】忠恕皆主推己及人,故往往举一可以概二。如此所说“所求乎子”即“以事父”,“所求乎臣”即“以事君”等,实只讲忠。《大学》所说“絜矩之道”,“所恶于上毋以使下”等,实只讲恕。合而观之,则忠恕之道见矣。

《中庸》云:

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子曰:

“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礼记》卷十六页七)

此亦就孔子之学说,加以发挥,以君臣父子等人与人之关系,为天下之达道。以仁知勇等个人修养之成就,为天下之达德。以达德行达道,即可以修身治人矣。

以上系就中庸之中段论之。其首段末段,将孟子哲学中之反功利主义,及其神秘主义之倾向,加以有系统的说明。《中庸》云: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礼记》卷十六页一)

《大戴礼记·本命篇》云:

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大戴礼记》卷十三页三)

《中庸》所说之天,即《本命篇》所说之道。“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儒家所说天与性之关系,与道家所说道与德之关系相同。(参看第八章第四节,第十章第二节)盖天为含有道德之宇宙的原理,而性则天所“命”于人,人所“分”于天者也。孔子一方面注重人之性情之真的流露,一方面主张须以“礼节之”。《中庸》亦一方面主张“率性”,一方面又主张以“教”“修”之。《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礼记》卷十六页一)喜怒哀乐,皆是天然的,当听其“发”;但须以“教”修之,使其“发”无过不及而已。

上文谓墨家哲学,与儒家不同。儒家“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墨子则专注重利,专注重功。(第五章第四节)不计功利者,以为吾人行为之意义及价值,并不在行为之外,而即在行为之自身。《中庸》与此人生态度,以形上学的根据。《中庸》云: